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营运重型货车粤AP9159道路运输证的通告(荔交运字〔2023〕26号)
区属各运输企业:
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动态监控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动态监控工作:…(二)车载终端安装、使用及维护制度。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启动“两客一危一重”车辆智能监控系统的通知》(粤运便函〔2022〕283号)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我省重型货车需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并通过智能监控系统上报数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车辆智能监管系统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道路运输车辆车载设备安装及接入智能监管系统情况的监督检查,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十五条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办理营运手续时,应当对道路运输车辆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及接入系统平台的情况进行审核。广州市升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粤AP9159自2022年12月31日起因未按照规定完成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安装及数据接入智能监管系统被广州市荔湾区交通运输局连续通报三次及以上,且在行业主管部门约谈要求期限内整改后,逾期未落实。截至2023年2月17日,粤AP9159已连续被通报7次,不再具备《道路运输证》发放审验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三条、《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三十四条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车辆智能监管系统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四条以及《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广州市荔湾区交通运输局决定撤销对粤AP9159营运重型货车《道路运输证》的批准,并依法办理证件注销手续。
请上述企业自通告发出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营运重型货车粤AP9159开展货物运输业务,并将相关车辆《道路运输证》(正副本)交回广州市荔湾区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窗口(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8号3楼)。
特此通告。
广州市荔湾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2月24日
根据市、区 2023年广州市道路交通秩序工作重点目标:城市道路主次干道路口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遵章率达到90%以上; 城市道路电动车驾(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90%以上。为推动我街摩电整治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出行交通环境,并经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决定购买保安服务公司承接街道辖区的道路整治宣传及安全劝导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茶滘街道办事处保安服务公司交通路口劝导工作服务项目
(二)项目类别:服务类
(三)最高限价:人民币48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服务单位要求:
1、对重点路口路段进行交通安全劝导,巩固和提升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成效。
2、服务人数不少于7人,期限为2023年5月1日-2024年2月29日。期限为10个月,费用约为48万元以下。
二、报价须知
(一)服务意向单位资格条件
1、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意向单位除应具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供应商资格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报名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3、报名单位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履约能力,持有有效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4、有相应资质和项目经验。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6、项目中选单位中选后不得转让。
(二)报价文件要求
投标所需提交资料:
请有意报名的单位书面递交资料,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复印件;
(2)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打印公司信息;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及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服务的投标报价(含税),并注明结算方式、服务时限等内容;
(5)以上资料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均应加盖公章后密封提交;
(6)参加询价的单位需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三、发布公告时间
2023年2月27日至2022年3月1日18:00时止
四、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和截止时间
(一)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茶滘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监察中队(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茶滘路58号)
(二)递交时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3年月3日2日止(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三)联系人:吴小姐,办公电话:81572886
五、比选地点
茶滘街道办事处
六、中选单位确定
我单位将根据各意向单位的有效报价进行综合比选,比选结果在荔湾区政府网站公布。
特此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茶滘街道办事处
2023年2月27日
经石围塘街道党工委会议、行政办公会议研究,拟对石围塘街杉栏社区居委会(党群服务中心)进行维修。现将对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谨邀国内具有房屋维修工程资质的公司参与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一)项目名称:石围塘街杉栏社区居委会(党群服务中心)维修工程。
(二)项目建设内容:石围塘街杉栏社区居委会(党群服务中心)(地址:荔湾区杉栏上街3号-1,建筑面积约80平方米)。
(三)建设单位名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
(四)本项目总资金约98480.18元(含所有流程项目税金,勘察设计绘图预算编制监理等费用,并需经区财政预算评审、结算评审),费用在居委会办公用房维修经费中列支。
二、工程服务单位资格
具有房屋建筑和维修工程的施工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房屋建筑和维修工程设计资质的优先。
三、工程服务内容
(一)石围塘街杉栏社区居委会(党群服务中心)维修工程项目设计、工程施工(含竣工图纸及结算编制)等。
四、报名方式及报价文件的提交
(一)报价文件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3年 3月 1 日止(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参与投标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上述石围塘街杉栏社区居委会(党群服务中心)现场勘测,以制定设计、施工方案。
(二)报名确认的服务单位需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备案。提交报价文件须包括:项目设计图纸、施工方案、报价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件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证明书原件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三)提交方式:密封方式。报价文件须经服务单位盖章齐全后用牛皮信封密封递交至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办(地址:芳信路17号522室,联系人:王小姐,联系电话:81555160),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被询价单位全称,信封封口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五、候选人单位确认方式
报名截止后,在公告截止时间至少收到3个单位(含3个单位)投标方为有效。确定有效单位后我方将根据收到的投标资料进行综合评选。综合得分最高的单位为第一候选单位,以此类推第二、第三候选单位。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候选通知后放弃本次遴选,由第二候选单位递补,以此类推。确定中选单位后,会向其通知,其他未中选单位,我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
各单位参加本次遴选的各项支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参选资料、交通、邮递等),均自行承担,我单位将不为本次遴选向任何参选单位支付任何费用。
六、现场踏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现场踏勘联系人:石围塘街杉栏社区居委会(党群服务中心)朱先生
联系电话:81890704
附件:
1.报价书
2.评分标准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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