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核对工作会议推介广州做法经验
近日,全国核对工作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广州市家庭经济核对和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作为唯一非省级核对机构在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介绍近年来广州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领域高质量发展的有效举措及亮点工作。
近年来,广州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在市民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守正创新,敢为人先,不断创新核对工作机制、深化核对智能应用、优化服务举措、建设标准规范,充分发挥核对在兜底保障基本民生工作中的基础支撑作用,有效提升社会救助管理和服务效率。
一、坚持政策先行,促进体制机制创新融合。一是构建立体化政策体系。修订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率先制定核对规则及商业保险取值规则,出台跨省核查工作规程,确保核对工作有法可依。同时,通过设定科学运算公式和严谨取值逻辑,有效量化家庭收入财产计算,率先建立实物类财产价格评估及复核机制,实现智慧核对、精准核对。二是建立自选式核对机制。设定分类核查工作机制,开设核对、查询、重新核对、跨省核查等流程及关键信息动态监测等手段供救助部门自主选择,“点餐式”下单,出具个性化结果,核对结果从提请需求到结果出具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查询结果在数据交换后可实时出具。
二、坚持科技创新,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一是信息深度共享实时协同。目前,广州已基本实现本地信息“一网尽享”,准确核查到本市67家单位部门的30余类信息共计100余数据项;纵向信息“一网直通”,连通部省核对平台,推进广州核对融入全国核对一盘棋大格局。2021年,部市核对平台对接后,全面推进广州市社会救助跨省核查工作,提供我市向外省(市)线上委托核查、外省(市)向我市线上及线下委托核查等三种跨区域经济核查方式,已完成跨区域核查245宗。二是推进新技术智能应用。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等先进技术,推进核对痕迹追溯管理,强化结果防伪防篡改功能,确保信息安全。利用“粤省事”“穗好办”等移动政务平台,采用人脸识别、电子签名等方式授权,实现核对业务全程在线办理。全国首创自主研发机动车辆价格人工智能评估模型,申请人仅需提供车架号、品牌、型号等基本信息,核对系统即可实时出具车辆智能评估价格,每台可节约人工评估时间5个工作日。2022年,按照国务院《南沙方案》部署,全力支持南沙民政领域改革创新任务,实现社会救助核对业务全自动智慧核对。
三、坚持便民高效,实现核对服务精准易及。一是拓展核对服务应用。核对服务领域涵盖民政、住保、公安、司法等8大部门22类民生保障业务,居全国首位。核对业务量持续上升,2022年接近11万宗,核对精准率达99%以上。二是开启动态监测预警。根据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发展需求,每月对全市在保在册救助对象的商事登记、不动产、车辆等关键信息进行动态监测 ,2022年完成监测 171万余宗(307万余人次),有效预警10万余条。同时,坚持将救助对象商事登记、银行大额支出等异常信息纳入预警反馈标签在核对报告进行关联展示,助力社会救助主动发现。三是探索强化数据赋能。2022年,充分利用核对系统存量数据,开展核对数据分析应用课题研究,探索构建救助需求度因子分权重系数及指数模型,研究致贫敏感因子、经济状况趋势图、家庭画像等在核对报告中的立体化展示,最大限度发挥大数据在社会救助决策方面的辅助作用。
四、坚持标准引领,推动核对专业化标准化。2020年广州核对提出“1标准4体系”建设目标以来,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创建,2022年成功发布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业务工作规范》和《数据元规范》两项广州地方标准,核对标准化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其中《业务工作规范》立足广州实际,对4种核对流程进行分类固化,提供科学具体的操作指引和作业规范。《数据元规范》首次梳理并总结提炼出具有广州特色的核对业务数据元及其基本属性。
下一步,广州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全国核对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围绕中央关于“健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发挥各级核对机构作用”要求,全面贯彻《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的意见》精神,持续深化广州核对“1标准4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广州核对高质量发展,为精准认定社会救助对象、丰富数字监督形式、服务社会救助决策咨询等提供更强助力,为基本民生保障事业健康发展、提质增效贡献更大力量。
近日,全国核对工作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广州市家庭经济核对和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作为唯一非省级核对机构在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介绍近年来广州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领域高质量发展的有效举措及亮点工作。
近年来,广州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在市民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守正创新,敢为人先,不断创新核对工作机制、深化核对智能应用、优化服务举措、建设标准规范,充分发挥核对在兜底保障基本民生工作中的基础支撑作用,有效提升社会救助管理和服务效率。
一、坚持政策先行,促进体制机制创新融合。一是构建立体化政策体系。修订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率先制定核对规则及商业保险取值规则,出台跨省核查工作规程,确保核对工作有法可依。同时,通过设定科学运算公式和严谨取值逻辑,有效量化家庭收入财产计算,率先建立实物类财产价格评估及复核机制,实现智慧核对、精准核对。二是建立自选式核对机制。设定分类核查工作机制,开设核对、查询、重新核对、跨省核查等流程及关键信息动态监测等手段供救助部门自主选择,“点餐式”下单,出具个性化结果,核对结果从提请需求到结果出具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查询结果在数据交换后可实时出具。
