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各类学校恢复教学安排的通知
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各类学校恢复
教学安排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市属幼儿园:
此轮强降雨逐渐减弱,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于5月13日17时结束防暴雨Ⅱ级应急响应。经研究,现将有关恢复正常教学安排的通知如下。
一、自5月16日起恢复正常上课,全市中小学阶段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的师生分期、分批、错峰返校,有住宿条件的学校可以安排学生5月15日14:00时以后返校。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可以恢复服务。
二、为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5月11日以来去过市外的师生员工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其他师生员工经测温、亮健康码无异常后返校。
三、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继续密切留意灾害性天气最新预报预警信息,切实做好前期强降水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防御工作,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对校园做好清理和消毒工作。加强对师生及家长的安全教育和提醒,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严密组织,确保复课平稳有序。
佛山市教育局
2022年5月13日
各位家长请注意
2022年佛山市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5月19日起进行网上报名
招生日程安排出炉
!!!
01、网上报名(5月19日9:00至5月23日17:00)
学生家长登录佛山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管理与数据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市招生平台”),以唯一报名身份进行网上报名,政策性优待对象子女、特殊人才子女和就近入学直招对象还需按规定要求同时填报志愿。
手机端登录方式
关注“佛山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2022升学】-【民办招生报名平台】即可进入。
电脑端登录方式
市招生平台网址:
https://mbzs.edu.foshan.gov.cn
进入市招生平台后,根据所符合的报名条件选择报名所属区。
▶同胞孪生兄弟姐妹有意向入读同一所学校的,必须同时选择同一报名所属区。
02、查询资格审核结果(6月6日至6月7日)
学生家长登录市招生平台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政策性优待对象子女、特殊人才子女和就近入学直招对象同时查询录取结果。
符合直升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在查询资格审核通过情况时,务必核对是否已标记具有本校直升报名资格,信息有误的应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学校进行更正。
▶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对报名所属区和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资格审核不通过或未被录取的政策性优待对象子女、特殊人才子女和就近入学直招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对报名所属区和报名信息进行修改,以普通招生对象身份报名。
▶修改报名信息时,需通过原所属区报名入口登录。修改报名信息后通过审核的,后续可以从原所属区报名入口或修改后的所属区报名入口登录。
▶如不修改报名信息或修改报名信息后仍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自动作废。
03、填报志愿(6月11日9:00至6月13日17:00)
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家长登录市招生平台填报志愿。每位学生可依入学意愿按顺序选报不多于2所学校的志愿。
具有直升资格的一贯制学校中符合直升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只选报所在学校校内直升志愿,或同时填报本校直升志愿和本校非直升志愿,也可另选报其他学校志愿。
▶同胞孪生兄弟姐妹有意向入读同一所学校的,所填报志愿(包括志愿顺序)必须一致。
04、查询摇号码和录取结果(6月15日)
招生系统开放摇号码查询,学生家长登录市招生平台查询随机摇号码。
各区教育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摇号结束后学生家长可登录市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根据录取情况和学生所填报的志愿,市招生平台为被录取学生自动确认入读志愿靠前的学校。
05、双(多)胞胎调剂(6月16日至6月17日)
报名所属区和所报志愿一致的同胞孪生兄弟姐妹未全部被同一学校录取的,注册前可向其中被自动确认录取的志愿靠前学校所在区教育局申请调剂入读同一学校,并根据区教育局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报名所属区或所报志愿不一致的,不接受调剂。
06、到校注册(6月18日至6月19日)
学生家长应按要求到确认入读学校进行注册,未按时到校注册的视为放弃入学。
07、补录(6月23日至8月30日)
已在市招生平台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在直招、直升和统一招生阶段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学生,或不符合普通招生资格未填报志愿的学生,自行联系学校补录。
项目概况
石湾镇街道沙岗站地铁出入口景观提升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5月2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D0402CS22
项目名称:石湾镇街道沙岗站地铁出入口景观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03,620.05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石湾镇街道沙岗站地铁出入口景观提升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3,603,620.05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雾天(但遇到极端恶劣台风天气、洪涝灾害导致无法开展施工作业的除外)而延长。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若供应商为采购项目当年注册的,提供成立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或任意一个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发出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的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湾镇街道沙岗站地铁出入口景观提升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湾镇街道沙岗站地铁出入口景观提升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5)供应商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6)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扫描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5月12日 至 2022年05月19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5月2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5月2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交易活动顺利开展,请前来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各投标人,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行程信息、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等疫情排查防控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进入交易中心前,需测量体温(37.3℃以下),出示绿色粤康码、绿色行程卡、主动申报健康情况,否则不予进场;
二、近14天内到达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绿色行程卡显示有*标识的地区,需出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予进场;
三、体温异常(体温等于或大于37.3℃),粤康码(黄码或红码)异常,不得进入。
当前,全国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局部暴发的态势。请各投标人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县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时刻关注疫情防控信息。为此给大家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
联系方式:0757-839028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汇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3号(佛山国家火炬创新创业园)C座11楼1102室
联系方式:0757-863054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小姐
电 话:0757-86305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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