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乐平招商引资吸引力领跑全区
1月29日,三水区委书记李军、区长黄海、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浩明、区政协主席苏宇率三水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四套班子成员,以及区直各部门、各镇街领导,联合开展2023年度项目动工投产视察活动,走入七镇街现场视察一批产业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民生项目。
在乐平镇柔性电子材料研发及生产基地施工点,乐平镇委书记伍聪颖介绍了2023年乐平镇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汇报了乐平镇2022年工作亮点和2023年工作目标、发展思路。李军表示,乐平镇久久为功,持续擦亮高新区这个金字招牌,打造了一个制造业发展高地,招商引资吸引力领跑全区,未来要按照“亩产论英雄”标准来研究和确定产业发展方向、招商引资重点。
投资总额超500亿元
47个重点项目纳入清单化管理
据悉,2023年,乐平镇纳入重点“项目清单化”管理的建设项目共计47个,占地4708亩面积,总投资约518亿元,预计达产后产值约600亿元。乐平镇拟申报15个省、市重点项目,总投资约328亿元,其中省重点项目9个,市重点项目6个,年度计划投资40亿元。
15个省、市重点项目涵盖新能源汽车材料、总部基地、智能制造、综合生产服务等领域,总占地面积达2427.83亩,预计15个项目全部建成并达产后,年产值达338亿元。
柔性电子材料研发及生产基地便是乐平镇2023年重点项目之一。该项目占地71亩,总投资10亿元,其中一期项目用地面积45亩,主要建设PET柔性电路、导电膜、薄膜开关、车衣车膜等产品生产基地。一期达产后预计新增年产值6亿元。
伍聪颖介绍,该项目推进过程中市级代办服务专班实施全程代办服务,成立“代办领导小组”“代办小组”,通过“并联审批”等政策,加快施工报建,实现交地后2个月内动工,即已于2022年11月13日动工建设,目前正在进行基础工程施工,计划将于2024年下半年完工并投产。
据悉,2022年,乐平镇纳入重点“项目清单化”管理的建设项目共计51个,占地5191亩面积,总投资约542亿元。其中14个省市重点项目,共完成投资额35.81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114.78%。恒力泰数字工厂、海尔智能电子制造、日丰管道智能制造一期、朗华一期、邦普三期、邦普二期、嘉州广场、天元汇邦总部、科宁智能家居等9个项目纳入市重点项目建设红榜项目。
制造业占比超九成
以“亩产论英雄”找准产业方向
2023年,乐平镇将聚焦大平台、大项目、大企业、大环境,以勇争先、开新局的“精气神”扛起经济大镇、产业大镇担当,力争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工业投资增长10%、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等预期目标。
聚焦大平台,去年大同湖片区8.13平方公里范围明确为佛北战新产业园起步区,超7700亩空间纳入佛山新能源汽车产业园,乐平镇将高水平做好各项园区规划,完善平台功能布局,打造3.0升级版园区。
聚焦大项目,2022年乐平镇招商引资近200亿元,12个项目摘牌落地,出让工业用地1177.72亩,总投资268.6亿元。2023年,乐平镇将紧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整车及零部件、高端医疗器械等主导产业开展产业链招商,力促华立二期、西江电梯等9个项目竣工,推动邦普二期、兴发精密等项目达产;推动恒力泰机械、金正江大等15个项目纳入省、市重点项目。
聚焦大企业,2022年乐平镇9家企业上榜省制造业企业500强;兴发铝业、邦普循环年营收超100亿元。2023年,乐平镇将助推企业做大做强,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加快邦普循环、恒洁卫浴、天元汇邦、五全集团等总部项目建设。聚焦大环境,乐平镇将打造产业发展高地,力争高企存量达260家。
“坚持制造业当家,目前乐平镇制造业占比超九成。”伍聪颖介绍,目前乐平镇第三产业占比较低,为破解这个难题,乐平镇将通过强化佛北城市副中心主阵地作用,以湖为核,聚力将大同湖、齐家湖建设成为城市客厅,提速嘉洲广场、银湖湾畔、宏创广场等项目进度,推进建设特色商业载体。
李军指出,乐平镇是一个制造业重镇,其产业特点就是制造业占比很高,对三水产业而言,乐平镇是一个标志。这个标志也代表着乐平的招商引资吸引力,几乎所有在谈项目首选都是乐平。这源于乐平久久为功,持续擦亮高新区这个金字招牌,打造了一个制造业发展高地。
“目前乐平镇产业品牌效应已经出来了,招商引资就要待价而沽、优中选优。”李军表示,乐平镇要按照“亩产论英雄”这样的评估体系来研究和确定产业发展的方向,目前乐平镇产业体量很大,但是体系较为分散,特色不明显,这是乐平未来发展需要进一步解决和突破的地方,只有找到了产业的聚焦点才能更好地集聚更优质的资源。
时隔三年
久违的“行通济”活动
将在正月十五回归
为了让大家顺畅的行通济
小编立马献上
禅城区公共交通指南
行通济,不迷路
01、公交线路绕行调整
因行通济活动区域实施临时交通管制,2月5日19时起,公交共有61条线路采取临时绕行措施,取消行驶同济路、普澜路、卫国路、文华路、岭南大道等管制区内相关道路,绕行至汾江路、建新路、朝安路、绿景路等路段。管制区内的公交站点临时停用,直至管制结束。
61条公交线路,详情请戳→关于2023年“行通济”活动公交绕行的通告
02、公交乘车指引设置
1.到达以及离开活动现场的公交站点指引
根据2023年行通济活动行走规划,在2月5日元宵节当晚实施交通管制后,乘坐公交参与活动的市民,可在建新路、兆祥路、朝安路、绿景路、汾江路上的公交站点下车后,步行进入行通济路线参与活动。
行完通济离开时,可前往离出口最近的汾江路上的同济路口站、简村站、伊丹友好中心站乘坐公交车辆离开。
2.设置大型公交乘车指引牌
2月5日当天将在通济桥周边的同济路口、同华东一路口、同华东二路口、季华五路口等路口设置共12个大型公交乘车指引牌,同时在同华东一路、同华东二路设置共4个小型公交乘车指引牌,并在指引牌附近安排工作人员,指引市民有序疏散到公交站点乘车。
