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新材料产业园场地平整工程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新材料产业园场地平整工程项目(一期) 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三发改大投审[2023]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新材料产业园场地平整工程项目(一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是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新材料产业园场地平整工程项目(一期),主要内容为土地平整:总填方量为1547310.73立方米,外购土回填1441646.66立方米,挖方回填68644.04立方米,淤泥回填量37020.03立方米。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 定额工期: / 日历天,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46,937,876.63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46,937,876.63 元,其中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1,276,278.44 元。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移交,☑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合格。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工程类或经济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
4.4.2 提供的职称证书应为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授权机构或人社部门认可机构或经人社部门备案机构颁发。其他非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授权机构或人社部门认可机构或经人社部门备案机构颁发的职称证书将不予认可。职称证书需提供网上查询网页或网上评审公示文件或职称评审表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4.4.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8月至2023年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4.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5.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5.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对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在一定时限内依法依规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年 2 月 20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 年 3 月 14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3 年 3 月 14 日9 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
邮 编:528143
联 系 人:潘先生
电 话:0757-8729325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淼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新华路41号二层201室之一
邮 编:528100
联 系 人:麦先生
电 话:0757-87781164
电子邮件:1687597022@qq.com
佛山某部拟就2023年度车辆检测服务项目进行询价,现发布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
1.项目名称:佛山某部2023年度车辆检测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2023-JWGDFS-F4001
3.项目内容:对39台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测。
4.项目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18500.00元。
二、报价方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及保密资质。【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营许可范围、专业设备和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价方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公司注册法人代表或实际控股人为非外籍人士和非港澳台人士),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含港澳台)。【以报价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材料为准,提供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含港澳台)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单位办公地点为同一地址的,供应商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报价方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加盖公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
(五)未列入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黑名单的企业。【以本项目报名截止三天内查询结果为准,提供该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六)供应商具备能够检测大型运输车辆、大客车相关资质及场地且在佛山市内检测。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2月26日,每日上午8时至18时00分。
(二)报名地点:广东佛山。
(三)报名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报名材料提交前请电话告知采购部门)。
采购单位邮箱:370922091@qq.com
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盖公章及身份证复印件)、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含港澳台)的书面声明。
四、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27日15时00分;
(二)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罗村机场路6号;
(三)报价方式: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报价文件(报价单及相关资料必须额外使用信封或文件袋封装,文件袋开口处均须粘贴封条,并在接口处加盖公章)。
五、报价文件编制要求及递交时间
报价方需在2023年2月27日15时00分前将报价文件邮寄至采购方,逾期不予接受。
报价人应准备1份报价文件正本和3份副本(副本可为正本复印件,全部需加盖骑缝章),4份报价文件可装同一个文件袋内进行密封,封口处应当有报价方单位公章,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方名称及联系方式”字样。封面需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报价文件需包含以下内容,缺少文件将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1.报价函
2.报价一览表
3.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法人未到谈判现场需提供)
6.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2020年度至今任一年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开户行出具资信证明
8.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以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9.保密承诺书
10.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12.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
13.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4.具备能够检测大型运输车辆、大客车相关资质及场地的相关证明。
15.为满足本公告要求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上述材料均需盖章,报价文件用A4纸制作,必须装订,用大号信封密封(未密封文件为无效文件)。
报价方必须按上述统一格式及顺序向采购机构提供《报价文件》,否则可能被视为无效报价。
六、定标方法
最低价法。资格审查合格的报价视为有效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报价方作为预成交供应商。出现相同最低报价的,由评审小组根据报价方资质情况确定预成交供应商;报价方资质相同的情况下,通过采取随机摇珠的方式确定预成交供应商。评审小组认定为低价恶意竞争的视为无效报价。
七、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报名(采购部门):李股长0757-66690000
项目咨询(需求部门):熊股长0757-66690000
项目监管(纪检部门):王股长0757-66690000
采购单位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
1.招标条件
华东师范大学附属顺德美的学校(二期)建设项目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华东师范大学附属顺德美的学校(二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顺发改资(北滘)〔2022〕11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教育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华东师范大学附属顺德美的学校(二期)建设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顺德区北滘镇三花片区伦桂路东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顺德区北滘镇三花片区伦桂路东侧,建设用地面积约45671.47㎡,总建筑面积约为8.15万㎡。办学规模为初中36个教学班(学位1800个),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教学楼、综合楼、报告厅、体育馆、食堂、宿舍、运动场、室外活动场所以及连廊和地下室部分等。本项目建设总投资费用约50226.8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39835.44万元。
2.3 监理服务期:480日历天,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并最终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止。(施工工期4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年,具体以施工承包合同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5644878.61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中标人具体组织对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档案、结算、审计等管理和控制等工作的监理服务,并负责跟进资料备案及整理归档,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竣工备案,审查工程进度款支付和工程结算资料等工作。中标人同时服从招标人的工作任务安排。
2.6 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2.7 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企业类别:工程监理企业)。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5.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8月至2023年1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为准。
4.5.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4.6.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的规定,对于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行政处罚,且仍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以及被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进行管理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2月2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3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3月13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3月13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开标当天不接受投标人现场签到、现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只接受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教育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
邮 编:528311
联 系 人:0757-26335914
电 话: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顺德区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山中路3号弘越大厦15楼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刘小姐
电 话:0757-22662288
传 真:0757-22662277
电子邮件:475724434@qq.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执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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