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交新能源建筑废弃物运输为城市建设绿色安全护航
广州公交集团二运公司是广州市新能源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推广试点企业,以“绿色安全运输”为宗旨,积极服务城市建设需求。近日,二运公司与广州珠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顺利签订合作协议,成功承接南岸路26号AL011113地块项目土方挖运项目,项目总工程面积14万平方米,工程总价近2000万元。二运公司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将抓牢抓实车辆维护升级、驾驶员技能提升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积极打造广州本地新能源建筑废弃物运输安全典范。
升级车辆技术性能。针对新能源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特点,严格做好车辆技术保障及车况维护工作,陆续完成运营车辆的作业适应性改造,落实车辆后护杠升高、刹车调整、环保篷布升高等系列措施,既保障车辆高承载、高效率运转,在降本增效的同时,确保运输少撒漏、运营环境良好。
强化驾驶队伍建设。落实新入职驾驶员安全操作培训,考核通过后跟车实习不少于15天,充分了解新能源车辆12大运营场景,尤其是工地、消纳场装卸泥的操作规范。利用每月安全学习,强化驾驶员行车技术培训,定期分析讲解事故案例,因材施教,提升车队驾驶技能水平。
抓牢安全生产管理。强化路查外检,白天、夜间深入作业工地一线现场,督导检查车辆在运输过程中的操作规范、行经路段路况以及车辆技术情况,实地评估行驶线路的安全性。项目开展以来,组织开展路查外检12次,抽检车辆72车次,确保车辆作业安全规范有序。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2〕14号)、《广州市科技创新条例》等有关规定,遵循科技创新发展规律,突出科研经费服务于人的创造性活动,激发科研人员的创造性和创新活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市实际,市科技局修订《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管理。
二、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包括七章共三十六条。
第一章 总则,包括第一条至第四条,共四条。内容包括本《办法》制定的背景、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定义和分类、适用的范围、管理原则等总括性概述。
第二章 各方职责,包括第五条至第九条,共五条。主要明确市科技局、项目组织单位、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管理服务机构、市财政局的各方职责。
第三章 项目经费支出范围,包括第十条至第十二条,共三条。主要涉及项目经费支出范围分类、直接费用分类及支出范围、间接费用支出范围等内容。
第四章 项目经费管理,包括第十三条至第十九条,共七条。主要涉及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原则和要求、预算评审、经费拨付、经费使用管理、预算调整、经费决算、结余资金管理等内容。
第五章 监督检查,包括第二十条至第二十八条,共九条。主要涉及经费管理和使用不得存在的行为、资金监督要求、市科技局监督检查方式、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经费监督管理要求、违规处理、诚信管理要求、投诉举报处理、责任倒查和追究制度等内容。
第六章 其他,包括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共七条。主要明确以协议类前资助、后补助、国家和省科技项目经费配套、“包干制”方式支持的项目经费管理要求,以及自筹资金和从其他渠道获得资金的管理要求。
第七章 附则,包括第三十六条,共一条。主要明确本《办法》的实施期限和适用等内容。
三、主要特点
(一)优化经费支持方式。规范市财政科技经费“3+3”资助方式,其中,前资助分为竞争性前资助、定向组织前资助、协议类前资助;后补助分为政策性后补助、创新大赛后补助、绩效评价后补助。
(二)优化经费支出范围。一是明确直接人力资源成本费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参与项目研究的科研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的工资性支出或劳务支出,以及支付给临时聘请的专家个人的咨询费用等。二是提高间接经费比例,一般按照不超过项目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费后的30%核定。
(三)优化经费使用管理。一是项目经费可包括项目申报指南发布日至项目实施期结束日,以及项目实施期结束日后应付未付或预计发生的合理费用。二是明确项目承担单位自筹部分经费决算可追溯至项目申报指南发布之日。三是明确项目承担单位、合作单位的项目经费应分别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四)优化经费决算管理。明确市科技计划一般项目,不再要求第三方出具专项资金审计报告,可由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经费决算表。
(五)优化“下放项目”经费管理。明确其结余资金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统筹用于科研活动直接支出。
2023年2月6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试点恢复旅行社经营中国公民赴有关国家出境团队旅游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试点恢复部分出境游。为保障出境游业务市场有序恢复、安全发展,增强出境社法律法规和安全风险意识,进一步提高出境游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应急处置和出境团队操作的能力。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于2023年2月17日,在广东科学馆主办了以“出境游重启常见法律问题及操作指引”为主题的安全管理工作培训班,全市有120多家出境社安全管理负责人参加了此次培训。此次培训特邀广东伟然(广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赵雷军担任主讲人。
培训现场
此次培训,针对3年来出境游处于停止状态,出境游安全管理、法律规定、目的地国家风俗习惯以及接待程序已基本重构,出境社从业人员安全风险知识急需更新的实际情况,主讲人围绕出境游重启,从“'乙类乙管'政策下旅行社收客及出游操作指引、旅行社如何处理与游客产生的退费纠纷、旅行社如何处理与供应商产生的团款结算纠纷”等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
培训现场
通过此次培训,参训人员对出境游组团社如何加强安全防范,如何依法依规处理与游客的退费、与供应商的团款结算纠纷以及游客健康防护和文明旅游等有了较好的了解和把握,对出境社处理出境游遇到的旅游法律问题纠纷和减少出境游经营风险提供有效指引和帮助。
此次培训,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生动实用、内容丰富,针对性、指导性都很强,对于我市出境社今后做好安全生产经营和出境疫情防控工作具有较好的指导性意义。培训得到参训人员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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