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开展退役军人政策宣传周活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宣传,提高退役军人政策知晓率,切实保障退役军人合法利益,2月20日至28日,增城区开展退役军人政策宣传周活动。
(2月21日,派潭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退役军人政策宣传活动)
活动中,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和红棉老兵志愿者向现场的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家属及其他群众详细解读《退役军人保障法》,发放《广东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申请指引手册》《增城区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困难帮扶援助申请指南》《增城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操作指南》《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政策》等政策法规宣传手册,为有就业意向的退役军人及群众提供就业指导服务,引导退役军人全面掌握当前就业创业相关政策,树立正确就业观、择业观,选准就业创业方式、方向,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据统计,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近千份,接受咨询二百余人次,通过现场解惑释疑,帮助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家属及其他群众重点了解退役军人相关政策法规,形成军民团结、军地和谐、共助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局面。
(2月24日,永宁街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政策宣传活动)
(2月28日,朱村街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活动)
下一步,增城区退役军人三级服务体系将通过深入开展“六送”活动和常态化走访慰问,加强与退役军人联系沟通,送法送政策上门,做好退役军人各类政策宣传解读、落实和服务保障工作,提高广大退役军人和群众的法治观念、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把党和国家对退役军人的关怀落到实处,确保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和落实。
2月28日,广州市召开创建新时代全国一流军供保障机构方案专家咨询会,邀请专家为创建新时代全国一流军供保障机构出谋划策。
会议听取了广州市军用供应站关于创建新时代全国一流军供保障机构“1+5+24”工作方案编制情况的汇报,其中“1”为创建新时代全国一流军供保障机构目标;“5”为建设“五个一流”,即:一流的保障机制、一流的保障设施、一流的保障水平、一流的保障队伍、一流的保障模式;“24”为落实创建目标提出的24项重点任务。与会专家肯定了方案成果,认为方案提出的目标和任务聚焦军供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紧贴实战需求、符合广州实际,并从保障机制、队伍建设、拓展服务、宣传造势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下一步,广州市将按照专家意见,加快推进方案修改完善,瞄准目标逐项推进,为加快推进广州军供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助力部队战斗力提升,更好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全局奠定基础。
会议指出,广州濒临南海、毗邻港澳,是国家中心城市、综合性门户城市、大湾区核心引擎和省会城市,战略地位重要。开展创建新时代全国一流军供保障机构活动,是推动广州军供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提升军供部门实战化水平,服务部队练兵备战,保障部队决战决胜的重要支撑。他对创建新时代全国一流军供保障机构提出五点要求,一要提高站位,勇于担当。牢牢把握服务“两个大局”主线,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大局意识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始终把服务部队练兵备战作为拥军支前军供保障的主责主业,推动创建工作。二要志存高远,久久为功。要解放思想,大胆创新,以问鼎一流的壮志豪情和勇做行业“排头兵”的勇气,着眼长远目标,发扬“钉钉子”精神,真抓实干,持续用力,不断把创建工作推向前进。三要塑造高峰,志在必得。既要立足现有条件,整合系统资源,强化队伍建设,加强设施改造,营造良好氛围,不断提升自行保障能力和水平。更要积极创造条件,补齐短板弱项,力争在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化保障体系、壮大社会化保障队伍,提升综合保障能力方面实现突破。四要深化改革,激发活力。要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推进解决制约军供工作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在解决一个个实际问题中强力推进创建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和标志性成果,体现广州作为,作出广州贡献。五要加强领导,合力推进。创建工作要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开展,定期召开军供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部署发展建设工作。要发挥军政军民团结政治优势,要加强军地之间、部门之间、区域之间合作配合,形成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军供工作的强大合力。
南部战区某调度中心参谋长苏小平,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拥军与褒扬纪念处处长李鹿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文扬,二级巡视员黄远飞出席会议。广东国防交通协会会长、原广州军区航务军事代表办事处主任吕忠义,驻广州军事代表室、广州警备区、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广州市军用供应站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根据荔湾区编外人员管理相关规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荔湾区西村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专职网格员。在首次报名期间(2023年2月27日至3月1日)未达到开考比例,故延长报名时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26人(详见附件1“岗位需求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所需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2.学历要求大专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外勤及夜班工作,适应24小时应急值守;
4.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具备基本的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责任心,有独立工作能力,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积极进取,团队合作意识强,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5.具备以下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西村街道辖区常住居民(需出具居住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居住证、租赁合同、房产证等);
(3)退役军人;
(4)有基层工作经验、社区志愿服务等经历者;
6.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验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24日(发布公告日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日至3月6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所有报名材料均要求提交复印件。 报名地址:荔湾区西湾路151号西村街道政务中心二楼综治办,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20-86192363。
3.报名要求:
(1)如本单位在同一时间(笔试时间为同一天同一时间)有多个岗位招聘考试,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全面,报名登记表发送成功后不得更改。
(3)报考人员填写《荔湾区西村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按要求填报信息后打印出来签名,一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个人页和首页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4)拟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以上的比例方能开考。(在首次报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视情况延长3天以上的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仍未达到1:3以上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1日下午15:00-17:00,开考后迟到20分钟不得入场。
考试地点:西村街道办事处五楼会议室(地址:荔湾区协和路1号),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党的基本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结束后,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布成绩。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
注意事项: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入场,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须于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抽签室,否则视为放弃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对进入体检的人员,用人单位要对其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审核无误后,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组织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组织考察对象。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是否对拟聘人员综合表现进行考察。如决定考察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组织考察不合格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放弃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本人放弃录用的,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工资待遇
依照荔湾区编外人员薪酬待遇相关文件执行,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基本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的编外人员,采用“包干经费+绩效”的薪酬方式。年包干经费含工资、个人及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等,绩效根据个人实际完成任务量,进行考核评定。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考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二)笔试、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三)岗位咨询电话:020-86192363,监督电话:020-26282786。(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四)本公告由荔湾区西村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3月荔湾区西村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表.doc
2.荔湾区西村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
广州市荔湾区西村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2023年3月2日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