自家小区被封控了,可以不回家吗?该怎么办?
近期,国内疫情形势严峻
广东多地接连报告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不少市民朋友关心
自己所住的小区被封控了怎么办?
健康码变黄了怎么办?
小区被封控时,该如何配合防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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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入户手续能否由他人代办?
房产性质会影响迁入吗?
积分入户能先挂靠在朋友户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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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分入户的热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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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入户热门问题
问:市民黄小姐:以积分入户到三水西南的自购房屋,但目前在湛江,积分入户手续能否由他人(丈夫)代办?
答:阿SIR回答:市民配偶可以提供结婚证、身份证的,只要申请材料齐全,可以代办。
问:市民王小姐:拟以积分入户方式将其与两个未成年小孩的户口从茂名迁入三水区乐平镇,房产是商用性质的公寓,不是住宅性质,能否迁入?
答:阿SIR回答:《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用途栏都记载为住宅,或《不动产权证书》上用途栏记载的房屋用途为住宅时,确定为住宅无疑。公寓不能作为入户的地址。根据市民反映的情况,建议其可以“稳定居住就业入户”迁入集体户或亲友家庭户。
问:市民赵先生:其夫妻非本市户籍,于2016年在三水区西南街道购买一套房,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现妻子在南海区参保,将于2022年8月满3年。据市民当时购房了解到,2018年后入户只能以积分入户方式申请,现咨询上述情形下,其妻子是否能以购房入户方式落户至三水?
答:阿SIR回答:从2019年1月1日起佛山市取消原购房入户政策改为积分制入户,设置购房入户过渡期政策,市民2016年购买的房屋已不符合购房入户政策,可以申请积分入户,如在佛山市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或连续经商满3年,可互补叠加),可以申请稳定居住入户。
问:市民杨先生:拟申请积分入户三水区西南街道自购房产(已取得积分入户卡),但房产证尚未办好,现其西南户籍的朋友允许市民挂靠,致电热线办咨询可否先积分入户挂靠朋友户口,等取得新房屋房产证再迁移至自购房产?
答:阿SIR回答:可以,办理积分入户时提供《积分入户卡》的地址需与挂靠朋友的户口地址一致。
问:市民陈小姐:其为河南户口,小孩是安徽户口(未成年),拟申请积分入户到三水西南,两人不同户口,小孩是否可以随迁?
答:阿SIR回答:可以同时申请入户,如积分卡上有小孩子的名字就可以同时申请积分入户;如积分卡没有孩子的名字就以子女投靠父母入户,但可以同时递交申请表一起申请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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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入户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办《佛山市积分制入户卡》
◆申办条件:
1、持佛山市有效居住证;
2、在佛山连续缴纳1年社保且在参保状态。
注: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且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的,不受1年社保限制,申请时上1个自然月起在佛山缴纳社会保险费即可申请积分入户。
◆申办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市民,持居民身份证、有效居住证及其他相关资料,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申请:
1、网上申请:通过佛山市积分系统上传相关资料。
2、窗口申请:前往其实际居住地所在镇(街道)新市民积分制服务受理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获取入户资格
各区积分办于每季度对全区或镇(街道)按申请人所得积分高低进行排名,并将排名结果在佛山新市民服务信息网、市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各区或各镇(街道)根据入户指标数和积分高低确定入户名单后并签发入户卡。
第三步:到公安局办理入户手续
◆办理条件
获得《佛山市积分制入户卡》后,自入户卡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持卡人凭入户卡携带身份证及具体入户地址等相关资料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入户手续,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注意:逾期未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户资格。(入围与否,需要看当季申请的人数和排名分数情况而定,能申请不代表能入围。)
◆提供资料
1.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登陆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搜索对应事项下载,双面A4打印)
2.申请人、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
3.手续完备的《佛山市积分制入户卡》(有效期为6个月)。
4.入户地址房产证件。属配偶或父母、子女房产的,同时提供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及与申请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属单位房产的,同时提供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并同意入户的证明;属个人租赁住宅房屋的,同时提供政府房管(或流管)部门出具的出租屋租赁登记证明,并由产权人持身份证现场签署同意入户声明书或提供产权人同意入户公证书。共有产权住宅房屋(夫妻共有或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有的除外),只允许拥有产权大于或等于共有人平均数的一名产权人及相关亲属入户。如超过一人满足上述条件的,需提供其他满足条件的共有产权人放弃入户公证书、律师见证书或现场签署放弃入户声明书。夫妻共有或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5.迁入政府产权租赁房屋(保障房、经适房、直管房等)的,提供政府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使用证明。
6.入集体户的,提供本人及配偶在市内无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房地产登记信息查询凭据。入工作单位集体户的,还需提供单位同意入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入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集体户的,还需提供《佛山市人才引进入户核准表》;入政府公共集体户的,还需提供居住登记回执(可由受理单位通过流管系统查询打印)或房屋租赁合同及政府房管部门出具的出租屋租赁登记证明。
7.入亲友家庭户的,提供入户地址房产证件,居民户口簿;户主和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申请人与户主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与户主关系登记为非亲属。)。户主和产权人现场签署同意入户声明书或提供同意入户公证书。每一家庭户只允许非直系亲属挂靠搭户一次。
8.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户口跟随抚养权属方(经抚养权属方同意可跟随另一方,由抚养权属方现场签署同意声明书或提供公证书、律师见证书)迁移;非婚生育的现场签署非婚生育说明。
9.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其中1、2、3为必选项,4、5、6、7选其一,8为如有则必选项),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申请迁入
到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
2.审核审批
迁入地公安机关在审核、审批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不批准的,同时通知申请人。
3.办理迁出
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符合省内户口一站式迁移条件的,无需此步骤。)
4.办理迁入
申请人持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入户地址户口本(立户除外)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办理时限
1.审批时限为15个工作日
2.符合入户条件,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入户。
温馨提醒
积分入户申请时间为全年,新市民积分入户分数及名单按每季度统计排名公示一次。新市民应于每季度最后1个工作日前带齐申请资料到镇(街道)积分受理窗口提出当季积分入户申请。
以上就是关于积分入户的办理指南
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小伙伴
市民朋友们如遇到
涉及公安业务的难点、痛点问题
可根据实际情况
选择拨打12345热线等渠道
咨询和反映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年轻干部、选调生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精神,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面向部分高校选调一批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我省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全省共计划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2446名,报考者可通过广东组织工作网(https://www.gdzz.gov.cn)、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hrss.gd.gov.cn)、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rsks.gd.gov.cn)或“粤省事”微信公众号查阅具体的选调机关、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具体职位信息见《广东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对象和高校范围
