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264(江村大桥路段)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名称:X264(江村大桥路段)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编号:JG2023-0742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2月25日 0时0分~2023年3月20日 9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3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55.32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2)项 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路桥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或从事市政路桥专业(含相近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且具备工程师资格。 (4)投标人委派的概算、勘察专业负责人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注册执业资格;②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③中级技术职称且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 2 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由具备相应设计资质且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提供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3)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5)(联合体各成员)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6)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且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路桥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或从事市政路桥专业(含相近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且具备工程师资格。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3月20日 9时30分 - 2023年3月20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0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2月25日 0时0分 - 2023年3月20日 9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3月20日 9时15分 - 2023年3月20日 9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与土地核验、不动产登记同步办理,实现“验登合一”,现将我局推进工程建设项目“验登合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广州市花都区行政区范围内已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且未设定权利负担的工业、仓储及科、教、文、卫等不涉及补缴土地出让金的非房地产类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已取得联合测绘(规划核实测量、不动产测量)成果的,可一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联合验收、土地核验及不动产登记。
二、办理内容
(一)审批事项
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土地核验(土地出让金核实)、不动产登记。
(二)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为8个工作日。其中竣工联合验收环节、土地核验环节按照现行申请材料、办理时限要求执行(当前承诺时限为7个工作日);不动产首次登记环节在竣工联合验收、土地核验完成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办理流程
(一)前期准备
1.建设项目已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且未设定权利负担;
2.建设项目已按批准的施工图要求建成,已具备联合验收条件;
3.按照法律法规已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规划核实测量及不动产测量工作,并将相关成果上传入库。
(二)申请
建设项目具备法定竣工联合验收条件和除竣工联合验收、土地核验意见外的其他不动产首次登记条件后,建设单位通过“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提出竣工联合验收申报,同步向花都区土地利用发展中心申请土地核验(网上申请或花都区天贵路101号四楼现场申请)、向花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花都区天贵路101号二楼)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不动产登记窗口容缺受理。
资料审查通过后,出具受理通知书,如资料审查不通过,出具补正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办理
1.收到申请后,各部门同步开展工作,实行并联办理,并在规定时限内推送共享审批结果。
2.单项审批事项经审查不合格的,相关部门应一次性将整改意见反馈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根据整改意见完成整改后,提出复验申请。原已验收合格的其他专项不再重新核验。
(四)发证
1.花都区土地利用发展中心核发《关于土地核验(土地出让金核实)意见的复函》,并将土地核验意见推送给不动产登记部门。
2.花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收到联合验收意见、土地核验意见等审批结果后,进行最终审核,审核通过即颁发不动产权证。
四、其他
(一)上述适用范围内的项目,法律法规或其他文件另有更有利于申请人的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本公告“验登合一”方案自2023年2月20日起实施,试行期1年。
- 项目名称:广东美术馆、广东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广东文学馆“三馆合一”项目广东美术馆陈列展览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3-0746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2月25日 0时0分~2023年3月17日 9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1743.491145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3.2.1款及3.2.2款资质。 3.2.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或已备案的香港企业。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2.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如下(1)、(2)、(3)项资质: (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2)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相应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方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4家单位(1家设计单位、3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以承接设计任务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资质的其中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主办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工程设计资质以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设计负责人(兼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须具备:建筑装饰设计高级(或以上)职称或环境艺术设计高级(或以上)职称或工艺美术类高级(或以上)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3月17日 9时0分 - 2023年3月17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2月25日 0时0分 - 2023年3月17日 9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3月17日 8时45分 - 2023年3月17日 9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