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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新材料产业园场地平整工程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时间:2023-02-21     人气:1172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新材料产业园场地平整工程项目(一期) 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三发改大投审[2023]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1.招标条件


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新材料产业园场地平整工程项目(一期) 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三发改大投审[2023]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新材料产业园场地平整工程项目(一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是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新材料产业园场地平整工程项目(一期),主要内容为土地平整:总填方量为1547310.73立方米,外购土回填1441646.66立方米,挖方回填68644.04立方米,淤泥回填量37020.03立方米。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 定额工期: / 日历天,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46,937,876.63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46,937,876.63 元,其中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1,276,278.44 元。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移交,☑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合格。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工程类或经济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


4.4.2 提供的职称证书应为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授权机构或人社部门认可机构或经人社部门备案机构颁发。其他非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授权机构或人社部门认可机构或经人社部门备案机构颁发的职称证书将不予认可。职称证书需提供网上查询网页或网上评审公示文件或职称评审表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4.4.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8月至2023年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4.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5.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5.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对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在一定时限内依法依规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年 2 月 20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 年 3 月 14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3 年 3 月 14 日9 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


邮    编:528143


联 系 人:潘先生


电    话:0757-8729325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淼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新华路41号二层201室之一


邮    编:528100


联 系 人:麦先生


电    话:0757-87781164


电子邮件:168759702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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