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西村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延期公告
根据荔湾区编外人员管理相关规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荔湾区西村街道综合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人员。在首次报名期间(2023年2月22日至2月28日)未达到开考比例,故延长报名时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西村街道社区组织员2人(详见附件1“岗位需求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所需条件
1.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具有较好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2.报考年龄、学历等具体详见岗位需求表;
3.年龄、党龄、学历、学位、工作经验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22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至3月3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所有报名材料均要求提交复印件。联系人:庄小姐或吴小姐,联系及岗位咨询电话:81978032,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协和路1号三楼党建办公室308。(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3.报名要求:
(1)同一考试时间的岗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全面,报名登记表发送成功后不得更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才进入笔试环节。
(3)报考人员填写《荔湾区西村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按要求填报信息后打印出来签名,一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个人页和首页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党员证明、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4)拟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以上的比例方能开考。在首次报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1日下午15:00-17:00,开考后迟到20分钟不得入场。
考试地点:西村街道办事处5楼会议室(地址:荔湾区协和路1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党的基本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布成绩。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
注意事项: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入场,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须于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抽签室,否则视为放弃面试。
初定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对进入体检的人员,需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审核无误后,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组织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组织考察。体检合格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条件,即录取。如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条件,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放弃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再由我单位决定是否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示,公示时间3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本人放弃录用的,我单位可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工资待遇
依照荔湾区编外人员薪酬待遇相关文件执行,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基本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考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二)笔试、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三)参加过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但未被录用的应聘人员纳入编外人员备选库,街道视实际需要,决定是否递补备选库人员。
(四)岗位咨询电话:81978032,监督电话:26282786。(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五)本公告由荔湾区西村街道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荔湾区西村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表.docx
2 .荔湾区西村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如何申请生育报销?
可以先办理产前检查选点手续!
产前检查选点指引
受理范围
(一)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1日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
(二)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并办理伤残退休手续的职工、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可在办理本业务后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所需材料
(一)产前检查选点手续
在我市提供生育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一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享受产前检查待遇的定点医疗机构,并到该医疗机构指定窗口填写《职工生育保险产前检查医疗机构定点表》办理产前检查选点(以下简称选点)手续。
(二)异地产前检查选点手续
申请异地就医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市直参保人,需在怀孕后(包括需要终止妊娠的)或施行计生手术前填报《广东省异地就医生育保险登记备案表》,到参保所属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或通过线上渠道办理生育异地就医备案和产前检查选点手续。
(三)产前检查选点变更
市直职工因其他个人原因需变更产前检查选点医疗机构的,应到参保所属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或通过线上渠道办理产前检查选点医疗机构变更业务,填写《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产前检查定点变更申请表》。
市直参保人申办产前检查选点信息变更业务的(包括修改产前检查选点生效日期、预产期等),应到参保所属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办理并填写《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产前检查定点变更申请表》。
办理预产期修改的,还需提供围产期表等可证明预产期的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时限
本业务为即办件。
办理程序
根据办理业务需携带资料到相应的机构进行办理。
值得注意的是
没有办理选点手续的参保人,也可以生育报销!
根据规定:职工生育医疗费用不能直接结算的,其生育医疗费用先由职工个人支付,并在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
生育零星报销指引
受理范围
(一)办理条件
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1日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
(二)办理情形
符合申领生育医疗费用零星报销条件的参保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在其分娩、终止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到参保所属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
1.未办理选点手续的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分娩或终止妊娠医疗费用;
2.已办理选点手续的参保人,未在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3.已办理选点手续的参保人,在未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4.参保人因急诊、急救和抢救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分娩、终止妊娠的医疗费用;
5.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用;
6.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未能直接结算的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所需材料
(一)《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二)医院收费票据原件;
(三)与医院收费票据金额及日期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四)符合申领急诊、急救和抢救在非定点医院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的参保人,还需提供描述急诊情况或急救、抢救记录的病历等资料原件;
(五)符合申领职工未就业配偶待遇的参保人,还需提供结婚证及其配偶的以下任一未就业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民政部门核发的《残疾人证》及县级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
2.配偶户籍为本省户籍的提供户口簿,为外籍的提供护照,为港澳台籍的提供通行证或内地居住证明材料;
3.配偶户籍为省外户籍的,提供户口簿,配偶户籍地政府部门提供的未就业证明或失业证明或省外户籍地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未在当地参加生育及医疗保险或未享受生育医疗费报销的证明。
办理时限
本业务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符合申领生育医疗费用零星报销条件的参保人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可在其分娩、终止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到参保所属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
2月27日,市农业农村局召开2023年全市农业科教环能工作会议,会议由二级巡视员蔡伟科同志主持,局科教处、市推广中心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各区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等约30人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各区2022年农业科教环能工作情况和2023年工作计划,包括农业科技创新亮点、农业技术推广服务、高素质农民培育、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农膜回收处理、秸秆综合利用、农业转基因管理等。
赖晓东同志对2022年全市科教环能工作进行回顾总结,并对2023年工作作出部署,要求重点抓好六个着力,即着力强化农业科技支撑、着力提升农技推广效能、着力抓好高素质农民培育、着力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着力筑牢生物安全屏障、着力抓好沼气安全管理。
蔡伟科同志充分肯定了2022年我市科教环能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并从讲政治、稳产保供、向科技要生产力、高质量发展等维度,围绕“生态”“绿色”“数字”等关键词,强调2023年要高起点谋划、高效率推动、高水平完成农业科教环能各项工作,为建设农业强国、农业强省作出广州贡献。一是强化农业科技支撑,依托高校院所科研力量和龙头企业创新力量,在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智能装备与全程机械化、保鲜物流与储藏加工、数字和智慧农业等领域共性关键技术上求突破。二是提升农技推广效能,创新农技推广方式方法,强化先进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加快培育一批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三是紧盯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考核,完善台账资料,积极争取资金,建立稳定投入机制。四是瞄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农膜回收工作,确保完成省的任务目标。五是守住沼气安全生产底线,切实履行好行业监管责任,保持安全生产零事故。六是筑牢生物安全屏障,按时按质完成外来入侵物种普查,不断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巡查。七是促进高素质农民培育提质增效,依托科教云平台,助力手机成为农民的“新农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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