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储备粮油有限公司食品分公司生猪供应商及分拣场地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禅城区储备粮油有限公司食品分公司的委托,对佛山市禅城区储备粮油有限公司食品分公司生猪供应商及分拣场地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JG2022(CC)XZ0001
二、招标项目名称:佛山市禅城区储备粮油有限公司食品分公司生猪供应商及分拣场地管理服务项目
三、招标项目预算金额(元):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数量:一项
五、招标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经营范围须有牲畜批发/销售或者生猪批发/销售等相关内容;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1.本项日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日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280095。
3.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投标人应当在2022年12月27日9时00分起至2023年1月9日17时30分止(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在项目开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收取。不缴纳采购文件费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月16日 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禅城分中心开标三室。
十、开标时间:2023年1月16日 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禅城分中心开标三室。
十二、联系事项
(一)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楼1603室
联系人:何建锋;联系电话:0757-83284195转8006
(二)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储备粮油有限公司食品分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富锦路3号1座
联系人:陈镓劲;联系电话:0757-82591006
传真:/ ;邮编:528000
(三)招标项目联系人:何建锋;联系电话:0757-83284195转8006
十三、其他说明: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非工程招标项目,为企业组织招标项目,按招标人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要求执行。
1.招标条件
三龙湾数智科创产业园项目已由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212-440605-04-01-413046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智立方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审图等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三龙湾核心区域,为季华实验室东侧地块,位于季华实验室A区以东、港口路以西、环岛南路以北、高铁线以南。
2.2工程建设规模:三龙湾数智科创产业园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07.6亩,建设用地总面积71702.69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2754.96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30600.70平方米,地下面积为62154.26平方米。地上拟建设9栋建筑:5栋制造业转型升级空间载体,3栋数字企业总部研发楼,1栋展示厅。本项目总投资约164532万元。
上述建设规模、范围、内容及投资以招标人提供的最终建设需求或书面通知为准。
2.3服务期限要求:从签订本项目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完成本合同所有咨询服务内容为止。
2.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4.1本工程招标内容、规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全过程造价咨询、审图服务、招标代理服务等。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全过程造价咨询(包括概算初审、施工过程中变更及支付审核、结算初审);预算审查;施工图审查;招标代理服务;绿色建筑咨询;设计咨询等。具体工作内容以合同条款约定为准。
2.4.2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8654200.00 元,全过程造价咨询3573300.00元(概算初审623700.00元;施工过程中变更及支付审核1933600.00元;结算初审1016000.00元);预算审查1743400.00元;施工图审查942100.00元;招标代理服务488600.00元;绿色建筑咨询594000.00元;设计咨询1312800.00元。
2.5承包方式:采用固定总价包干,除合同约定的调价情形以外,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费、预算审查服务费、审图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绿色建筑咨询费、设计咨询费不随项目规模调整、国家政策调整、服务周期变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等任何变化而进行调整。
2.6服务质量要求:全过程造价咨询、审图服务、招标代理服务、绿色建筑咨询服务、设计咨询服务质量严格按照国家、广东省、佛山市或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计价依据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全过程项目咨询服务,其他要求详见“合同条款”的相关约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咨询服务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若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方)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资质要求:施工图审查单位应具有有效的一类房屋建筑(含超限高层)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名录备案证书;
4.2.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为牵头人。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选派。联合体各方总数应不超过三家。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总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 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联合体资质按联合投标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 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 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 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 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资质类别分别为:工程造价咨询类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设计类企业)
4.3.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投标人需持有“工程造价咨询类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设计类企业”类型的考评结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造价单位需持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诚信档案;施工图审查单位需持有“施工图审查机构”诚信档案;设计单位须持有“设计类企业”诚信档案。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 gdcic. net)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 印件。
4.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要求
4.4.1对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或以上)职称,并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证。(若为联合体投标,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注册于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证)
4.4.2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总负责 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 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 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 都无资格参加投标。(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 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 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 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此处 “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弄虚作假”行为,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 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 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 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此款 “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 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 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12 月 27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并在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后即可离场。
6.2.3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月17 日0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3年 1月17日09时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 二 室 211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7.3 疫情防控期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会议的相关要求:
7.3.1 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内)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等方式寄给授权代理人。获授权的委托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③获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投标人任一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该交易员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且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限内;如获授权代理人即为交易员本人时不须重复提供)、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汇款凭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3.2 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请前来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各交易主体(包括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人等),佩戴口罩。
7.3.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招标文件中涉及开标会议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验证、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性、签名确认开标结果的程序均取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 foshan. gov. 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http://www. nanhai. gov. cn/jyh/ggzy)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智立方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平西路13号承业大厦
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0757-8639901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良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东社区孔溪“五灯围”泓健综合楼B区六楼B601室
邮编:528200
联系人:赵工
电话:18934351634
电子邮件:zsh760655851@126.com
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高明红茶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佛山市高明红茶业有限公司--研学基地建设工程(项目编号:JG2022(GM)XS0006)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JG2022(GM)XS0006
二、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红茶业有限公司--研学基地建设工程
三、预算金额:项目预算造价金额为人民币1997197.83元,最高限价为1897337.94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注: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项目需求”部分。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2022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 “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②银行出具的资信材料证明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①近半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任1月份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即: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等)复印件。②近半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任1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即: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 “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模式,响应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和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有关操作及要求详见其他事项说明。
七、其他事项说明:
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12月27日8时30分至2023年1月4日17时30分。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280095。
(3)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采购文件。(如项目附有图纸的,需同时下载)。
询问、质疑
1.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详见采购公告附件)存有任何疑问,可在采购公告期内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
2.询问函、质疑函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并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方式进行提交。
询问受理方式
供应商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询问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询问受理回执,通过现场面对面、传真、邮件、电话等非“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方式提交的询问函均不受理。
质疑受理方式
供应商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质疑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质疑受理回执,通过现场面对面、传真、邮件、电话等非“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方式提交的质疑函均不受理。
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1) 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1月6日上午9:00-9:30
(2)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三楼开标室(3)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响应保证金截止时间
本项目不设置响应保证金。
疫情防控要求
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保障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顺利开展,请前来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各交易主体(包括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人等),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扫场所码打卡。如体温异常(体温等于或大于37.3℃),不予进场。
当前,全国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局部暴发的态势。请各交易主体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县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时刻关注疫情防控信息。为此给大家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如有最新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八、供应商通过网上获取和下载采购文件(具体获取采购文件及文件递交要求详见第七条“其他事项说明”),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在项目开标当天由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收取。不缴纳采购文件费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九、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月6日9:30(北京时间)
十、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三楼开标室(3)(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十一、开标时间:2023年1月6日9:30(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三楼开标室(3)(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十三、联系事项
1.采购人:佛山市高明红茶业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高明区
电 话: 13433241581
2.采购代理机构: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783号高明体育中心综合体育馆C门一楼
电 话:0757-88636683
邮 箱:fszeyou@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关小姐
电 话:0757-88636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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