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容桂顺丝片区市政配套工程(顺丝南路)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容桂顺丝片区市政配套工程(顺丝南路) 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财政局以 顺财复[2021]1336号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广东顺控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为容桂顺丝片区市政配套工程(顺丝南路)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道路路线西起现状北关路,东至容桂纵十一路,路线全长0.376k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度为12m,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 20km/h。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和绿化工程等。
2.3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本工程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完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7558812.84 元,最高投标限价: 6852063.84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本项目是容桂顺丝片区市政配套工程(顺丝南路)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和绿化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相关资料为准。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机械设备、包仪器、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包资料移交(归档)、包垃圾(含建筑垃圾等)清运、包完工清场、包环境保护、包水电费用、包运输、包装卸、包安装、包调试和联合调试、包检验、包检测(属于发包人负责部分的检测除外),R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确保项目建设期内无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佛山市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4.5.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 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 8 月至 2023 年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 年 8 月至 2023 年1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在处罚期内)。(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8.7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2月 20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投标保函(保单)形式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保函(保单)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3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 3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1)因疫情防控需要,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2)投标人应在本工程监理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东顺控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顺德区
邮 编: 528300
联 系 人: 欧阳先生
电 话: 0757-22308176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城市花园中区一座23楼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齐工
电 话:0757-83939027
传 真:0757-83939018
电子邮件:2655134720@qq.com
1.招标条件
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新材料产业园场地平整工程项目(一期) 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三发改大投审[2023]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新材料产业园场地平整工程项目(一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是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新材料产业园场地平整工程项目(一期),主要内容为土地平整:总填方量为1547310.73立方米,外购土回填1441646.66立方米,挖方回填68644.04立方米,淤泥回填量37020.03立方米。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 定额工期: / 日历天,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46,937,876.63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46,937,876.63 元,其中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1,276,278.44 元。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移交,☑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合格。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工程类或经济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
4.4.2 提供的职称证书应为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授权机构或人社部门认可机构或经人社部门备案机构颁发。其他非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授权机构或人社部门认可机构或经人社部门备案机构颁发的职称证书将不予认可。职称证书需提供网上查询网页或网上评审公示文件或职称评审表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4.4.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8月至2023年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4.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5.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5.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对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在一定时限内依法依规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年 2 月 20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 年 3 月 14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3 年 3 月 14 日9 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
邮 编:528143
联 系 人:潘先生
电 话:0757-8729325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淼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新华路41号二层201室之一
邮 编:528100
联 系 人:麦先生
电 话:0757-87781164
电子邮件:1687597022@qq.com
网传浙江杭州多名学生阳性
导致班级停课4天
对此
不少人提出疑问:
新一波新冠感染高峰要来了吗?
还有不少家长担心
未阳的孩子是否可以继续上学?
对此,专家表示:
目前形势向好
不太可能引起新一波的流行
最新:
总体可控,不必恐慌
据西湖区教育局官微20日消息,2月19日晚,网传浙江杭州西湖区某小学多名学生阳性,下周该班停课4天。
经调查,2月19日(周日)学校陆续接到二(3)班学生周一请假的申请,截至到傍晚18时该班共计10位学生出现发热症状,在家抗原检测显示阳性,初步考虑为新冠感染。学校根据乙类乙管处置预案,向疾控部门进行了报告并发布了班级停课4天的通知。
西湖区教育局表示,接报后,区防控办立即组织区教育局、区疾控中心联合开展调查处置。通过流调,抗原检测阳性的学生均无新冠病毒既往感染史,为首次感染,目前症状平稳,精神状态良好。“感谢各位网友关心!该校学生感染情况总体可控,大家不必感到恐慌。”
下一步,教育局和学校会在疾控部门的指导下进一步规范做好流行性传染病的校园预防和处置工作。
回顾:
杭州两校出现阳性学生
19日晚上
杭州多个家长群中
流传着一张西湖区某公办小学
二(3)班的家长通知书
该通知称,为了预防疫情在班级内的流行和传播,也为了更好保障每一个孩子的身体健康,根据上级文件决定,2月20日—23日(周一至周四)停课四天,无身体不适症状并且抗原或核酸检测为阴性的学生于2月24日回校上课。
而另一条消息也在各个家长群不断扩散:拱墅区一所公办初中已有多个班级出现多人新冠感染,而且感染的大多是此前没阳过的学生。
两条消息在家长之间不断发酵,让部分家长有些焦虑:“我们家两个孩子都还没阳过。是不是新一波新冠感染高峰要来了?”
据该所西湖区公办小学相关负责人,目前学校已经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做好后续安排,各项工作也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请家长们不要恐慌。新冠病毒“乙类乙管”后,这可能会成为常态。
而孩子就读于该所拱墅区公办初中初二的家长表示,据她所知,自己孩子班里就有数个阳性确诊学生。以她的孩子所在班级为例,凡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症状的学生需要测抗原,其他没有症状的学生仍按正常节奏上学。确诊阳性的学生居家学习,其他学生可以继续上课。
“我们发现班里几个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症状并确诊阳性的同学都是此前没有阳过的。”这名家长说,从班级群的反应来看,可能已经经历过疫情感染高峰,家长们都挺淡定的。
疑问:
新冠“消失”了吗?
虽然消息是真的
但家长们确实不必太恐慌
部分家长觉得
身边已经好一阵没有人感染新冠病毒
新冠不是已经“消失”了吗?
怎么又突然出现在杭州的中小学?
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月份以来发布的6次《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情况》,1月30日核酸检测阳性数2.4万例,2月6日核酸检测阳性数为0.9万例,2月13日为8847例,2月16日为10720例。虽然核酸检测阳性数及阳性率已大幅下降,但是感染者人数仍然存在。
图片来源:中国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根据2月18日中疾控发布的《全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情况》,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2月16日,全国共发现本土重点关注变异株15例,其中,1例XBB.1,1例XBB.1.5,1例BQ.1,5例BQ.1.1,1例BQ.1.1.17,4例BQ.1.2和2例BQ.1.8。对比此前中疾控发布的《全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情况》,本次新增1例BQ.1变异毒株病例。而在2月15日发布的通报中还新增了1例XBB.1.5毒株。
“目前来看大形势是比较好,但是是否有新的变异株出现和流行、是否感染率有增高回升、是否从境外传入新的毒株等问题,仍然是我们监测的重点。”著名公共卫生与流行病学专家曾光表示。
“新冠对于人们生活的影响并没有完全消失。”曾光表示,对于公众而言,还是应该保持谨慎,做好基本的防护措施。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感染病中心首席专家蔡卫平2月18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我国在前段时间已经有较多人群被感染,形成了一定的群体免疫,所以目前不太可能引起新一波的流行。
因此,杭州个别学校出现多个班级或者多个学生感染新冠病毒,也是正常现象,并不代表新一波流行的开始。而且眼下甲流、诺如病毒感染也进入多发期。即便孩子出现发烧等症状,也不一定是新冠病毒,建议家长第一时间测一下抗原。
建议:
这段时间该怎么防护?
根据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和北京疾控中心发布的相关提醒,防疫要点如下:
1.建议广大师生开展自身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不带病到校学习和工作。
2.坚持勤洗手、常通风、规律作息、健康饮食等良好卫生习惯,注意咳嗽礼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做好个人防护,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
3.如有学生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及时到学校健康观察室排查,根据病情回家或就医,不带病上课。
4.坚持多病共防,目前仍是流感、诺如病毒急性胃肠炎的高发季节,在做好新冠疫情防控的同时,注意个人防护和手卫生、食物严格清洗加工、科学消毒污染物等措施,做好相关疫情防控。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