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广州企业上市“领头羊”三年行动计划 打响资本市场“广州品牌”
2020年5月,我市出台《广州市加快推进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领头羊”行动计划(2020-2022年)》(以下简称“‘领头羊’行动计划”),提出争取用三年时间推动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60家,推动一批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优质企业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市三年共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64家,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一、“领头羊”行动计划的工作情况
(一)各层面高度重视统筹谋划,提供坚实组织保障。
抓住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机遇顺势而为、乘势而上。我市自2020年首次提出“领头羊”作为我市上市工作的品牌,源自广州羊城,立意为市场的排头兵,将我市企业上市工作的目标、举措和保障等凝聚为广州品牌,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根据我国资本市场的最新动态,统筹兼顾、有所侧重,结合各证券交易所、各板块的定位及特点,提高上市成功率,增强产业链发展韧性和竞争力。建立健全广州市企业上市工作协调机制和广州市促进上市公司规范发展协作机制,两个机制分别负责前端服务保障和后端规范发展,成为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有力组织保障。市、区层面为成功上市的企业奖励补贴最高可达1100万元,减轻了部分上市方面的费用负担,市层面累计发放资本市场奖励补贴超4亿元。
(二)拓展服务广度深度,营造优质的企业上市环境。
吸引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北京证券交易所)三大全国性资本市场平台在我市设立在地服务机构(基地),与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共同构成我市立体化、综合化、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平台体系,同时不断加强我市与香港交易所等境外交易所的合作,开展“问计于企”、“羊城资本荟”、“领头羊”评选、走进交易所等走访、培训宣讲活动,活跃广州资本市场生态氛围。帮助拟上市企业与中介机构做好衔接,督促中介机构依法合规进行上市辅导。推动投资机构参与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并购重组等,搭建“广州科技金融路演中心”和“广州新三板企业路演中心”等投融资路演对接平台,引导社会资本与全市科技企业、新三板企业对接。
(三)做细做实培育工作,提高推动企业上市的工作效能和服务精准度。
构建符合上市规律的培育机制,建立“储备一批、培育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的拟上市企业梯队,打造企业上市的培育系统,提供守法证明协调函件、活动通知、路演对接、信息查询等政务服务。根据企业状态、上市进度有针对性地指导支持企业完善上市条件,为拟上市企业协调税务政策落实、历史沿革确认及遗留问题处理等。组建囊括银行、证券、风投、会计、法律等领域的广州市资本市场专家库和机构库,提供专属上市培育、中介服务、投融资渠道对接等金融服务。
二、广州地区企业上市的情况及主要特点
领头羊三年行动期间,一是上市公司数量快速增加。共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64家,累计培育达244家,现有境内外上市公司总市值近3万亿元。广州上市公司数量与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的差距呈不断缩小趋势,尤其是赴港上市的公司数量提升较快,三年间共19家企业在港股上市。二是上市公司融资规模不断增长。截至2022年末,境内外上市公司累计募资额超过5800亿元,其中首发募集资金达2425亿元,增发募集资金3177.5亿元,配股募资77.8亿元。汽车、金融、房地产、电子、化工行业融资额居前,产业链和资金链加速融合。三是上市公司对产业升级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加速释放。上市公司利用资本链开展产业整合、完善产业配套,助力广州加速形成分工协作的产业集群和优势产业链。
经过多年培育,广州地区的上市公司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制造业企业占比高。我市依靠自主创新,打造“制造立市”“智造强市”,广州上市公司中工业企业占据半壁江山,其中电子、石化、汽车行业竞争力较强。2021年研发投入合计482.8亿元,近三年新增上市企业中超50%的企业均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二是民营主体是我市上市公司的生力军。广州是我国民营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同时也是“中小企业能办大事”的诞生地。上市公司中民营企业占比超50%,市场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三是成长、盈利、运营等能力强。近五年来,除2020年受疫情冲击影响外,广州A股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保持两位数增长。2022上半年广州上市公司营收8453.6亿元,在资本市场加持下,广州上市公司“经济体”成为广州经济发展的强大引擎和主要动力。四是后备企业储备充足。目前我市共有超400家企业纳入拟上市企业资源库进行动态管理,上市后备力量充足,重点后备企业获得风投关注和沪深北三大交易所在地化指导。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实施科学分类指导,夯实上市后备梯队。
加强与证监部门、证券交易所的沟通协调,会同各区、各市直相关产业部门组织开展更多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不断增强企业上市意识和信心,指导企业做好上市路径规划。做好产业梳理,结合地方特色、行业特点、企业需求,对规模以上企业和市场前景好、持续经营能力强的企业进行摸底、调度和筛选,完善广州拟上市企业库,不断提升服务精准性、专业性、便利性。
(二)抓住关键环节,持续优化企业上市营商环境。
充分利用大湾区核心地理位置优势,用好跨境金融业务发展优势,坚持境内境外上市并举,引导各类型企业合理申报拟上市交易所和板块,提升上市效率。实施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专项行动计划,着力构建“事前辅导防范、事中优化办理、事后跟踪督促”的全周期工作体系,更好支持上市公司规范发展、做优做强。将原有的双路演中心功能由单一的投融资路演服务升级为“投融资路演+上市挂牌培育”综合金融服务,为企业提供投融资对接、规范培育、上市辅导等服务。
(三)支持上市公司依托资本市场实现产业协同联动、设施互联互通、资源共建共享。
