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2023年树木安全评估和咨询鉴定服务询比公告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荔湾区2023年树木安全评估和咨询鉴定服务服务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询比项目名称:荔湾区2023年树木安全评估和咨询鉴定服务
2.项目管理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3.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4.项目内容:根据《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树木保护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穗林业园林规字〔2022〕1号)第九条规定,结合我区树木实际情况,对荔湾区内有需要的树木进行病虫害、树洞、枯废程度、稳定性等方面进行安全评估。
5.项目费用及资金来源:项目费用预算90万元,在预算内的绿化养护经费中统筹列支。由荔湾区财政资金安排。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服务内容:负责荔湾区辖内树木养护管理技术咨询和树木生长势鉴定,提供行业技术指导和专家评审、编制指引、树木保护专章及培训、其它技术咨询等服务。
2.工作成果:荔湾区树木调查、养护技术指导、树龄鉴定、保护专章等技术报告。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权利义务完成后为止。
具体的服务内容、工作成果及服务期限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报价人拟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林业或园林绿化专业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及结算方式
1.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900,000.00元(大写:玖拾万元整)。
2.报价要求: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10%。
具体结算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询比代理服务费及中选通知书的交付
本次的询比代理服务费人民币1500元(大写:壹仟伍佰元整)由中选单位在收取中选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询比代理服务机构。
六、询比文件的获取和邀请函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 3 月 1 日至2023年 3 月 5 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文件的获取时间:
获取询比文件的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 3 月 1 日;
获取询比文件的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 3 月 5 日。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及身份证原件在2023年 3 月 6 日上午 9:30—11:30 递交至广州市荔湾区鹤盛路254号(停车场东5米),逾期恕不受理。
八、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九、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十、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对询比邀请函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本项目中选单位与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文本优先采用有关部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
十二、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18826493363
询比代理单位:广州标旗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邓小姐
联系电话: 13250582540
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2023年3月1日
附件:荔湾区2023年树木安全评估和咨询鉴定服务询比文件.doc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荔湾区2023年树木保护和复壮工程监理服务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询比项目名称:荔湾区2023年树木保护和复壮工程监理
2.项目管理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3.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4.项目内容:荔湾区内公共树木经多年的生长和城市发展,存在立地条件差、施工破坏大、生长空间有限、车辆蹭刮严重、真菌感染危害大以及其他因素影响生长等情况。现对荔湾区内有需要的树木进行修剪树枝、树洞修补和封涂、白蚁防治、病虫害防治、土壤改良、施肥复壮、壮根促根、树池改造、打透气孔、支撑牵引、围栏保护、挂铭牌等工作。
5.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费用预算250万元。在预算内的绿化养护经费中统筹列支。由荔湾区财政资金安排。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服务内容:项目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阶段所有与本工程有关的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环保、资料、工程量审核、进度、投资控制、检验监测、监督巡查、相关上报信息资料的审核,审核每期送审的工程结算、做好每期支付的资料整理和审核工作、对应的台账及相关协调工作等。
2.质量标准:监理人提供的监理相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权利义务完成后为止。
具体的服务内容及服务期限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报价人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报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在报价单位注册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
4.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及结算方式
1.最高限价:人民币89100.00元(大写:捌万玖仟壹佰元整)。报价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10%。
2.本工程监理系数为:专业调整系数0.8,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高程调整系数为1.0。
3.监理费结算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以建安工程费结算价分档定额计费,并执行报价浮动幅度值。服务收费按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乘以(1-下浮率)进行计取。最终以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审核单位审定结算为准。
结算方式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询比代理服务费及中选通知书的交付
本次的询比代理服务费人民币1500元(大写:壹仟伍佰元整)由中选单位在收取中选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询比代理服务机构。
六、询比文件的获取和邀请函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 3 月 1 日至2023年 3 月 5 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文件的获取时间:
获取询比文件的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 3 月 1 日;
获取询比文件的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 3 月 5 日。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及身份证原件在2023年 3 月 6 日上午 9:30—11:30 递交至广州市荔湾区鹤盛路254号(停车场东5米),逾期恕不受理。
八、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九、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十、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对询比邀请函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本项目中选单位与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文本优先采用有关部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
十二、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18826493363
询比代理单位:广州标旗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邓小姐
联系电话: 13250582540
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2023年3月1日
附件:荔湾区2023年树木保护和复壮工程监理询比文件.docx
为优化队伍结构,充实基层工作者队伍,西村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毒员1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和数量
消毒员:1名;
二、岗位职责
消毒员主要承担辖内日常的除四害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做好辖内蚊虫孳生地清理,蚊虫消杀及登革热防控工作;
2.做好冬季灭鼠工作和日常的灭蝇灭蟑工作;
3.负责街道办事处和街除四害消毒站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性格开朗,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
3.高中以上学历、能适应应急加班、持广州有害生物防制员上岗证、有病媒生物防制资格证书优先、无工作经验可培训,25至40岁,男女不限。
四、工资待遇
消毒站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日-2023年3月8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西村街道办事处消毒站,联系人:尹先生,联系电话:26283532;
3、所需资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表1份,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用于粘贴报名表。应聘者提供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录用资格。
(二)面试
经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另行电话通知具体面试时间。主要测试应聘者在沟通协调、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专业技能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
(三)体检安排
按考试及考察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应聘者按要求到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顺序进行体检递补。
(四)录用
1、考试合格后,初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失业证等。
2、体检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
3、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本公告由广州市荔湾区西村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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