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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文物局关于“华辉(广东)二〇二三春季文物艺术品拍卖会”文物标的的批复

时间:2023-03-08     人气:249     来源: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作者:
概述:......

华辉拍卖行(广东)有限公司:

  你公司举办“华辉(广东)二〇二三春季文物艺术品拍卖会”的申请收悉。经审核,本场拍卖会共有381件/套拍品,预展时间:2023年3月30-31日,拍卖时间:2023年4月1日。预展地点和拍卖地点均为:广州市越秀区文德北路66号东方文德广场四楼A487-A49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办法》有关规定和国家文物局《关于改进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备案工作的通知》(办博函〔2015〕992号)的要求,以及广东省文物鉴定站的审核意见,现对该场拍卖会文物标的批复如下:

  一、拍品清单中有“×”标记号的291、336、357号共3件/套标的属禁止拍卖物品,须撤拍。拍品清单中的其他标的符合文物拍卖标的审核要求,均可上拍。

  二、拍卖后需要出境的标的,须经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办理出境手续后,方可从指定的口岸携运出境。

  三、请你公司按此批复举办拍卖会,自觉接受各级文物行政(执法)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在拍卖结束后30天内将拍卖记录报我局备案。

  四、本批复不作为对标的真伪、年代、品质及瑕疵等方面情况的认定。

  五、本批复或批复文号须登载于拍卖图录、相应网络平台或宣传品的显著位置。

  请按照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广州市文物局

2023年3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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