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街关于环卫站、消毒站财务审计业务的询价公告
现就金花街下属二个事业单位财务审计业务进行公开询价:
一、询价内容
1.金花街市容环境卫生站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财务收支审计;
2.金花街除四害消毒管理站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财务收支审计;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备会计师事务所资质;
2.具备本业务需求相类似的成功案例。
三、公告时间
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3日。
四、询价现场会
2023年3月1日上午10点在荔湾区和安西28号之一3楼执法办(环境整治办公室)召开询价现场会,有意向报价的单位参加,现场了解业务诉求。
五、报价方式及要求
2023年3月3日下午6点前,将报价资料(含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报价书及相关案例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并加盖公章送荔湾区和安西28号之一3楼金花街道执法办(环境整治办)办公室,(联系人:冯先生,19966235589,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报价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六、中选人确定
我方将根据报价人提供的资料和报价综合衡量,选择本次询价中选人。确定中选人后,双方签订合同。
七、咨询方式
1.地址:荔湾区和安西28号之一3楼金花街道执法办(环境整治办)办公室;
2.联系人:冯先生,19966235589;
3.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特此公告。
金花街道办事处
2023年2月27日
冲口街环卫站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收运服务项目采取公开询比方式选取供应商。经评审,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中选单位:广州市川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上述结果公示期限为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2月27日(共1个工作日)。对询比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冲口街道办事处反映,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88号
联系电话:020-81690210
联系人:莫先生
特此公示。
冲口街道办事处
2023年2月27日
根据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领导指示要求,结合金花街实际情况,拟通过公开征集,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运营的形式,有序推进我街垃圾分类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委托单位:金花街道办事处
二、委托项目:
(一)建立街道垃圾分类促进中心;
(二)建立反馈街道垃圾分类情况的数据库,指导机团单位开展强制垃圾分类;
(三)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和入户宣传;
(四)开展机团单位有害垃圾回收服务;
(五)指导居委会、物业管理公司对辖内住宅小区、公共场所、公共区域进行考核检查。
(六)按照市、区要求协助街道开展垃圾分类的其他交办工作。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参选单位要求: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专业机构。(提供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
(二)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提交承接街道垃圾分类促进与推广专项服务方案。
(四)具有承接同类项目业绩的企业优先。
五、参加比选提供资料:
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服务方案、与本次采购服务有关的资质证及其他资料,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人到报名地点提交。所有资料密封,一式三份,以上资料复印件要盖公章。
六、中标单位确定:
由金花街评标小组以各单位提交的服务方案及其他资料完善程度和以往服务质量、服务经验、服务效果进行比较,符合相关质量要求且方案最优者为中标单位。
七、发布时间:2023年2月27日
八、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3日
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
联系人:冯琦明 联系电话:19966235589
(二)报名地点:荔湾区和安西28号之一3楼执法办(环境整治办)。
(三)有合作意向的企业请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人到上述报名地点提交以下材料(装信封密封盖章);
1、报价书(样式见附件);
2、资质材料(企业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委托函原件);
3、工作方案(列出主要工作内容、报价明细);
4、从事类似项目情况说明及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九、中选单位的确定:
本次询价需根据实际报名单位进行比选。比选工作由金花街比选小组组织实施。
比选原则:根据各意向单位的有效报价(即符合资格条件的报价人低于最高限价的报价)和资格条件(各单位提交的服务方案及其他资料完善程度和以往服务质量、服务经验、服务效果)进行综合评估,确定第一候选单位、第二候选单位。
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中选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确认第二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作为本次询价的中选单位,以此类推。
十、中选通知:
采用电话通知方式,未中选单位恕不另行通知。
十一、签订合同:
经评标小组评定提交街道党工委会审定中标单位后三个工作日内,由金花街道办事处与中标单位签订一年合同。中选单位在收到通知后三天内未能向委托单位提供有关合同,视中选单位自动放弃,委托单位有权依法另行选择其他中选单位。本询价文件和中选单位的报价文件是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
特此公告。
金花街道办事处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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