选调对象为部分国内高校2023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优秀毕业生,以及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取得学位并完成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部分国(境)外知名高校优秀全日制大学毕业生。选调高校范围见附件2。
报考者需以最高学历(学位)报考。报考者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境)外知名高校毕业生还应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以及专升本(专插本)、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民办分校的应届毕业生不列入选调对象范围。
三、选调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等规定的基本条件,且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二)学习成绩优良,作风朴实,爱国敬业,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三)本科生24周岁以下(199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7周岁以下(199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放宽3周岁。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奖励人员、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大学毕业生。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品行存在问题,或者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不得作为选调对象。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选调生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推荐和资格初审。采取网络公开报名,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yxks/index.do)诚信报考。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6日9︰00至10日16︰00,程序如下:
1.报名。报考者通过《广东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职位表》查询职位信息,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2.推荐。报考前,报考者需填写《广东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表》(附件3),并由所在院系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中的任一部门审核盖章,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生人员联谊会等单位、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社区)党组织或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中的任一组织(单位)审核盖章。
3.网上注册和报名确认。报考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准确齐全填写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以及审核盖章后的《广东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表》电子图片(须为JPG格式)。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后应在报名截止前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4.资格初审。报名系统将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在报名截止前,报考者可改报其他职位。
5.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者可于2022年11月24日9︰00后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选调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报考者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环节时,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二)笔试。笔试共2科:综合行政能力测验、思维能力测验,各占笔试成绩的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时间为11月27日,在北京、广州设置考区。北京考区仅限就读院校(校区)所在地为北京市的考生选择。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完成笔试阅卷后公布成绩和合格分数线。报考者可凭身份证号码和准考证号码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三)资格审核。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具体职位招录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报考者中确定面试人选,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网上资格审核。笔试合格报考者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审核由省直选调机关和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重点审核报考者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和推荐意见等事项。如有未通过资格审核及主动放弃的,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面试。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在广东省内有关城市设置考点。面试计划于2022年12月下旬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请报考者务必保持手机等联系方式畅通。
(五)体检和考察。具体由省直选调机关和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人选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若同一职位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综合行政能力测验成绩由高至低确定。
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综合成绩未达到划定合格分数线的,或任一科目缺考的,均不能列为体检人选。体检按公务员考录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
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和拟录用职位的要求开展。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主要社会关系、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重点对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要注意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对反映的问题要真查细查,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职位需要,选调机关可以对考察人选进行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是否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重要参考。
(六)公示和录用。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国内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与选调机关、学校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办理录用手续后选调机关应及时发送录用通知书,待报考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正式报到。
报考职位组(包括2个以上不同的具体岗位)的报考者,待录用时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所报考职位组中选择一个具体职位(不得选择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七)加强培养锻炼。省直单位录用的选调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一般先到村任职1年,再到广东省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地区和北部生态发展区本系统的县直单位工作1年。其他选调生录用后一般直接安排到村任职2年进行基层锻炼。完成基层锻炼后返回选调机关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本次选调对报考者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在选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疫情情况和实际需要,可能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等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附件:1.广东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职位表
2.广东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高校范围
3.广东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表
4.报考指南
5.咨询电话
6.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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