03、公交运营安排
通济桥周边公交服务配套较为完善,在活动现场周边的“通济桥站”以及“同济市场站”共有14条公交线路途经,元宵节当天会在途经线路的公交车头显眼位置张贴提示字样,方便市民识别乘坐。
1.延长公交服务时间
2月5日元宵节当晚,途经活动周边道路的12条公交线路末班发车时间将延长至次日凌晨0:30,线路覆盖禅城各镇街以及桂城、罗村、乐从、陈村等周边区域,方便参与活动的市民更便捷地乘坐公交。具体线路如下:
2.开通临时地铁接驳公交专线
当晚开通临时地铁接驳公交专线:汾江路地铁接驳专线,运营服务时间为22:00-24:00期间。线路以新福港鼎峰公交枢纽站、同济路口站为首末站点,沿汾江路南北方向来回循环行驶,接驳地铁同济路站、季华园站、魁奇路站,线路停靠:同济路口站、简村站、伊丹友好中心站、季华园西门站、季华园地铁站、丽日豪庭站(北往南)等公交站点。方便市民快速通过公交方式转乘地铁广佛线,并通过地铁站内换乘地铁2、3号线。
04、商圈公交指引
为方便在创产-王府井、祖庙、东方广场等商圈游玩的市民乘坐公交快捷到达行通济活动现场,现整理了各商圈到达通济桥的公交线路指引,具体如下:
1.行通济活动区域周边实施交通管制前,公交线路正常行驶的情况:
2.行通济活动区域周边实施交通管制后,公交线路绕道行驶的情况:
05、地铁运营安排
2月5日元宵节,广佛线、佛山地铁2号线、3号线、南海有轨电车1号线均延长运营服务1.5小时。
在2月5日元宵节当晚实施交通管制后,建议市民在地铁普君北路站和朝安站下车前往参与活动,市民参加活动完毕后,可沿普澜二路经同济路到同济路地铁站乘坐地铁离开。
元宵当日地铁运营服务延长时间安排如下:
1.广佛线运营时间延长1.5小时,新城东站末班车时间由22:30延至次日0:00;沥滘站末班车时间由23:00延至次日0:30;
2.地铁2号线运营时间延长1.5小时,南庄站末班车时间由23:00延至次日0:30;广州南站末班车时间由23:30延至次日1:00;
3.地铁3号线运营时间延长1.5小时,顺德学院站末班车时间由22:45延至次日00:15;镇安站末班车时间由23:30延至次日1:00;
4.南海有轨电车1号线运营时间延长1.5小时,(虫雷)岗站末班车时间由22:45延至次日0:15,林岳东站末班车时间由22:00延至23:30。
温馨提示: 行通济期间乘客流动加大,请市民听从地铁工作人员指引,自觉做好个人防护,有序乘车。
2月1日起执行!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
《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社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通知》
相关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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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村(社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机动车停放人和村(社区)停车设施经营服务者的合法权益, 缓解村(社区)“停车难、停车乱”等问题,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做好村(社区)政府定价停车设施收费管理的通知》(佛发改价费函〔2022〕4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南海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适用范围
佛山市南海区辖区内的村(社区)依法利用集体土地设置机动车停车设施(含泊位)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行为,适用本通知。
村(社区)机动车停放服务
收费价格管理方式
村(社区)利用自行建设和管理的村内道路(不含内街内巷)依法规划和设置的机动车停车设施(以下简称村内道路泊位)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收费标准详见下图。
除村内道路泊位外,村(社区)利用其他集体土地或闲置地块依法设立的停车设施(以下简称其他停车设施)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收费标准由村(社区)按程序提请村(居)民代表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审议决定。
村(社区)机动车停放服务
收费管理原则
01、
为合理调节停车服务资源的利用或弥补正常场地和服务费用支出,村(社区)可按照补偿合理成本、依法缴纳税费、合理获取利润的原则收取停车设施有偿使用费用,收费项目规范名称为“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02、
村(社区)制定或调整停车设施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应当统筹考虑服务成本与村(社区)居民收入水平、 地区社会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并保持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
03、
鼓励村(社区)分工作日、休息日、白天、夜间等不同时段细化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从低制定白天时段、 工作日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适当延长免费停放时间,合理满足村(社区)居住人群、工商企业等生活消费、生产经营停车需求。
04、
按照使用习惯,村(社区)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可区分临时停车收费和长期停车收费,分别采取按时、按次或按月(季、半年、全年等)形式计费。
05、
