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医三院黄埔院区新生儿科病房启用
1月8日,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下称“广医三院”)黄埔院区新生儿科病房正式启用。据悉,广医三院新生儿科的新生儿救治与管理,尤其是早产儿救治水平居全国前列,曾成功救治438克“掌心宝宝”,刷新广州市最低出生体重早产儿救治记录。黄埔院区新生儿科开设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NICU),配备一流新生儿救治医疗设备,实施新生儿分区精准管理。
首期开设20余张重症病床
广医三院黄埔院区自去年9月18日正式投入运营以来,陆续提供妇产科门诊、儿科门诊、生殖医学科、急诊科等诊疗服务。1月8日,新生儿科病房启用,共设新生儿救治床位100张,其中,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NICU)床位28张,采用10万级层流设计,为黄埔区首个层流NICU病房。
“近年来,我院在危重新生儿救治、早产儿综合管理专业领域取得了一定成绩。目前,科室每年收治约1000名早产儿,其中,出生孕周25-28周的超早产儿救治成功率达90%以上。” 广医三院黄埔院区新生儿科负责人吴繁主任医师表示,黄埔院区新生儿科的启用将扩容该院新生儿救治空间,优化新生儿救治能力。
层流病房又称“无菌仓”,是一个全环境保护隔离的区域,通过层流机组过滤器的层层过滤,可将空气中的杂质、病原体、微颗粒过滤掉,达到基本无菌的程度。“在层流病房,不仅是空气,所有物品都经过严格的消毒清洁。对于危重新生儿,尤其是25-28周的超早产儿,无菌环境非常重要,将大大降低新生儿的感染。”广医三院新生儿科主治医师邱国莹介绍。
为做好新生儿精准管理,黄埔院区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还设置了重症监护室、正压治疗室、负压治疗室等治疗单元,每个治疗单元配置独立的工作台,真正实现新生儿分区管理。
此外,黄埔院区新生儿科配置了15台多功能“宝马”智能温箱,为早产儿生命体征的监护和维系提供更高级的救治支持。据介绍,新生儿“宝马”温箱不仅可以做到精密的温度、湿度管理,还可以实现拍片、穿刺、超声等功能,甚至可以当做新生儿手术台。
提供NICU母婴同室服务
据吴繁介绍,广医三院黄埔院区新生儿科与原有的荔湾院区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资源配置等方面,实施一体化、同质化管理。“两个院区新生儿科是一个医护团队,实施延伸管理,目前科室医护人员轮流在两个院区工作,同时黄埔院区还将提供一些新服务。”
“在黄埔院区新生儿科,我们拟增设母乳库,对于有富余母乳的产妇,我们鼓励她们捐赠母乳,在经过专业消毒后将母乳提供给有需要的新生儿,如早产的宝宝、实施肠道手术的新生儿等。”邱国莹说。
此外,黄埔院区新生儿科将提供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母婴同室服务。对于危重新生儿家庭来说,黄埔院区未来将允许家属走进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在床旁进行家属参与的袋鼠式护理。吴凡表示:“早产儿,尤其是超早产儿的治疗周期较长,往往长达数月。而在这个过程中,家属看不到宝宝难免焦虑。母婴同室服务让家属在床旁看到早产儿救治情况,增加家属的救治信心,也促进早产儿的发育和康复。”
新生儿是特殊群体,其生长发育也需要长期跟踪,尤其是高危儿。黄埔院区新生儿科也将开设新生儿专科门诊和高危儿随访门诊,对高危儿尤其是早产儿的生长发育进行随访管理,定期进行评估和适时干预,帮助他们减少生长发育偏移,真正体现新生儿科“出生前介入-出生时救治-出院后随访”的一体化救治管理和全程保健服务理念。“让早产儿活下来只是我们临床救治的第一步,我们还需要让早产儿和足月儿在发育上同步,提高生存质量。”已退休但仍活跃在临床一线的崔其亮教授说。
作为黄埔区第一家妇女儿童专科三级甲等医院,广医三院黄埔院区承担了广州东部及周边市区妇女儿童保健医疗服务。据悉,黄埔院区、荔湾院区均配备了新生儿高级转运系统,可随时为有需要的新生儿提供转运服务。黄埔院区新生儿科将依托该院荔湾院区新生儿科医教研团队,进一步发挥新生儿救治专科优势,提高专业水平,优化服务模式,辐射黄埔区及周边新生儿救治需求,守护更多新生命的健康。
(白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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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经租〔2023〕第1号
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拟将位于荔湾区茶滘悦成路83号物业公开竞价招租。竞价地点在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现公告如下:
一、招租项目基本信息
1、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2、租金参考依据:评估报告(广州粤国房地产土地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房地产估价报告,粤房评字202202B003、202204B013号)
3、标的名称:出租荔湾区茶滘悦成路83号物业
4、所在地址:荔湾区茶滘悦成路83号
5、标的所在区域:荔湾区
6、出租类别:房产
7、出租用途:商业(餐饮除外)
8、出租面积:287㎡
9、租赁期限: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至 2027年12月31日
10、免租期:无
11、标的使用情况:空置
12、挂牌价格:30422元/月/总面积
13、价格说明:首年每月租金为人民币30422元,并从第13期开始每12期递增1200元。
二、出租条件:
1、招租类别:公开出租。
2、招租方式:现场举牌竞价。
3、物业交付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
4、物业交付方式:现场交付。
5、违约责任(详见《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租赁合同》)。
6、竞价现场由荔湾区供销合作社派员监督。
