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佛山市积分入户指标数公布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佛山市公安局牵头制定了2023年度积分入户指标数和分配方案,日前已经市政府批准,并予以公布。
2023年度全市积分入户
指标数为10600个
具体分配为
👇
全市的指标数较去年
增加了1600个
其中禅城区增加300个
南海区增加400个
顺德区增加300个
高明区增加500个
三水区增加100个
指标数和分配方案说明
1、符合积分入户条件的人员,可申请为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同时办理随迁入户手续。随迁人员不计入指标数。
2、各区每季度按申请人所得积分高低进行排名,根据入户指标数和积分高低确定入户名单。每个季度获得积分入户资格的,将于下一个季度初签发《佛山市积分制入户卡》。因此,指标计算周期以签发《佛山市积分制入户卡》日期为准,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2022年度第四季度剩余的入户指标与2023年第一季度的指标叠加使用。
3、各区可根据本区新市民居住分布、经济发展水平、公共资源承载能力等实际情况,将积分入户指标数按季度自行分配。
4、为了将积分入户指标数合理分配落地,各区签发的《佛山市积分制入户卡》,只限于签发所在区、镇(街)入户,不能跨区、镇(街)办理。
温馨提示
1、符合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的,无需申请积分也可直接申请入户。已在我市连续按月缴纳3年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期间保持参保状态的,可直接向居住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稳定居住就业入户”,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可以随迁。
2、办理积分入户指南。申请积分入户的条件:持本市有效居住证,在我市连续按月缴纳1年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期间保持参保状态。新市民可通过“佛山新市民服务通”微信小程序申请,也可以到线下窗口申请,具体的政策和线下窗口服务地址可到“佛山新市民服务信息网”查阅。经申请获得《佛山市积分制入户卡》的新市民,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申请入户,也可持有关资料到拟入户地的公安户政窗口申请入户。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各区税务局,市医疗保障局各分局:
为进一步完善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制度,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可持续良好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广东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粤医保规〔2022〕3号,以下简称《省待遇清单制度》)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市执行广东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筹资政策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渠道
执行《社会保险法》和《省待遇清单制度》的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由其个人按规定缴费。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收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个人申报的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上限为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即:2023年缴费基数上限为21699元,下限为4340元。
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
2023年,统账结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费率为4.5%,个人费率为2%;单建统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为4.5%。用人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选择统账结合或单建统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四、特殊群体缴费费基和费率
1.失业人员。缴费基数为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费率按统账结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执行,即用人单位费率为4.5%,个人费率为2%。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无需缴纳。
2.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缴费基数为工伤职工伤残津贴,费率按统账结合职工医保执行,即用人单位费率为4.5%,个人费率为2%,应当由用人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个人按规定缴费。
五、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和费率
1.职工。缴费基数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执行,费率按现行标准1%。
2.失业人员。缴费基数为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费率为1%,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3.灵活就业人员和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无需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六、其他事项
1.退休延缴人员筹资政策按《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2.不再执行《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佛府办〔2016〕60号)中关于基本医保一档、基本医保二档分类及其筹资规定。
3.上述筹资标准执行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国家、省对本通知相关事项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佛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2023年1月20日
根据《佛山市禅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22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雇员公告》相关要求,现将重启笔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时间
2023年2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二、笔试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三路28号广东省(佛山)软件产业园7号楼2楼
三、笔试对象
资格初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
四、准考证打印
2023年2月6日9:00至2月8日17:00登录“太亚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s://bm.gd-pa.cn/wsbm/index)重新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妥善保管。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应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
2.考生应自备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并在考点期间(除核验身份时摘除口罩)全程规范佩戴。
3.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配合接受相应安排。
佛山市禅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日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