按月(季、半年、全年等)提供停车设施(泊位) 租赁服务,应当签订租赁合同或协议,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具体的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缴费方式、退费条件等。
06、
村(社区)可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利用互联网技术, 积极参与停车设施对外开放共享。在充分考虑停放需求、空闲时段、收费标准、管理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共享车位数量、位置、共享时段、收费标准、收费方式以及违约处理办法等,建立村(社区)停车共建共治共享机制。
空闲时段允许社会车辆共享停放的村(社区)停车设施(泊位),可采取统一标识,标注共享时段、涂划颜色等做法,方便群众识别。
停车设施的错时共享收费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供需双方自行协商定价,通过共享协议等形式约定服务价格。
村(社区)实施机动车
停放服务收费应履行程序
01
村(社区)利用自行建设和管理的村内道路(不含内街内巷)施划和设置机动车停车设施,参照《佛山市道路停车泊位设置指引(试行)》设置。对外开放经营或共享收取费用的,应当依法办理招引、申报、公示、登记等手续。
02
村(社区)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属于涉及村(居) 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充分听取本村(社区) 居住人群、工商企业等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按程序提请村(居) 民代 表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审议决定。表决通过对收费方案应当在村(社区) 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的,应当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03
村(社区) 应当建立停车设施收支、收益情况定期公布制度,及时在村(社区) 内公开停车设施的招引、管理、运营等收支信息,主动接受村(居)民的查询和监督。
村(社区)停车设施
经营服务者职责
01
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停车设施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统一标价牌,标明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定价方式、场地权属、收费主体、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免费停放时间和投诉举报电话等,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02
使用符合财务税收规定的合法收费票据。
03
负责场内设施的维修、保养、更新,保持场内交通 标志、标线的清晰和完整,确保照明、排水、通风、消防、安全防范、环保、卫生防疫、实时动态信息管理系统等设施正常运行。
04
引导机动车按顺序出入和停放,维护停车设施停车秩序和行驶秩序。
05
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
健全机动车停放服务
收费管理制度
01
村(社区) 村道泊位应当自觉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制 定的政府指导价,不得擅自提价和使用非正规票据;已实施的村内道路泊位收费高于本通知政府指导价标准的,应当执行政府指导价标准;低于政府指导价标准的,继续按原标准执行,调整时间间隔原则上不得少于一年。
02
村(社区) 调整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应当按程序提请村(社区) 民代表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审议决定,并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提前公示。
03
实施停车收费时,村(社区) 应当配套建立停车矛盾协调机制,协调处理村(社区) 居民、外来人口、企业之间因停车位安排使用或收费引发的矛盾和纠纷。
04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1.不超过免费停放时间的车辆。
2.执行公务的军警车辆和执法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实施作业的供水、供电、燃气、广播、电信、园林、环卫、市政工程等车辆及邮政车辆、殡葬车辆。
3.持残疾人证照人士停放的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辆。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
加大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监督管理力度
01
履行主体责任。村(社区) 作为责任主体,要按照本通知文件精神,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自查自纠的行为包括:
一是未经镇(街道) 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审查同意,擅自在村内道路设置停车收费泊位的行为;
二是未提请村(居) 民代表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表决的停车收费行为;
三是未按《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规范村(社区) 停车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报经镇人民 政府(街道办事处) 验收的围合停车收费行为;