7、竞价人需充分了解招租物业的现状情况,并承诺按现状承租,在物业租赁期间不得以此理由主张权利。
8、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得转租、分租、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租赁物业,如违反约定,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物业,保证金不予退还。
9、租金、竞投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相关约定
(1)租金按每一个月为一期收取,每月的25日前交付当月的租金、管理费及水、电费等。
(2)竞投保证金为91266元(大写:玖万壹仟贰佰陆拾陆元整),在竞投会举办前1个工作日(即 2023 年1月31日10时00分前)以转账方式支付(以银行转账凭证交易时间为准),并在 2023 年1月31日17时00分前凭银行转账凭证等相关资料到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领取竞投资格确认书。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实际成交月租金3倍计算,在竞得人竞得物业租赁权后,竞投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注:合同签订后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合同履约保证金发票,未中标的竞投者凭原收据无息退回竞投保证金)。如若政府或机关单位参与竞投,可免缴纳竞投保证金。
(3)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实际成交月租金3倍计算。在竞得人竞得物业后,竞投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注:合同签订后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合同履约保证金发票)。
10、转账支付方式(用途请注明“投标款”)。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冲口支行;
收款账号:3602014419200140580;
收款账户名称: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
11、报名方式
(1)本轮竞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竞投人(单位)可于 2023 年1月13日至 2023 年1月31日17:0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委托代理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地址:荔湾区联合围信义路196号二楼)索取竞投详细资料进行报名或咨询。一经报名参与竞投,即视为竞投人已完全了解有关竞投的全部内容,认可竞投标的物现状,并愿承担参加竞投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2)根据公布的招租信息,竞投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报名;报名时保证提交的材料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3)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符合竞投条件的,按招租要求到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提交银行转账凭证,取得保证金凭证。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凭交纳竞投租赁保证金凭证发放《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集体物业租赁竞投报名资格确认书》(以下简称《竞投资格确认书》)。政府或机关单位参与竞投,可免缴交竞投保证金转账凭证。
12、递交报名资料清单
意向方(竞投人)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应先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到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报名登记。根据项目公告要求,意向方(竞投人)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
(1)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营业执照副本或有关部门核准成立的登记证副本(如:社团登记证等)、法人代表身份证、参与现场竞投人身份证,以上资料以单位形式报名的全部需要加盖公章);
(2)非意向方(竞投人或竞投单位法人代表)本人报名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
(3)《竞投报名登记表》(报名现场填写) ;
(4)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13、现场竞投
竞投人按照《竞投资格确认书》通知的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到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地址:荔湾区联合围信义路196号二楼)现场举牌竞价,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竞投人凭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竞投资格确认书》;
(3)非竞投人本人或竞投单位法人代表需出具授权委托书,领取《竞投人准入证》并佩戴好后方可进入会场。
14、竞得人确定原则: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竞得人。
