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槎街道莲塘村沙涌工业开发区E座首层(东面)之一等一批(二次)招标公告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莲塘村莲丰股份经济合作社现定于2023年1月12日10:00在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举行“莲塘村沙涌工业开发区E座首层(东面)之一等一批(二次)”招标竞投会,本项目采用暗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资产 名称 | 资产 用途 | 建筑 面积 | 投标 保证金 | 租赁 期限 | 投标底价 (租金不含税) | 原租户 |
沙涌工业开发区E座首层 (东面)之一 | 工业 | 970m2 | 62000元 | 2年 | 21元/月/m2 | 陈志江 |
沙涌工业开发区E座四楼之一 | 工业 | 1385m2 | 65000元 | 2年 | 15元/月/m2 | 袁正东 |
注:1、以上资产分别竞投,投标人可对一个或以上资产投标,投标人最多中标资产数按存入投标保证金总额计算。 2、本项目的原租户对其承租的资产按招标竞投会最高报价享有优先应标权。 |
本项目有土地证【佛禅集有(2014)第1100001号】,主体建筑未办理报建手续。招标人可尽量协助办理有关证照。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其风险,一经存入投标保证金即表示承认、接受本项目的现状,愿意按约定支付租金和遵守租赁合同的约定。
二、投标人的准入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暗标方式,以投标价高者得确定中标人。
四、领取资料
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可于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11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索取招标详细资料。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须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前来办理需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2、自然人须携带身份证(如本人不能前来办理需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交双方签名加盖指模的授权委托书、双方身份证)。
五、实地查看
本次招标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资产以现状为准,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可自行查看资产及了解基本情况。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在2023年1月11日17:00前按照《银行转账通知单》上的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并自行确认到账,开标前交易所不提供查账服务。
七、提交投标报价书
本次资产租赁项目采用于招标竞投会前提交投标报价书的竞标方式,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17:00,投标人需在此时间前将投标报价书递交到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每位投标人对单个资产只能提交唯一投标报价书,如投标人开标时对单个资产出现两份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书,均视为无效投标,并取消该投标人对该资产的投标资格。投标报价书需用信封密封完好,并在信封表面签投标人的名称。
八、确认投标资格
请投标人于2023年1月12日9:30至10:00时间段内,携带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回单、《保证金承诺书》、公章(企业公司参与投标须携带)到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由交易所确定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投标人逾时确认投标资格,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九、招标竞投会
经确认投标资格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月12日10:00在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参与招标竞投会。
十、交易须知
1、进入交易所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2、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3、体温异常(体温等于或大于37.3℃),禁止进入交易所。
十一、联系方式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莲塘村莲丰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82519112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报名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一路125号2座3层之一
开标室地址:张槎一路125号2座3层之一
联系人:黄小姐、梁先生
联系电话:82210420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莲塘村莲丰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3年1月4日
1.招标条件
上朗创客科技园电房设备和高低压线路系统工程(第二次招标),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上朗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本项目上朗创客科技园电房设备和高低压线路系统工程(第二次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上朗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预算金额:10,655,340.56元。
2.3工期:自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日止共120个日历天。
2.4项目预算金额:10,655,340.56元,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9,909,466.72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本工程为上朗创客科技园电房设备和高低压线路系统工程(第二次招标),建筑面积约12.51万平方米。主要包括:10KV线路、1/2#配电房、500KW发电机房、低压配电线路等项目。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R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
格标准,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
(2)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已入围佛山供电局2022年B类生产项目合格承包商名录(第III版);
(4)须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 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3.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备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注:
1)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可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时,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登录“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版直接打印电子注册证书,二级执业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专职安全人员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11日(北京时间)。
5.2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投标人可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5.3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缴交招标文件费(现金缴款),投标人凭收费回执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
5.4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或工程量清单有PDF和excel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以汇款或保函形式):150,000.00元,在2023年2月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截止。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2月3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3年2月3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张槎一路125号(华南创谷)2座3层之一]。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须提供)、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授权代理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提供通过交易员资格审核的市信息化综合平台页面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上朗村、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告栏、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和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9.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交易须知
为加强疫情防控,请所有人员配合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进入交易所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2)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3)体温异常(体温等于或大于37.3℃),禁止进入交易所。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上朗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昇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上朗村民委员会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沿江南路8号罗村商业广场A座三层311 |
联 系 人:招先生 | 联 系 人:冯先生 |
电 话:0757-86401330、135 1653 8797 | |
邮箱:441859076@qq.com |
发布机构:佛山市昇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年1月4日
经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东鄱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表决通过,现对亲仁西路29号南面首层3号铺采取公开协商方式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资产名称 | 资产用途 | 面积(㎡) | 租金 (元/月) | 租赁期限 | 合同起止日期 | 承租人 |
东鄱小学路6号东鄱综合楼二层 | 商业 | 814.98 | 17751.26 | 1年 | 2023年2月11日-2024年2月10日 | 徐巍 |
公告期限:2023年1月5日-2023年1月11日
联系方式:
资产权属单位: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东鄱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联系地址:东鄱村委会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139 2994 6530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东鄱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2023年1月4日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