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高明区杨和镇双田股份经济合作社草塘等一批鱼塘出租中标结果公示
杨和镇双田股份经济合作社草塘等一批鱼塘出租,已于2022年3月31日在河东居委会公开招标完毕。现将中标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具体中标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标的物 |
合同年限
|
交易底价 (元/年) |
中标人 |
中标金额 (元/年) |
杨和镇双田股份经济合作社草塘等一批鱼塘出租 |
草塘 (约2亩) |
5年 |
800 |
谭永鹏 |
800 |
杨和镇双田股份经济合作社草塘等一批鱼塘出租 |
门口塘 (约2亩) |
5年 |
800 |
谭永鹏 |
800 |
杨和镇双田股份经济合作社草塘等一批鱼塘出租 |
牛屎塘 (约0.5亩) |
5年 |
150 |
谭永鹏 |
150 |
公示时间: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8日。
如对该信息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间向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书面反映。
联系方式:0757-88806581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双田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2年3月31日
注意啦!注意啦!有电动车的小伙伴看过来广东发布新规这些行为将明确禁止!
3月29日,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下称《实施办法》),该《实施办法》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禁止在楼梯间等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为其充电,对拒不改正的单位最多处罚5000元、个人最多处罚1000元。
小区应设置或改造电动车充电场所
由于户外充电桩不足、充电价格不均等原因,入户充电现象普遍,“人车同屋”的火灾风险高,对此,《实施办法》增加了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的内容。
针对拟建、在建的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实施办法》明确,应当按照规定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配置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充电设施,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已经建好的小区怎么办?
《实施办法》提出,既有建筑场所的产权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或者改造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无法设置或者改造的,应当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对于电动车使用者而言,《实施办法》规定了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车,或者为其充电。违者将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单位将被处1000元至5000元罚款,个人将被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
消防车通道纳入农村基建
《实施办法》聚焦消防工作相对薄弱环节作出明确规定。
为补齐消防设施建设短板,《实施办法》提出,水利、农业、交通运输等部门和乡镇政府应当将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农村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并按照国家标准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我省房屋租赁市场庞大,出租房消防隐患多,消防安全责任谁来负曾多次引发讨论。为此《实施办法》明确提出,出租人应当确保出租的建筑物或者场所符合消防安全条件。同时,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消防安全责任,未书面明确的,出租人对公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等进行统一管理,承租人对承租的建筑物或者场所的消防安全负责。此外,属于多产权建筑的,相关的产权人、使用人应当共同确定或者委托统一管理单位对消防安全实施统一管理。
《实施办法》提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和依法确定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其主要负责人要负全面责任。特别是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评估。鉴于我省小微企业数量众多,且小微企业在消防安全方面的人员配备、专业支撑等能力不足,《实施办法》探索性规定了小微企业可通过集群托管、资源共享等方式履行相关消防安全职责。
物业未履行消防责任最高罚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办法》还明确了物业的消防安全责任和街道、村(居)委会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厘清各主体责任。针对群众关注度较高的物业消防安全责任,《实施办法》提出,物业应当保障公共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并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和消防演练。如物业违反规定,由消防救援机构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最高处5万元罚款。另一方面,如果物业劝阻、制止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无效,应当及时报告镇街,进一步发挥基层消防综合治理作用。《实施办法》提出,镇街应当明确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消防工作,保障消防工作所需经费,每年组织开展综合应急演练。村(居)委会应督促监护人或其他责任人加强对孤儿、独居老人等人员的用火用电安全监管。
一定要在规定的场所为电动车充电
安全第一。
荷城街道长安居委会西头股份经济合作社新村花圃种树项目
竞投公告
HCNJ2022-039
一、工程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长安居委会西头股份经济合作社新村花圃种树项目。
二、工程概况:
1、招标单位: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长安居委会西头股份经济合作社;
2、工程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长安居委会西头股份经济合作社辖区内;
3、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西头新村3个花圃种树,详见附件种树明细;
4、施工期:15个日历天;
5、资金来源:村自筹;
6、招标价格:45000元;(含税)
7、定标办法:最低价法;
8、投标保证金:5000元整;(现场递交,中标后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9、履约保证金:5000元整;
10、补充说明:在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前不得进行建设。建议项目做好扬尘污染防止措施、安全生产措施,遵守相关市容环境卫生的规定。
三、投标申请人报名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工程项目采用现场暗标竞投,按照价低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以先开先得确定中标人)。
五、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招标人在15天内一次性付清款项。
六、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1日10时30分至11时00分;
2、报名及开标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长安居委会西头股份经济合作社村委办公室;
3、提交资料:承投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等文件。
七、开标时间:2022年4月11日11时00分。
八、招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西头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关先生 联系电话:13620838128
招标代理机构: 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13202379937
温馨提示:疫情防控期间,投标报名、参与开标请保持距离、佩戴口罩,出示粤康码、行程卡。
请到过中风险及以上地区的人员主动回避!
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1日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