15、合同的签订:自签署《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集体物业招租成交确认书》之日起在竞投中标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到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办理签订合同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作竞得人自愿放弃竞得物业租赁权,出租方有权没收竞投保证金。
三、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
(2)承租方不得转租、转借第三人、分租或以承包、联营、合作等理由变相转租。
(3)租赁用途:商业(餐饮除外)。如变更用途,由承租方负责办理,并承担全部的费用和责任。承租方经营所需要的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工商、税务、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许可)由承租方负责办理,办理证照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按承租方需要可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权属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其余均不提供。
四、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2)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意向承租方历史与现状不得与出租方、出租方上级主管单位及其属下其他关联企业存在民事或经济纠纷或有未清理的应收账款的不接受报名。
(3)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如发生主体变更(仅限于承租方为自然人,承租方需要在物业注册、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且承租方应是新合同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承租方必须承诺对变更主体后的租赁标的承担连带责任。
(4)本次出租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五、联系方式
物业所属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
联系人:向先生 联系电话:020-81897853
联系地址:荔湾区联合围信义路196号二楼
竞价场所: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
竞价地址:荔湾区联合围信义路196号二楼
广州市荔湾区供销经营公司
2023年1月13日
“您好,请出示您的运输单!”1月5日上午10时许,在黄埔区夏港街规范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检查点,由公安、交警、街道、城管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正在对意图前往东江大桥的超限车辆进行劝返。
“青年路属于城市道路,根据超限超载的相关治理办法,55吨以下的车辆不受处罚。但是东江大桥行驶车辆限重20吨,目前现场设施正处于建设之中,对于超过东江大桥行驶车辆限重而又不超过55吨的车辆,过渡期只能用遣返的方式进行整治。”黄埔区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执法二处处长廖鸿阳告诉笔者,2022年,在东江大桥交通整治方面,黄埔区进行联合整治行动64次,出动执法人员355人次,检查货运及建筑废弃物车辆588台,遣返191台,查处超限超载车辆18台,保障道路运输秩序良好。
据悉,2022年,黄埔区以治理超限超载“泥头车”和“百吨王”车为重点,加大路面联合执法查处力度。全年共查处超限超载车辆2299台次,卸载货物23923吨,查处车辆数较去年增长10.53%。其中,查处涉建筑废弃物违法车辆1512台次,卸载货物14018.91吨,查处“百吨王”车辆12台次,同比去年分别下降了0.53%、48.13%、68.42%。
近年来,黄埔区高度重视治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集交通执法、教育培训、车辆卸载等一体的多功能执法基地2个、非现场治超执法监测点7个、开启“无人机执法”科技辅助执法等天眼模式,达到精准执法。2022年以来,在执法基地累计开展宣传教育105次,参加培训人数981人次,派发宣传手册1912本,形成边宣传、边执法、边教育的执法新思路。非现场治超系统通过2535条数据,全年累计获取1597条违法线索,立案840宗,震慑了违法违章者,违法超限超载车辆明显减少,交通事故率明显下降。
在严格整治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黄埔区交通执法部门还特别注重温情执法。“我们交警在主干道的严管路的话是可以马上贴单的,除了严管路之外的道路,我们会通过短信或者电话进行通知违停车主,给其10分钟的时间驶离。如果没有驶离,我们就开罚单,特别是影响交通通行的情况下,我们会将其拖离。”黄埔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五中队中队长巫清华表示,通过约谈工地、整治泥头车、工程车、未上牌电动自行车,教育闯红灯、未戴头盔行为等一套组合拳,提升交通参与者的安全规范意识。
治标还治本,黄埔区持续加大源头治超管控力度。通过加强重点货运源头监管、开展建筑行业和砂石装载源头治理、溯源严厉查处违法源头等方式,加强行业管理,下大力扎实、持续开展源头治理工作。2022年签订超限超载源头目标管理责任书168份、组织开展源头巡查检查133次,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装载源头34家次,立案61宗,立案数、查处数均处全市领先地位。
(周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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