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街:禁毒宣传进校园 护航青春促成长(图)
(图:金花街禁毒办联合南海中学,组织师生观看禁毒宣传片《全球公敌》的第二集《暗流汹涌》)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增强青少年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和能力,筑牢校园“防毒墙”,打造平安无毒校园。2023年1-3月,金花街道禁毒办联合广州市南海中学组织开展为期三期的观看禁毒纪录片活动。近日,第二期观看活动如期举行,南海中学师生1000多人认真观看禁毒纪录片《全球公敌》的第二集《暗流汹涌》。
活动中,首先由班级老师带领同学们观看影片,第二集《暗流汹涌》主要讲述了警方接到线报,一艘来自秘鲁的远洋货轮内藏有大量毒品,狡猾毒贩却在货轮抵达后反常地离开,这给警方的搜查工作带来了极大挑战,紧迫焦灼的搜查画面给同学们带来了强烈的视觉冲击,仿佛一下子让同学们置身其中。伴随影片接近尾声,警方在抽丝剥茧般的层层搜查后,最终在隐秘的舵机舱内查货一个藏有20块可卡因的黑色旅行包,引得同学们阵阵欢呼叫好。
观影结束,在老师的组织下,同学们成立讨论小组,相互分享自己对影片的观感心得,结合老师讲解内容和小组提问的互动方式,进一步让同学们了解到毒品的分类与吸食毒品导致的可怕症状,深刻意识到吸食毒品对个人、家庭以及国家的重大危害。
活动最后,班主任发表了本次观感总结,且谆谆告诫同学们要养好良好、积极的生活习惯,树立科学确定的人生、价值、世界观,增强自我防范和保护的意识,才能真正远离毒品。同学们纷纷表示,不断学习禁毒知识,将禁毒知识带给身边朋友和亲人,让大家时刻警惕毒品的侵犯,为我国禁毒事业出一份力。
此次活动,发挥了影片的禁毒宣传和警示教育作用,充分调动了校园师生参与禁毒学习的积极性,引导学生们树立起“无悔青春,健康无毒”的禁毒理念,进一步深化我街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筑牢校园禁毒统一防线。
(图:岭南街道2023年第一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工作会议)
(图:参会人员认真聆听,并对重点内容进行记录)
为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2月15日下午,岭南街道召开2023年第一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工作会议,街道各科室、社区居委会、辖内重点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共约60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和学习荔湾区节后复工复产文件和复工复产有关要求,围绕企业如何开展节后复工复产员工培训、隐患排查、复工复产期间主要风险因素和防范措施进行了讲解和培训。会议强调:一是各企业要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是节后复工复产要严格落实荔湾区节后复工复产“七个一”措施;三是持续加强辖内企业各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最后,会议同步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的签订。
通过这次会议,企业更加清晰了解在节后复工复产需要具体落实的安全防范措施,提高了隐患排查能力,为新一年企业安全发展“开好局,起好头”奠定基础,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荔湾区龙津街道拟购买592个防蚊闸安装于雨水箅子,现以公开询价方式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作为供应商,有关事项如下:
一、商品需求内容和限价
(一)商品种类及数量:防蚊闸592个。
(二)最高限价(元):人民币三万元整(含安装费)。
二、技术参数及要求
(一)防蚊闸质量参数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二)防蚊闸尺寸约400×600mm。
三、报价资质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有相关经营范围,具备合格资质证明。
(二)报价人须为防蚊闸的生产厂家(制造商)或其授权经销(代理)商,如为代理商则需取得生产商的有效授权。
(三)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四)可提供正式用户购车发票和保修(期限不少于1年)。
(五)可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
四、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人的报价须包含货物及零配件的购置和安装、运输保险、装卸、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部税费、全额含税发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综合关税等。
报价文件包含报价书(附件)、报价清单(加盖公章)、提供产品参数和彩色图片(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等各种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应装在一个文件袋,封口密封并加盖公章。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至2022年2月27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周末除外)。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龙津东路欧家园80号。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20-81925220;020-81925221。
(三)报名方式:原则上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如有特殊情况,请与联系人联系。
(四)相关费用的承担:各报名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本次项目询价的各项支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参选资料、交通、邮递等),本单位将不为本次询价向任何参选机构支付任何费用。
六、候选单位确认
(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收到3个或3个以上单位报价方为有效询价。
(二)将综合衡量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设计方案、报价、过往业绩、质保和售后服务等因素,择优选择。
(三)确定中选单位后,将在网站公示,并向中选单位发出通知,其他未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中选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确认第二候选单位作为本次询比的中选单位,以此类推。
七、签订合同
项目中选单位在收到中选通知后七天内未能提供有关合同,视中选单位自动放弃,我街有权依法选择候选单位。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龙津街道办事处对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荔湾区人民政府龙津街道办事处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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