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麦屋股份社村前一号、二号塘鱼塘发包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麦屋股份社村前一号、二号塘鱼塘发包项目
二、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麦屋股份经济合作社
2、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麦屋股份社村前一号、二号塘鱼塘发包项目
3、项目地址:明东委员会麦屋
4、规模:面积约30亩鱼塘,按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5、承包期:3年
6、底价:800.00元/亩/年,价高者得。
7、租金支付方式:先交租后使用,每年收取一次(合同详见附件))。
8、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现场现金递交。
9、合同履约保证金:10000.00元,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如金额不足,中标人将补足;在合同完结后5天内一次性返还,不计利息。
10、资产经营用途:经营鱼塘项目。
三、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出租鱼塘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土管理部门的开发使用要求。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并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该项目中标结果经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有效投诉,中标人需于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人报名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本项目如以个人名义报名,须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代办。
五、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
投标人持本人身份证或驾驶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或法人企业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时要求提供原件对照。
六、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 3 月 10 日上午 09:30分 至 09:50分 。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麦屋文化室
七、定标办法及开标时间:
定标办法:采用价高中标法(暗标)方式,本次鱼塘出租项目采用现场暗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以先开先得确定中标人),如报价金额大小写不一致时,按大写为准。
开标时间:于2023年3月10 日上午 10 时 00 分在麦屋文化室正式开始,逾期作弃权处理.
八、其他注意事项:
1、该项目进行投标时,如果参与投标的单位少于三人或有效投标文件少于三份时,该投标结果仍然有效。
2、本项目标的物若出现权属等问题,及与此相关的一切纠纷,由发包方负责解释,交易所及代理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麦屋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麦先生
联系电话 :13927253028
1.招标条件
朗发工业园宿舍外墙翻新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张槎村联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张槎村。
2.2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朗发工业园A座宿舍外墙翻新项目,工程范围包括装修工程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开工日期按招标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不分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投标最高限价:招标内容为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施工。
本项目招标预算金额为578905.37元,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金额为人民币549960.10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设计费、预算编制费、质保期服务、验收手续费、各项报批费用、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次采购项下的全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工程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投标截止日期5天内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 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已开通网上查询打印的广东省外投标人可提供相关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6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依法依规被限制其在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4.7.5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4.7.6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7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对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3月2日至2023年3月8日(北京时间)。
5.2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在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施工图纸制作成光盘,投标人以现金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光盘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报名指引:到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电话:0757-82258808 联系人:陈小姐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现金5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领取招标代理开出的“投标单位已经购买招标文件资料”的相关凭证依据,并在递交投标资料当日出具该凭证,否则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有权不接收其投标文件资料。
5.3报名时间:2023年3月2日8时30分起至2023年3月8日17时30分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到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5000 元。投标保证金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保证金原件请单独递交,不要求密封于投标文件资料中,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同,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3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张槎村村委会2楼会议室。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有权退回其投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资信标及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并退回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告栏、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张槎村联发股份经济合作社各公告栏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投标时须提供相关人员网页截图)
10.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注:为加强疫情防控,请所有人员配合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所有进入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张槎村村委会2楼会议室的人员必须全程戴上口罩;
2.积极配合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张槎村村委会2楼会议室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3.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
4.对拒不配合体温检测或不佩戴口罩的,禁止进入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张槎村村委会2楼会议室;
5.凡是有发热(体温超过37.3℃)、咳嗽症状,禁止进入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张槎村村委会2楼会议室。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张槎村联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757-82219088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
联 系 人:谢工
联系电话:0757-82258808
传 真:0757-82132609
2023年3月1日
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对下列项目采取招投标方式组织交易,现将交易结果信息公告如下:
一 | 项目名称 | 村头村中区村新村一路1号二层东等一批(三次) | |||
招标人 | 村头村中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 ||||
二 | 交易结果 | 资产名称 | 建筑面积 | 中标人 | 中标金额 (租金不含税) |
新村一路1号二层东 | 1132.75m2 | 谭志添 | 17元/月/m2 | ||
新村一路1号二层西 | 1717.85m2 | (流标) | / | ||
新村一路1号三层东 | 1132.75m2 | 韩玉萍 | 16元/月/m2 | ||
三 | 交易地点 | 张槎一路125号2座3层之一开标室 | |||
四 | 交易机构 | 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电话:0757-82210420 | |||
五 | 交易时间 | 2023年3月1日 | |||
六 | 公示时间 | 2023年3月2日-2023年3月8日 |
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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