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响新年行政强制第一枪 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查封扣押一批危险废物
2023-02-20 09:26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近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在海珠区江南大道南某汽车配件经营部发现一批废旧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该场所未规范设置危险废物储存间,未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提供危险废物转移合同和转移联单。为防止这批废旧铅酸蓄电池非法转移或违法拆解导致污染环境,海珠分局依法予以查封扣押。
蓄电池存放未采取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
经核查,该经营单位主要经营汽车蓄电池批发零售业务,无法提供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的危险废物处置合同。现场存放的79块废旧铅酸蓄电池中,46块需要退还厂家处理,另外33块非供应商厂家产品,需作为危险废物另行处置。
为防止证据灭失或转移,便于进一步查清案情,同时确保这批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妥善处置,海珠分局按程序向该单位发出了《查封(扣押)决定书》,对33块废旧铅酸蓄电池进行查封扣押。同时指导当事人整改危险废物暂存场所,依法妥善做好贮存、处置工作。
经深入调查,未发现该生产经营单位非法转移、拆解废旧铅酸蓄电池,贮存场所未发生危险废物渗漏污染,且该经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整改,并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属于“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能及时改正”情形。2月15日,海珠分局依法对其作出了“对当事人本次违法行为不予处罚;责令当事人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处理决定,随后依程序对该批废旧铅酸蓄电池解除查封扣押。
在此次执法过程中,海珠分局加大“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适用力度,对潜在的污染风险果断使用行政强制措施,成功避免环境损害后果发生,实现新环保法配套办法案件零的突破。同时,对中小企业的轻微违法行为,以帮扶整改为主、行政处罚为辅,做到了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下一步,海珠分局将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行业的巡查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筑牢海珠生态环境安全底线,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普法小课堂:
本案中的废旧铅酸蓄电池既属固体废物,也属危险废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贮存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第20条第1款)。若经营者违法贮存,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则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予以查封(扣押)(第27条第1款第2项)。若经营者在贮存中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已经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等环境损害后果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第102条第1款第7项、第2款)。
危险废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第79条),若经营者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第112条第1款第6项、第2款)。违反本法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还可由公安机关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第120条第1款第6项)。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
在参政议政中聚众智
在民主监督中建诤言
2月17日,省政协主席林克庆走访调研各民主党派省委会和省工商联,听取对省政协工作的意见建议,强调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二十大精神上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部署要求,为奋力推动广东在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贡献智慧力量。
林克庆详细了解各民主党派省委会和省工商联的发展历程、组织建设、参政议政等情况,对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他表示,近年来,各民主党派省委会和省工商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紧紧围绕中共广东省委中心工作凝心聚力、履职尽责,为推动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林克庆指出,统一战线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法宝。要完整、准确、全面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新型政党制度的重要论述精神,牢牢把握新时代爱国统一战线的历史方位和重要使命,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夯实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紧扣省委工作部署,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充分发挥人才智力优势和界别特色,深入调查研究,扎实履职尽责,切实在参政议政中聚众智,在民主监督中建诤言,在政党协商中献良策。要充分发挥政协作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作用,搭建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协商议政平台、团结联谊平台,促进同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凝聚起团结奋斗的强大合力,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实践贡献智慧和力量。
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省政协党组副书记王瑞军,省政协领导王学成、黄武、张嘉极、李心、陈文明参加走访调研。
因工作需要,面向黄埔区各镇(街)现有合同聘用人员和村(社区)专职人员中公开遴选社区纪检监察联络站站长2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联和街社区纪检监察联络站站长2名。
三、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党性观念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扎实,为人诚信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全日制本科学历;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4.年龄须为22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
6.热爱村(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被司法机关或纪检部门立案侦查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纪检监察办公室在黄埔区信息网(http://www.hp.gov.cn/)发布电子版公告,同时,在街道公告栏张贴纸质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3月3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黄埔区黄陂新村东二街15栋联和街道办事处四楼纪检监察办公室(联系人:郭小姐,联系电话:83623837。)
2.报名须提交材料。
考生携带本人个人简历、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鉴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一寸照片2张参加报名,并同时填写《报名表》。报名材料不齐不受理报名,报名材料不再退还。报名应聘者须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黄埔区联和街社区纪检监察联络站站长招聘报名登记表》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并由应聘者本人确认签名。如发现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进行资格审查
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联和街招聘社区纪检监察联络站站长工作领导小组通知参加考试人员。报考者凭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组织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入围后,笔试占40%,面试占60%,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素质等。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组织资格复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确定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审资料的,取消体检资格,并视情况决定是否顺延补录。
(六)组织体检
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通知考生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分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拟录用人员自理。
(七)考察
由纪检监察办负责对体检合格的考察对象人选开展综合考察,到考察对象人选所在单位进行深入考察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各方面情况。由考察对象人选原在单位提供其政治鉴定材料、廉政审查材料、信访举报核查情况和个人现实表现等材料。
因考察对象人选政审或组织考察不合格、考察人选主动放弃或所在单位不同意调出及不接受前往考察等原因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拟录人员名单将在黄埔区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九)聘用
公示期过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村(社区)纪检监察联络站站长参照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正职待遇计发薪酬,按照考核情况发放一定额度的绩效奖金,并按有关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五、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联和街招聘社区纪检监察联络站站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黄埔区联和街道办事处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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