二、坚持科技创新,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一是信息深度共享实时协同。目前,广州已基本实现本地信息“一网尽享”,准确核查到本市67家单位部门的30余类信息共计100余数据项;纵向信息“一网直通”,连通部省核对平台,推进广州核对融入全国核对一盘棋大格局。2021年,部市核对平台对接后,全面推进广州市社会救助跨省核查工作,提供我市向外省(市)线上委托核查、外省(市)向我市线上及线下委托核查等三种跨区域经济核查方式,已完成跨区域核查245宗。二是推进新技术智能应用。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等先进技术,推进核对痕迹追溯管理,强化结果防伪防篡改功能,确保信息安全。利用“粤省事”“穗好办”等移动政务平台,采用人脸识别、电子签名等方式授权,实现核对业务全程在线办理。全国首创自主研发机动车辆价格人工智能评估模型,申请人仅需提供车架号、品牌、型号等基本信息,核对系统即可实时出具车辆智能评估价格,每台可节约人工评估时间5个工作日。2022年,按照国务院《南沙方案》部署,全力支持南沙民政领域改革创新任务,实现社会救助核对业务全自动智慧核对。
三、坚持便民高效,实现核对服务精准易及。一是拓展核对服务应用。核对服务领域涵盖民政、住保、公安、司法等8大部门22类民生保障业务,居全国首位。核对业务量持续上升,2022年接近11万宗,核对精准率达99%以上。二是开启动态监测预警。根据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发展需求,每月对全市在保在册救助对象的商事登记、不动产、车辆等关键信息进行动态监测 ,2022年完成监测 171万余宗(307万余人次),有效预警10万余条。同时,坚持将救助对象商事登记、银行大额支出等异常信息纳入预警反馈标签在核对报告进行关联展示,助力社会救助主动发现。三是探索强化数据赋能。2022年,充分利用核对系统存量数据,开展核对数据分析应用课题研究,探索构建救助需求度因子分权重系数及指数模型,研究致贫敏感因子、经济状况趋势图、家庭画像等在核对报告中的立体化展示,最大限度发挥大数据在社会救助决策方面的辅助作用。
四、坚持标准引领,推动核对专业化标准化。2020年广州核对提出“1标准4体系”建设目标以来,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创建,2022年成功发布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业务工作规范》和《数据元规范》两项广州地方标准,核对标准化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其中《业务工作规范》立足广州实际,对4种核对流程进行分类固化,提供科学具体的操作指引和作业规范。《数据元规范》首次梳理并总结提炼出具有广州特色的核对业务数据元及其基本属性。
下一步,广州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全国核对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围绕中央关于“健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发挥各级核对机构作用”要求,全面贯彻《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的意见》精神,持续深化广州核对“1标准4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广州核对高质量发展,为精准认定社会救助对象、丰富数字监督形式、服务社会救助决策咨询等提供更强助力,为基本民生保障事业健康发展、提质增效贡献更大力量。
- 项目名称:X264(江村大桥路段)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编号:JG2023-0742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2月25日 0时0分~2023年3月20日 9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3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55.32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2)项 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路桥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或从事市政路桥专业(含相近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且具备工程师资格。 (4)投标人委派的概算、勘察专业负责人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注册执业资格;②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③中级技术职称且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 2 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由具备相应设计资质且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提供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3)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5)(联合体各成员)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6)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且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路桥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或从事市政路桥专业(含相近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且具备工程师资格。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3月20日 9时30分 - 2023年3月20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0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2月25日 0时0分 - 2023年3月20日 9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3月20日 9时15分 - 2023年3月20日 9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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