推动开展针对上市公司等优质资产的产业并购工作,形成战略性产业发展新格局。充分发挥广州国企规模大、资源多,以及民企创新强、机制活等互补优势,鼓励国有资本加大对具有战略重要性、高溢出效应产业的投资力度,加大国有企业与产业链企业的科研合作力度,沿产业链主动参与重点产业链上市民企或者产业龙头的股权多元化改革,推动产业链协同创新发展。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价格、估值、资产评估结果在资产交易定价的重要作用,鼓励国有企业依托资本市场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国资国企利用资本市场高质量,助力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四)加强创投行业建设,促进产业与资本的早期对接。
发挥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功能,强化政府引导基金作用,充分调动产业引导基金和优质创投机构的积极性,拓宽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市场化退出渠道,发挥产业资本在产业深度和资本厚度方面的双重优势,引导各类投资机构多做“雪中送炭”式的投早投小投科技,分行业分赛道举办投融资对接会、项目路演等活动,助力拟上市企业对接创投资本、产业资本,促进科技、资本和产业的高水平循环。
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受增城区荔城街城丰村梁屋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于2023-1-13就增城区荔城街城丰村梁屋股份经济合作社荔城街菜园中路53号之7(2卡)商铺项目(交易编号:镇集资竞2023000014)采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方式进行招标。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信息公示如下:
一 | 项目名称 | 荔城街菜园中路53号之7(2卡)商铺 | |||
发包单位 | 增城区荔城街城丰村梁屋股份经济合作社 | ||||
二 | 中标单位 | 尹榕桥 | |||
中标金额 | ¥3,000.00元/月(大写:人民币叁仟元正) | ||||
三 | 参与投标单位及排名 | 名次 | 投标单位 | 最高报价(元/月) | 是否中标 |
1 | 尹榕桥 | 3000 | 是 | ||
四 | 交易地点 | 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 | |||
五 | 公示时间 | 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至2023年1月18日。 公示期间对程序或竞投结果有异议,请向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反映,联系电话:82628929,反映的方式必须以实名制的方式提供书面材料,并留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单位的名称反映,反映材料应加盖印章。 | |||
六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3年1月19日 |
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
2023年1月13日
1月11日上午,增城区正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轮训第三次集中辅导在区文化会议中心举行。增城区区长霍阳作专题辅导。增城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祁森林主持。
此次轮训是增城区委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总体安排中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旨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明确增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思路和重点,实现以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努力推动增城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
霍阳以《坚定不移贯彻高质量发展主题主线,努力推动增城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为题,从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主题,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正确认识增城发展实际,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团结奋斗,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等方面,深入浅出地解析了高质量发展的内涵、意义和党的二十大最新相关战略部署,全面总结了增城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的成效,科学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了下一步努力的方向,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刻把握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坚定推动增城加快建设现代化中等规模生态城区的强大信心。
参训人员一致认为,此次轮训内涵丰富、逻辑严密、分析透彻,既有理论的高度,又有实践的深度,拓展了思路、引领了方向,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实践性和指导性,为深入领会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抓好贯彻落实,作了很好的辅导。大家纷纷表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结合各自的岗位工作实际深刻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认真谋划好2023年的工作,进一步凝心聚力、担当作为,积极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全区正处级干部(不包括参加市正局级班的领导干部),区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主要负责同志,区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和区委党校其他班子成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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