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主持召开各界人士、基层代表座谈会 听取对政府工作报告的意见建议 韩正出席
新华社北京2月7日电 2月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各界人士、基层代表对《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
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出席。
会上,发展研究中心王微、北京大学姚洋、中国外运公司冯波鸣、宁波艾森饰品公司秦燕北、西安交通大学何雅玲、演员张译、滑雪运动员徐梦桃、北京门头沟跃进村卫生室董岩、内蒙古包头旺企农业合作社赵光9位代表发了言。大家充分肯定过去一年和五年发展成就,并谈了建议。
李克强与参会代表交流。他说,过去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发展取得极为不易的新成就。疫情等超预期因素对经济带来严重冲击,我们及时果断应对,靠前实施既定政策举措,推出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召开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实行规模性退税减税降费等,帮扶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渡难关,支撑稳就业保民生。创新政策工具支持重大项目建设、设备更新改造,扩投资带消费。突出抓好粮食生产和能源保供,夯实稳物价基础。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出台稳经济政策,发挥经济大省挑大梁作用。经过努力,稳住了宏观经济大盘,城镇新增就业1200多万人,在国际通胀高企背景下国内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只有2%,进出口增长7.7%,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这殊为不易,成之惟艰。
李克强说,过去五年,各地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锐意进取,我国发展取得新的重大成就。经济年均增长5.2%,其中三年受到疫情影响。从十年长周期看,经济年均增长6.2%、实现中高速增长,居民消费价格年度涨幅没有超过3%,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从5000多万户增加到1.6亿多户。我们创新宏观调控,政策既有力有效,又没有持续大幅增加赤字,没有超发货币,为稳物价创造了宏观条件,也为未来留下政策空间。创新宏观政策实施方式,直面市场主体需求发力,着力降低税费等负担,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坚持就业优先,各项政策都注重支持就业。推进改革开放,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民生连着民心,发展经济最终是为了改善民生。坚持以民之所望为施政所向,加力解决重点民生问题,兜牢民生底线。行政贵在力行。坚持实事求是、尊重规律,干字当头,支持地方和部门创造性工作,以实干创造经得起检验的实绩。我们清醒看到,当前企业特别是消费服务业和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困难较多,总需求不足仍是主要矛盾,保持经济平稳运行面临诸多风险挑战和不确定因素。
李克强说,我国经济增长在去年底企稳、今年初回升。随着疫情防控措施的优化调整,多年来已成为经济主拉动力的消费目前止跌向上,1月份明显增长。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持续实施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扎实做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继续巩固和拓展经济运行回升态势。
孙春兰、胡春华、刘鹤、何立峰、王勇、肖捷、赵克志参加。
日前,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为凝心聚力、充分动员,在高质量发展之路上形成比学赶超、赛龙夺锦的良好态势,大力提振市场信心,广州市召开高质量发展大会“深入贯彻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以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破解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主题研讨会,聚焦探索发挥“城”的优势、“镇”的功能、“村”的特点。市政协委员、市社会组织联合会(以下简称广州社联)秘书长焦杨受邀参加该研讨会并在会上做了题为《发挥社会组织优势,以中国式现代化理念探索岭南乡村振兴》的主题发言。
焦杨在发言中表示,社会组织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广州社联作为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民政局、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的领导下,团结凝聚全市社会组织力量,在实践中探索具有广州社会组织特色的乡村振兴工作模式。主要做法有:一是通过项目化组团帮扶,整合社会资源,补充乡村公共社会服务。采取实地考察走访、倡议动员、精准对接帮扶项目等形式探索社会组织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有效模式。二是通过跨领域合作助农增收,带动农村投资和消费升级。开展“银社助农促振兴”计划,支持从化、增城、花都等区乡村产业项目孵化。在从化区已实现支持当地乡村产业项目114个,撬动创业项目实现融资6877万元,创新实践了“金融+公益”的服务模式,让普惠金融的涓涓细流通过公益项目滴灌在最有需要的田间地头。三是搭建展示交流平台,积极宣传传播美好乡村。举办专题社会组织新闻发布会、广州市社会组织交流大会集中展示乡村振兴项目成效,组织广州社会组织参与第八、九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传播岭南乡村特色文化、农产品和文创新品,把新时代乡村生活价值弘扬传播出去。
关于围绕贯彻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以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破解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社会组织如何进一步发挥积极作用,焦杨提出,一要学习领悟传播好中国式现代化理念,探索乡村振兴的岭南特色。社会组织要发挥软实力,让社会各界关注乡村生活,保护乡土文化,进一步讲好岭南乡村故事,将中国式现代化理观念注入乡村建设中。要延续乡村文脉,留住广式乡愁,发掘传播弘扬岭南地区的乡土文化特色,实现在历史传统中革新的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模式。二要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提升服务能力,缩小城乡公共社会服务差距。社会组织首先自身要高质量发展,完善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体系,不断提升其在社会动员、人才储备、项目管理、合规建设、宣传传播等方面的专业能力,让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政策制订、工作实践朝专业化方向发展。三要发挥专业支撑作用,激发农村发展内生动力,促进乡村可持续发展。支持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发展,促进农村公共服务专业队伍和志愿组织发挥作用。搭建人才、资源和创新理念传播交流平台,鼓励农户自组织,协助农村经济组织发展,激发农村的内生动力。
来源:广州市社会组织联合会微信公众号
- 项目名称:黄埔区临江大道(黄埔大桥-西滘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编号:JG2023-0474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2月8日 0时0分~2023年2月28日 14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投标人资格条件: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条。 1.4.2 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以下①、②项资质证书: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城市隧道工程专业)设计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注:①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执行。 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执行。 ③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执行。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但符合本公告要求独立参加投标条件的香港企业,可按本公告要求独立投标。 1.4.4 申请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路桥(或道桥)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程10年以上的工程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1.4.6 关于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应以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桥梁工程专业甲级、隧道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不同时具备设计专业资质,也允许组成联合体,并以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单位为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4.7 信誉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公布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 1.4.8 申请人没有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投标人须按《投标人声明》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路桥(或道桥)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程10年以上的工程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2月28日 14时30分 - 2023年2月28日 15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1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2月8日 0时0分 - 2023年2月28日 14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2月28日 14时15分 - 2023年2月28日 14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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