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布全国“两会”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2023年3月4日0时至“两会”结束当日24时)本市安全生产工作,现就危险化学品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措施通告如下:
一、强化隐患排查治理。2023年3月4日前,本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带有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及化工、医药企业,要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对各种安全监控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隐患整改,确保温度、压力、液位、有毒及可燃气体报警、安全联锁、紧急切断、安全附件等正常投用,备用设备完好,备品备件充足。
二、强化散装汽油销售。加油站要按照《广州市公安机关散装汽油安全隐患排查管控工作指引(试行)》要求,落实散装汽油实名查验登记制度,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汽油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三、强化重大危险源管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要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承诺公告等制度,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操作负责人责任,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排查治理。
四、强化检维修管理。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作业安全管理,原则上避免动火等特殊作业和开停车,严格控制装置区、储罐区、库区检维修作业,必须进行特殊作业的要按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证,并进行升级管理。
五、强化特种化学品管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销售记录制度,按规定如实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经办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所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用途。
六、强化危运管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要全面检查车辆维护、检测、使用、管理以及审验等制度落实情况,加强对车辆运行状态、罐体及货品安全状态、行进线路状况等监控,及时识别并有效处置驾驶员不安全行为、车辆运行异常状态。危险化学品源头企业要严格执行装卸操作规程,落实充装源头驾驶员、押运员、车辆资质、罐体检测“四查验”措施。
七、强化反恐管理。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落实反恐怖人防、物防、技防和制度防范措施,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加大装置区、罐区重点部位巡查检查频次,确保企业安全稳定。
八、强化使用管理。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要开展对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场所的安全检查,确保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通风良好,各种安全设施、消防器材能够正常使用。
九、强化应急值守。各相关单位要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强化应急处置力量,加强应急处置演练,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置,并第一时间报告有关部门。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广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28日
附件:广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布全国“两会”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措施的通告.pdf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荔湾区2023年树木安全评估和咨询鉴定服务服务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询比项目名称:荔湾区2023年树木安全评估和咨询鉴定服务
2.项目管理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3.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4.项目内容:根据《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树木保护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穗林业园林规字〔2022〕1号)第九条规定,结合我区树木实际情况,对荔湾区内有需要的树木进行病虫害、树洞、枯废程度、稳定性等方面进行安全评估。
5.项目费用及资金来源:项目费用预算90万元,在预算内的绿化养护经费中统筹列支。由荔湾区财政资金安排。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服务内容:负责荔湾区辖内树木养护管理技术咨询和树木生长势鉴定,提供行业技术指导和专家评审、编制指引、树木保护专章及培训、其它技术咨询等服务。
2.工作成果:荔湾区树木调查、养护技术指导、树龄鉴定、保护专章等技术报告。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权利义务完成后为止。
具体的服务内容、工作成果及服务期限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报价人拟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林业或园林绿化专业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及结算方式
1.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900,000.00元(大写:玖拾万元整)。
2.报价要求: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10%。
具体结算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询比代理服务费及中选通知书的交付
本次的询比代理服务费人民币1500元(大写:壹仟伍佰元整)由中选单位在收取中选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询比代理服务机构。
六、询比文件的获取和邀请函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 3 月 1 日至2023年 3 月 5 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文件的获取时间:
获取询比文件的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 3 月 1 日;
获取询比文件的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 3 月 5 日。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及身份证原件在2023年 3 月 6 日上午 9:30—11:30 递交至广州市荔湾区鹤盛路254号(停车场东5米),逾期恕不受理。
八、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九、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十、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对询比邀请函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本项目中选单位与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文本优先采用有关部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
十二、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18826493363
询比代理单位:广州标旗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邓小姐
联系电话: 13250582540
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2023年3月1日
附件:荔湾区2023年树木安全评估和咨询鉴定服务询比文件.doc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荔湾区2023年古树名木复壮工程服务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询比项目名称:荔湾区2023年古树名木复壮工程
2.项目管理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3.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4.项目内容:对荔湾区内有需要的古树进行修剪寄生枝、树洞修补、封涂、白蚁防治、土壤更换、施肥复壮、壮根促根、树池改造、挂铭牌等工作。
5.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费用预算19.5万元,由荔湾区财政资金安排。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工作内容:施工至工程验收、工程结算、养护以及项目移交等。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造价控制、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项目协调管理、包验收移交、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包养护等。
3.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或工程所在的地区现行施工验收标准进行验收达到合格等级标准。
4.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5.质保期:树木复壮及设施性施工质保期六个月。
具体的服务内容、承包方式、工期要求及质保期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报价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风景园林专业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在报价人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企业为一级)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3.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4.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及结算方式
1.项目合同价:人民币195000.00元(大写:壹拾玖万伍仟元整)。本项目以下浮率形式报价,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5%。
2.本项目结算时参考《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等现行定额及广州市现行计价文件并结合中选下浮率按实计算,最终结算金额以财政部门审核结果为准。
3.风险提示:本项目所实施的工作量,以甲方通知实施为准,经监理公司核定,可能达不到本项目合同价。
结算方式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询比代理服务费及中选通知书的交付
本次的询比代理服务费人民币1500元(大写:壹仟伍佰元整)由中选单位在收取中选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询比代理服务机构。
六、询比文件的获取和邀请函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 3 月 1 日至2023年 3 月 5 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文件的获取时间:
获取询比文件的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 3 月 1 日;
获取询比文件的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 3 月 5 日。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及身份证原件在2023年 3 月 6 日上午 9:30—11:30 递交至广州市荔湾区鹤盛路254号(停车场东5米),逾期恕不受理。
八、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九、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十、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对询比邀请函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本项目中选单位与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文本优先采用有关部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
十二、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联系人: 张小姐
联系电话: 18826493363
询比代理单位:广州标旗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邓小姐
联系电话: 13250582540
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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