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获得2023~2025年度广州市市、区两级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社会组织名单的公告
各区财政局、民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各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各派出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税函〔2021〕1号)要求,经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民政局和市社会组织管理局联合确认,现将获得2023~2025年度广州市市、区两级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获得2023~2025年度广州市市、区两级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doc
广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3年1月5日
请点击下载:
广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获得2023~2025年度广州市市、区两级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社会组织名单的公告.pdf
根据市价格监测数据,2022年第51周、52周和2023年第1周(即2022年12月19日-2023年1月8日)广州的周均猪粮比价分别为5.63∶1、5.96∶1和5.08:1,已进入我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广州市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 做好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预案》中设定的过度下跌二级预警区间(猪粮比连续3周处于5:1-6:1)。建议各养殖场(户)科学安排生产经营决策,将生猪产能保持在合理水平。
我委将按照国家和省、市政府工作部署,会同有关部门视情况做好猪肉储备收储等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
《广州市 区 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示范文本)、《广州市 区 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已经市司法局审查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请点击下载浏览(广州市 区 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示范文本))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5日
(联系人:黄孝昆,联系电话:020-83815470)
【文件解读】《关于印发<广州市()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政府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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