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领导会见中国科学院创新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穆荣平一行
近日,广州市政协副主席、市科技局局长王桂林在市政府大院5号楼402会议室会见中国科学院创新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穆荣平一行,就中国科学院和广州市共同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进行深入交流。
王桂林围绕“科学发现、技术发明、产业发展、人才支撑、生态优化”全链条,全面介绍了近年来广州市科技创新工作成效及中长期发展规划。王桂林提出,广州市一直高度重视与中国科学院以及所属院所的战略合作,希望中国科学院继续关心、关注广州科技创新工作,加大对广州的支持和科技资源导入力度,特别是在国家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和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中给予广州更多支持和指导,共同提升南沙科学城等科技战略高地的能级,为打造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贡献更多广州力量。
穆荣平对广州科技工作高度认可,表示将在中国科学院参与编制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长期战略等规划时,将相关工作内容一并纳入,也将向中国科学院领导积极提出具体建议,着力促成院地合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副院长孙龙涛,广州市科技局市管一级调研员李江,广州市科技局办公室、综合规划处、实验室工作处、基础研究处、平台基地处、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交流合作处,广州市科学技术发展研究中心,黄埔区、南沙区科技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本次活动,并重点从各自业务工作层面,提出了下一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的具体设想以及加强院地合作的意见建议。
在太空中生活,是一种怎么样的神奇体验?近日,由广州市科学技术局主办,广东科学中心和广东羊城晚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联合承办的第102期珠江科学大讲堂在广东科学中心举办。本期讲座邀请了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航天员大队第一任大队长申行运作“神奇的太空生活”主题演讲。活动通过“线上+线下”方式举办,超2.6万市民通过现场讲座或羊城派等直播平台在线观看。
申行运曾负责我国首批航天员选拔及航天员大队筹备组建工作,自1996年起担任航天员大队主管领导,带领杨利伟、翟志刚等我国首批航天员勤奋工作、锐意进取。在演讲中,申行运首先回顾了中国航天事业的发展历程。他介绍,中国载人航天工程自1992年9月21日开始启动,30年来取得了建成世界上第三个空间站的重要成就。中国空间站(天宫)的结构可以称为“两室一厅两辆车”:两室是指第一实验舱(问天)和第二实验舱(梦天);一厅是指核心舱(天和);两辆车是指载人飞船(神舟)和货运飞船(天舟)。
申行运介绍,以距离地球海平面100公里的高度为分界线,100公里以下是天空,以上则是太空。在天空中的飞行被称为航空,在太空中的飞行则被称为航天。作为航天员大队首任大队长,申行运表示航天员的选拔原则是“好中选好,优中选优”,选拔过程要经历档案选拔、初选、复选、评定录取等阶段。中国航天员的培训共分为8大类、近百个项目,进入太空的航天员又分为三类,承担着不同职责:一类是指令长,是负责驾驶飞船的驾驶员;一类是随船工程师,是负责保养维修空间站的工程技术人员;一类是载荷专家,是担负重要综合航天实验任务的专家。
申行运表示,在太空中与地球上生活最大的区别就是要面临失重问题。在太空中吃饭、睡觉等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航天食品品种丰富,各种太空食品都被封装在了密封袋中,大多被切分成很小一块,方便食用,航天员们还可以使用轨道舱内的食品加热装置,所以在太空中也能吃到热菜热饭。关于睡觉问题,申行运介绍,早期航天员会有睡袋,有时候需要站着睡觉。现在航天员有自己的独立卧室,睡觉的时候会带上防噪耳机,且要固定在一个位置睡觉,防止乱漂乱撞,确保生命安全。
为推动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建立健全广州市区两级各部门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机制,营造社会诚信环境。近日,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广州市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信息采集工作指引(试行)》《广州市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修复工作指引(试行)》《广州市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指列(试行)》,进一步完善了广州市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工作基础。
自2020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始推动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在试点地区加强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设立科学合理的分级分类指标,做好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信息记录,完善分级分类信用监管机制。2021年11月,广州市获批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二批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城市,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保字〔2020〕23号)确定的工作任务,积极推动落实方案各项工作任务,探索符合广州市实际的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新路径。
针对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信息的管理问题,《广州市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信息采集工作指引(试行)》指出,根据信用目录对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信息进行归集。信用目录分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两类,主要包括基本信息、知识产权领域行政处罚、裁决信息、涉诉信息等。所涉及的信用信息主要为广州市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提供信用信息依据,对信用评级、失信情况进行行政监管范围内的披露。
同时,为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知识产权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机制,鼓励知识产权失信当事人信用重塑,激发市场活力,《广州市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修复工作指引(试行)》明确指出,广州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依法开展信用修复、移出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停止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知识产权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并依法解除相关管理措施,及时将信用修复信息与有关部门共享的工作。
被认定为知识产权失信的当事人,满六个月且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依照《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办法》(国市监信规〔2021〕3号)第六条规定申请信用修复: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未因同一类违法行为再次受到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部门行政处罚;未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
被列入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之日起满一年,且符合下列情形的当事人,可以依照《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办法》(国市监信规〔2021〕3号)第七条规定提前申请信用修复: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未再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较重行政处罚。被列入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满三年的,按要求提出移出申请,由列入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移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施相应管理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申请提前移出,按照实际限制期限执行。
《广州市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指列(试行)》则对进一步规范广州市知识产权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强化信用监管做出了说明。联合惩戒对象为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实施者,该主体实施者为法人的,联合惩戒对象为该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员和实际控制人;该主体实施者为非法人组织的,联合惩戒对象为非法人组织及其负责人;该主体实施者为自然人的,联合惩戒对象为本人。
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及认定主要包括:重复侵权行为、不依法执行行为、代理机构严重违法行为、专利代理师严重违法行为、非正常申请行为、提供虚假文件行为、经生效裁判确认为侵犯知识产权罪的行为。被列入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将由广州市知识产权局依法依规定期向其他部门和单位提供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在“信用广州”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网站向社会公布,并实施相应监督管理措施。各部门将贯彻执行对联合惩戒对象采取一种或多种惩戒措施,包括知识产权领域惩戒和跨部门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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