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北滘桃园故里,看岭南水乡!
在陶渊明的诗文里,有个与世无争的“桃花源”。而在顺德北滘,也有一个隐匿于闹市外的“桃花源”,随处可见“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的村落美景,在近千年的时光中沉淀着浓厚的文化底蕴,在新时期绽放出别样魅力。
桃村,又称作桃源,拥有近千年历史的桃村,如同一棵老树,深深地扎根在北滘的东部。作为美丽文明示范村居,桃村以“桃源-故里”为主题,一方面大力推进以水美城、以水兴城,通过对古建、山水等资源修复开发,全方位整治提升人居环境;另一方面挖掘桃村深厚的人文历史,结合社区营造工作推动乡村振兴,着力将桃村打造为现代国际岭南人文乡村。
焕新桃园水岸
打造岭南水乡画卷
行走于北滘桃村内的桃村涌东边头段,河水缓缓流淌,不时有几条小鱼从水里冒出头来。漂浮在水面上的绿化岛栽种着美人蕉等水生植物,随风摇摆,两岸的龙眼树等树木的树枝在半空中往涌边延伸生长……一幅岭南水乡画卷在眼前缓缓铺开。
“现在的河涌比以前靓得多咯!”村民黎叔一边沿着涌边散步,一边乐呵呵地向记者说道。“这条涌以前又黑又臭,看到都绕路走,更别提在涌边散步了。现在整治好了,两岸也修建得很漂亮,让人看着心情就很好,我每天都要走好几次呢!”
随着顺德“以水美城、以水兴城”战略的持续推进,位于北滘群力围内的桃村近年来紧抓河道治理机遇,村党委和村民群众上下一心,通过清淤排污、污水管网提升改造等一系列举措,让黑臭的河涌恢复水清岸美。截至目前,桃村河涌沿岸超72处涉水违建被依法拆除,整治违建面积约12139平方米,为桃村美岸工作腾出了宝贵的滨水空间。
打开活水美岸的新局面后,桃村全面推进城乡品质提升行动,对村内卫生黑点、房前屋后的杂物、道路环境、违规建筑开展清洁整改和拆除,针对景观节点提升、架空管线整理、配套设施建设、灯光亮化工程等多个方面进行建设,并修复建设桃源故里牌坊、金紫名宗、报功祠、桃里情墙、法治文化公园等一批村内人文景点,让古村落焕发生机。
村民也发挥着主人翁精神,对村内闲置地、荒地进行整合,党群合力建设为干净整洁的“四小园”,定期进行维护提升,针对村里的改造也积极提出自己的想法跟建议。
目前,桃村内大部分提升工程已经完成,核心片区的改造和古建活化工作已初见成效,村容村貌焕然一新。
丰富文化内涵
打响桃村栾樨文化
栾樨,原是粗生在桃村河涌边的一种普通植物,在每年农历四月初八前后就会变得香甜。
桃村有着上百年种植栾樨的历史,家家户户逢时都会采摘栾樨制作成“九层栾樨粉”,这是代代相传的家乡味道。然而由于培育困难、打理工序繁琐,随着时间的流逝,懂得制作栾樨的人越来越少了。
为唤醒村民对栾樨的记忆,2018年,桃村在北滘镇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引入顺德区社会治理“众创共善”计划、顺德慈善会·和的爱心基金等社会资源,筹办了第一届桃村栾樨粉文化节。
曾一度濒临消失的栾樨制作技艺重新回到市民的视野,并且衍生出更多的美味、文创产品等,成为乡村振兴的有力抓手。而今,桃村栾樨文化节逐渐成了桃村村民共同参与、一年一度最盛大的节庆。
以栾樨为主题开展的自然野趣品栾樨、汉服古韵打卡、灰塑彩绘DIY、妙笔绘桃源等一系列活动,也深受村民、游客的欢迎,让越来越多人因为栾樨重新认识桃村,来到桃村游览“打卡”。
在2020年,桃村栾樨粉制作技艺入选顺德区第八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打响栾樨文化品牌之余,桃村还通过党建引领社区营造,挖掘重现桃村深厚人文历史,培育社区组织,推动社区多元主体参与,举办桃源故里文化汇、敬老爱老等村居活动,重建村民的归属感与认同感。
同时开展各类青少年培训活动,培育新生力量,传承和发扬传统的文化活动,逐步将桃村打造成为乡风文明、自然和谐、宜业宜游的“桃源故里”。
电动自行车安全问题
一直是群众关注的热点话题
电动自行车能否进楼入户?
喝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
是否违法?
一起来了解下
电动自行车可以进楼入户吗?
不可以!
2022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正式施行。该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充电,或者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小琪能否骑电动自行车上路?
不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驾驶电动自行车真的不受约束吗?
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五十八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吗?
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醉酒驾驶。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 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属于醉酒驾车。
驾驶电动自行车
记得也要遵纪守法哦
1.招标条件
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运营事业总部2023年食用品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运营事业总部2023年食用品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JG2022(SZ)XZ0120
2.3 项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2.4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2023年元旦至2023年国庆节(含元旦、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计划需采购员工节日慰问品3次,采购金额均较高,为保障员工节日食用品采购效率,保障企业成本效益,现整合年度节日需求,通过招标方式选定1家投标人,提供2023年元旦春节、端午节和中秋国庆节的节日食用品相关采购服务。
2.5 服务期限:10个月。
2.6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29800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能超出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对投标人企业的类似业绩要求
4.3.1投标人近五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至少承担过一个合同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或以上的食用品或慰问品采购服务项目的业绩。
注:
(1)“承担过”是指:所承担的项目正在实施中或所承担的项目已完成验收或投产使用。
(2)项目时间的认定:①正在实施的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②已完成的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中注明的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竣工验收报告和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则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①正在实施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②已完成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4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4.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4.3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五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五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4.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4.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可于2022年12月6日17时30分至2022年12月13日17时30分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5.2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3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指南-办事指南-常见问题”栏目中“办理企业入库温馨提示”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98-0000。
5.4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如项目附有图纸的,需同时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在项目开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收取。不缴纳采购文件费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2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2年12月28日8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8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8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2))。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佛山地铁大厦13F
联系人:郭志锴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7F
联系人:张思远 电话: 020-37860748
传真:020-37860700
电子邮箱:zhangsiyuan@ebidding.com
11.疫情防控提醒
具体防疫要求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最新公告为准,请投标人及时关注网站公告。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沟通确认。疫情防控提醒链接:http://ggzy.foshan.gov.cn/zwgk/xwdt/tz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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