锤炼内功强素质 奋楫笃行谋新局——广州市统计局组织开展贸易统计工作业务培训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贸经统计工作水平,凝聚全市贸易统计系统干部共识,更好激发高质量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新活力,以优质的统计服务助力广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月22-23日,市统计局举办2023年广州市商业调查总结会议暨贸经统计业务培训,市统计局总统计师邓谦出席并讲话。
会上,邓谦表示商调队是一支相对稳定的、工作能力强、作风过硬的工作队伍,锻炼和培养了一大批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的统计工作者,其中,许多同志已经在这条战线上勤奋工作十多年以上,为全市统计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邓谦对高质量做好全市贸易统计工作提出了“四个高质量完成”的要求:一是高质量完成业务培训。要强化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建设一支精通业务的统计队伍,有效夯实工作基础。二是高质量完成年报工作。年报工作是一项重要关键的工作,要精细化管理年报工作,加强年报关键指标审核,提升数据审核质效,有效提高年报工作质量。三是高质量完成定报工作。一季度定报时间紧、压力大,要做好重点企业和新入库企业业务指导和服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四是高质量完成“五经普”工作。经济普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要提前谋划,破解难点,特别是针对规下企业和个体户进行提前清查,核实清楚个体户经营情况。同时,要加强对基层单位指导和调研,了解具体情况,认真落实工作要求。
会上,市统计局为服务商调工作10年以上的市商调队队员颁发荣誉证书。荔湾、海珠、天河三个五经普专项试点区分别介绍了试点工作经验。市统计局贸易外经处对下一步工作提出“1+3”的具体意见,并就销售额、营业额、社零总额等贸易专业主要指标、限下抽样、名录单位审批以及与财务报表等内容进行培训。
市统计局贸易外经处,各区统计局分管领导、贸易专业业务骨干和商业调查队队员共近80人参加培训。
贸易外经处供稿
2023年2月27日
宝宝匆忙登场,爹妈还没来得及领取结婚证
非婚生育会影响孩子上户口吗?
不会的!
只要符合条件孩子也可以办理入户!
但还需额外提供以下资料:
非婚生育的,提供非婚生育说明。
随父亲申报出生登记的,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新生儿该如何上户口呢?
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呢?马上看看吧!
新生儿出生登记指引
受理范围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户籍居民所生育的小孩,自愿选择随父随母登记入户。同一市内夫妻一方户口为家庭户、一方户口为集体户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家庭户一方申报出生登记。父母离婚的小孩跟随抚养权属方(或经抚养权属方同意可跟随另一方,由抚养权属方现场签署同意声明书或提供公证书、律师见证书)登记入户。
所需材料
(一)所需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出生登记申报表》(父母民族成份不同的,须双方签名确认)。
2.父母一方(登记入户方)的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属军人的,提供军官证及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与其他证件资料不相符的,提供所在部队证明;
3.小孩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经抚养权属方同意跟随另一方入户的,由抚养权属方现场签署同意声明书或提供公证书、律师见证书);
4.出生医学证明。不能提供的,须提供出生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不在医疗机构分娩的除外)、不符合签发条件未获得出生证的证明及亲子关系医学鉴定书;
5.属非婚生育的,提供非婚生育说明。随父亲申报出生登记的,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6.入工作单位集体户或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集体户的,提供单位同意入户证明。入政府公共集体户的,还需在《佛山市出生登记申报表》上注明。
(二)注释
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其中[1][2][3][4]为必选项,[5][6]为如有则必选项),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查验原件收取副页。如材料存疑或本单未列明的其他情况,请按民警告知配合。
办理时限
符合办理条件,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特殊情况需要调查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办理程序
(一)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到入户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
2.审核。入户地公安机关进行审核后,符合办理条件,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3.办理入户。
(二)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网上填写表单申请。
2.上传所需审核的资料。
3.户政部门网上初步审核。须补充修正材料的,退回补充。材料齐全的,完成预受理,短信或电话通知申请人。
4.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申请入户地户政窗口办理。
办理途径
(一)线下办理
1.预约方式与办理地址
👆长按识别上方二维码👆
查看《佛山市公安机关各级户政窗口地址及办公时间》
2.有无支持自助终端机办理:无
(二)线上办理
“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或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
注意事项
(一)材料说明
1.《佛山市出生登记申报表》下载网址(单面A4打印):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搜索相应办理事项后在申请材料中下载。
2.为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一致性、完整性,凡提供的证件残损、不全、污损或信息资料不全的,应到原发证机关换证或出具证明。各种证明材料之间项目信息不符的(如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出生地不一致等),应更改证件或出具变更证明或补充证明。
3.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弄虚作假的,须承担必要的法律责任。
4.如材料存疑或本单未列明的其他情况,请按民警告知给予配合。
(二)其他说明
1.小孩的姓氏应当随父姓或随母姓。随父母姓氏之外第三方姓的,需提交随第三方姓的证明材料。
2.小孩的姓名应当使用国务院于2013年8月19日公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汉字(教语信〔2013〕2号)。
3.小孩的民族成份只能依据父或母的民族成份确认、登记。父、母不同民族成份的,由父母商定小孩民族成份随父或随母,并同时到场在《佛山市出生登记申报表》上签名确认。
4.小孩的籍贯应当填写其祖父的居住地,祖父居住地不详的,延续父亲的籍贯。
5.父母属挂靠户的,需户主现场签署同意入户声明或提供户主同意入户公证书。
6.父母一方为港澳居民的,提供其港澳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父母一方为台湾居民的,提供台湾身份证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父母一方为外籍人士的,提供国外身份证件并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7.通过非正常途径在异地办理了出生登记的,需注销后再随父(母)入户。
8.国内的出生医学证明用英文填写的,提供中文翻译件。
9.使用伪造证明材料的,将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处理。
根据荔湾区编外人员管理相关规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荔湾区西村街道综合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人员。在首次报名期间(2023年2月22日至2月28日)未达到开考比例,故延长报名时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西村街道社区组织员2人(详见附件1“岗位需求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所需条件
1.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具有较好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2.报考年龄、学历等具体详见岗位需求表;
3.年龄、党龄、学历、学位、工作经验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22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至3月3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所有报名材料均要求提交复印件。联系人:庄小姐或吴小姐,联系及岗位咨询电话:81978032,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协和路1号三楼党建办公室308。(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3.报名要求:
(1)同一考试时间的岗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全面,报名登记表发送成功后不得更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才进入笔试环节。
(3)报考人员填写《荔湾区西村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按要求填报信息后打印出来签名,一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个人页和首页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党员证明、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4)拟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以上的比例方能开考。在首次报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1日下午15:00-17:00,开考后迟到20分钟不得入场。
考试地点:西村街道办事处5楼会议室(地址:荔湾区协和路1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党的基本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布成绩。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
注意事项: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入场,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须于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抽签室,否则视为放弃面试。
初定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对进入体检的人员,需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审核无误后,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组织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组织考察。体检合格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条件,即录取。如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条件,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放弃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再由我单位决定是否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示,公示时间3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本人放弃录用的,我单位可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工资待遇
依照荔湾区编外人员薪酬待遇相关文件执行,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基本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考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二)笔试、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三)参加过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但未被录用的应聘人员纳入编外人员备选库,街道视实际需要,决定是否递补备选库人员。
(四)岗位咨询电话:81978032,监督电话:26282786。(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五)本公告由荔湾区西村街道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荔湾区西村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表.docx
2 .荔湾区西村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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