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宝街:开展禁毒宣传进校园活动(组图)
(图:宣传活动合影)
(图:参观禁毒知识展架)
(图:毒品仿真模型展示)
为全面贯彻市区禁毒办禁毒攻坚年相关指示精神,提高辖内校园师生防毒意识。2023年2月6日,多宝街道禁毒委联合荔湾区公安分局禁毒大队、荔湾区总工会等相关单位在蒋光鼐纪念小学开展了“开学第一课·禁毒我先行”禁毒宣传活动。街道办事处主任刘远、人大工委主任刘轶,荔湾区公安分局禁毒大队及荔湾区总工会相关领导参加本次活动。
活动中,北斗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向参加活动的师生讲解了毒品种类、毒品危害和毒品防范等相关知识。多宝司法所所长苏华与街社工站社工组织学生参与禁毒普法游戏,使同学在活动中增强防毒拒毒意识。同时,街道禁毒办工作人员利用毒品仿真模型,直观地向同学展示毒品的外形和特征,帮助同学更好地去识别毒品,相关领导及师生参观了禁毒知识展架。
本次活动以现场讲解和互动游戏的形式开展,为师生呈现了一场生动形象的禁毒课堂,提高了学生识毒、防毒、拒毒能力,引导学生树立“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的理念。刘远主任表示,此次活动非常有教育意义,培养了同学们自觉抵制毒品的意识,为创建无毒平安校园打下良好的基础。
为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广州市作为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作用,聚焦市场主体关切,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树立政府诚信形象,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现公开向社会郑重承诺:
全面贯彻落实政务集成服务、首席服务官、首问负责制等要求,实施无纸化、零跑动审批。面对服务对象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应和一次性告知;业务事项能够当场办理的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严格依照法定审批时限或对外承诺时限内办结。
二、靠前开展暖企服务
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强化调研指导扶持,积极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对重大疑难问题实施“会商”制度,打通服务企业“最后100米”,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三、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
1.落实“清单外无审批”。动态更新我市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和技术审查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严格按照清单办理相关业务,不擅自增加审批事项和审批条件。
2.支持项目“拿地即开工”。深化完善施工许可分阶段审批机制,做好施工许可与施工图审查、消防审查、融合监管、竣工联合验收等关键节点之间的无缝衔接,持续提高审批系统信息共享化、申报便利化、审批智能化水平,全面实现施工许可变更全流程网上办理。
3.豁免既有建筑办公场所装饰工程审批。
全面实施对不涉及增加建筑面积、建筑总高度、建筑层数,不修改外立面,不变更使用性质等规划调整,不降低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不改动消防设施,不涉及办理产权登记,且主体建筑已依法取得消防验收(或备案)手续的既有建筑内面积3000平方米以下的办公场所装饰工程(人员密集场所除外),免于办理施工许可及报监手续、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等行政审批手续。
四、有力有序推进城市更新
坚持“拆、治、兴”并举,着力推进中心城区城中村和老旧小区改造,优化项目审批流程,精细化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全面提升人居环境和城市品质。
五、进一步加大“承诺制”审批力度
对建筑业企业资质、施工许可、消防审批、预售许可、竣工联合验收等主要涉企审批事项,大力推行承诺制审批,构建与承诺制审批相适应的新型信用监管机制,维护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六、进一步优化“网上服务”
全面实现施工许可证变更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变更批复自动生成、自动盖章、自动送达企业。增加地名命名(更名)审批申报系统查重、检索等功能,实现与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电子证照的数据共享,为企业提供更便利的申报平台。
七、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
广泛运用提醒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开展行政执法,禁止“一刀切”等粗暴执法形式。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推动监管创新,努力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
八、扎实改进工作作风
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不得以各种理由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不准违规对企业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不准“吃拿卡要”,对干部作风问题和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切实做到“不回避、不徇私、不护短”,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为优化队伍结构,充实一线工作者队伍,荔湾区岭南街市容环境卫生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保洁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环卫保洁员13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热爱城市管理环卫工作;
(三)初中及以上学历;
(四)招聘年龄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下;
(五)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五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工资待遇
按照荔湾区环卫用工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23年2月8日开始。
(二)报名时间: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3月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三)报名地点:岭南街市容环境卫生站(荔湾区杨巷路万钟东1号一楼),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81852376;
(四)材料要求:应聘人员填写《广州市荔湾区岭南街市容环境卫生站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个人户口簿复印件需复印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等有关证明材料,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面试
主要测试应聘者在沟通协调、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
六、体检安排
按面试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应聘者按要求到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顺序进行体检递补。
七、录用
1.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失业证等。
2.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附件:荔湾区岭南街市容环境卫生站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岭南街市容环境卫生站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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