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分局开展走访调研 为天河区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
2023-03-08 09:56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近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天河分局主要负责人带队到长兴街长湴三鸟市场地块和广州风行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走访调研,为天河区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
调研组首先来到长兴街长湴三鸟市场地块,详细了解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进展情况。长湴三鸟市场地块作为天河区外国语学校教育用地,是天河区2023年“攻城拔寨”重点项目之一。调研组表示,天河分局将加强与区教育局、区土发中心、区代建局等部门沟通协调,提前介入,全程跟踪,协调解决该项目环评报告及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编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调研组一行随后到广州风行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详细了解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风行乳业是天河区重点环境监管企业,也是天河区2022年第一批完成锅炉低氮改造的企业。调研组对该公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将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做好服务。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天河分局)
根据《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我局拟开展全市性社会组织2022年年度报告工作。为加强我市全市性社会组织2022年年度报告工作,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购买第三方机构服务开展年度工作报告监测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市民政局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现就全市性社会组织2022年年度工作报告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遴选1家专业机构承接该项目,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机构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
全市性社会组织2022年年度工作报告服务项目
二、采购人
广州市民政局
联系人:蓝卉 联系电话:020-83178690
三、比选地点
广州市西湖路99号11楼
四、采购内容
(一)年度报告
为须提交2022年年度报告的约1597家全市性社会组织提供联系、培训、指导、形式审查、监测评价、督促、跟踪、统计等服务。
(1)联系动员。通过网络、媒体和举办咨询活动等形式,加大年度报告制度的宣传力度;以投递信件、公告、短信、电话通知等方式,联系社会组织开展年度报告工作。
(2)培训指引。对全市性社会组织开展年度报告填报培训,培训不少于4场,完成为社会组织提供填报指引、操作指南等咨询工作。
(3)形式审查(监测评价)。对提交的年度报告须10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查,同时出具监测评价报告,六月份后每月报送一批检测报告给登记管理机关。
(4)跟踪督促。对未参与年度报告或未通过形式审查的社会组织做好跟踪督促统计工作,了解未完成年度报告原因,及时形成电话记录、督促记录等材料。每月至少向登记管理机关专题汇报1次年度报告工作情况。
(5)对年度报告完成情况出具详实的结项报告一份,为登记管理机关进行政策制订和修改、系统信息化建设提供参考依据。
五、比选总价:80万
本项目重点比选项目工作方案和服务措施,项目资金一次核定,包干使用,超支不补。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采购方凭中选方提供的等额有效发票支付合同总额的30%,即24万元。5月31日年报基本填报完成付40%,即32万元,项目完成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即24万元。
六、资金来源
市财政资金。
七、比选公告公示、接受咨询时间
2023年3月8日---- 2023年3月13日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3月14日18:00
八、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西湖路99号1104室)
九、投标资料:
(一)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二)资质证书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三)报名单位情况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概况、工作团队、主要工作业绩、承接项目优势、等级评估、近三个月在职人员社保名册等情况资料)。
(四)对全市性社会组织2022年年度报告及信息公示事务性服务项目的工作方案和措施;
(五)投标文件规定须补充的其它资料。
(六)投标文件统一装入文件袋中密封,在文件袋正面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封口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将被拒收。
注:报名资料必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正本一套)密封送达,且应与实际相符,如有缺漏或虚假的,视为无效报名。
十、投标单位合格条件:
(一)依法登记成立,具有法人资格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专业机构;
(二)具有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经验;
(三)拥有能够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社会组织管理政策与知识、方法与技能,愿意积极投身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的专业团队,具备社区、社工、社会组织相关项目专业服务经验,有与社会组织监测评价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工作人员,要求承接机构安排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负责项目开展工作,须在登记管理机关派驻1名工作人员工作;
(四)有规范的治理结构、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的规章制度和良好的社会公信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投标单位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十一、评审标准
(一)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以比选文件规定的条件为依据。评分比重如下:
评分项目 |
权值 |
得分 |
技术 |
50% |
50 |
商务 |
40% |
40 |
报价 |
10% |
10 |
(二)比选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比选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比选文件的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比选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023-03-08 09:52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为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管控,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落实到位,2月20至26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分局联合黄阁镇、东涌镇、大岗镇对重点区域工业企业、加油站等涉大气污染源单位开展排查管控工作。
本次联合检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分局抽调各执法科室及环保所执法人员及镇街环保员共20人,对重点区域工业企业、汽修店、加油站等78家涉大气污染源进行检查。执法人员携带FID便携式检测仪、风速仪等检测装备,重点对企业VOCs废气收集、处理等环节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开展全面检查,现场检查主要发现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维护不当、台帐记录不完善、未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危废贮存场所设置不规范等问题63个。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指导和帮扶企业整改,督促企业持续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维护,完善环保管理台账。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分局将会同各镇街继续加强大气重点区域污染源的巡查管控力度,指导帮扶企业提高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水平,有效发挥治理设施减排效益,为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执法人员使用FID检测仪检测VOCs管控情况
执法人员检查加油站油气回收情况
执法人员对活性炭表面存在漆渣等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执法人员对部分UV灯管故障、排气管道漏风等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分局 李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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