四是随意设立 “道闸养护费”、“停车养护费”、“道路占用费”“过路费”等不 规范的停车收费项目名称、捆绑收费、搭车收费等乱收费行为;
五是未按规定在停车收费区域、出入口等显著位置设置收费公示牌,公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行为。
02
落实信息登记制度。村(社区) 利用村内道路泊位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运营主体应当提前向镇(街道) 经发部门申报价格信息,报送停车收费主体、收费范围、收费标准等信息。镇(街道) 经发部门收集信息后报区价格主管部门汇总,区价格主管部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定期更新。
03
加强指导监管,规范停车收费行为。发改部门负责制定或调整村内道路泊位价格标准,解读相关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 价格文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村(社区) 停车 服务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策, 利用优势地位捆绑收费、强制收费,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标价之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等违法违规价格行为。
村(社区)停车收费政策解读
南海区相关部门还就
《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社区)机动车
停放服务收费的通知》
进行政策解读
问:村(社区)的围合停车收费是否统一执行政府指导价?
答:不是。文件附件的村道泊位政府指导价只适用于依法施划的村道泊位停车收费政府指导价,不适用于村(社区)的其他停车设施,如村(社区)利用闲置空地、自有村集体物业等建设的停车设施。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授权,按照地方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在本地区执行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规定,依法施划的道路停车设施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范围。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因此,在城市道路、乡道、村道(但不含内街内巷)内依法规划和设置的停车泊位,也依法纳入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
(三)基于上述依据,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了依法施划的村道泊位停车收费政府指导价。《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社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通知》也专门在文件中明确,村(社区)停车设施定价区分为“村道泊位”和“其他停车设施”,分别实施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问:文件出台后,是否意味着村(社区)可以自行按文件指引直接收取停车费?
答:村(社区)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属于涉及村(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充分听取本村(社区)居住人群、工商企业等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按程序提请村(居)民代表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审议决定,依法办理招引、申报、公示、登记等手续。
问:村(社区)现行的村道泊位收费超过了政府指导价,是否要降低标准?比政府指导价低的,是否可以按政府指导价执行?
答:已实施的村内道路泊位收费高于本通知政府指导价标准的,应当执行政府指导价标准;低于政府指导价标准的,应当尽可能保持稳定,继续按原标准执行,调整时间间隔原则上不得少于一年。
问:制定村道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考虑了哪些因素?
答:制定村道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主要把握四个因素:
一是体现合理成本。停车设施要实现可持续运营,必须合理补偿经营成本,客观反映村(社区)的用地成本、停车设施设备安装维护成本、人员成本、日常管理成本。
二是保障基本停车需求。坚持原则上不少于2小时免费停放时间,将计价标准的第一阶梯确定为首3小时,充分满足村(社区)生产生活基本需求。
三是实施较小的阶梯式加价级差,合理控制白天停放费用,保障居民夜间停车需求。
四是统筹市政道路泊位与村(社区)道路泊位定价,让市政道路泊位和村(社区)道路泊位费用有机衔接,推动两者停车资源错时互补,既体现一定的政府调控,又确保停车收费在公众可接受范围内。
问:村(社区)道路泊位停车收费标准是否只有小车的标准?
答:政府指导价只制定了乘用车的标准,对其他车辆,如货车等,由村(社区)自行制定。
问:村(社区)道路泊位停车收费标准政府指导价是计时收费,但村希望按次计费,是否可行?
答:可以。村(社区)可以对村道泊位停车收费实行按次收费,但应当执行文件附件1的说明第6点准则。即实行计次收费的,收费标准不得超过计时收费指导价同等时长的费用。对同一车辆在24小时内多次进出的,可分次收费,但收费总额不得超过24小时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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