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道建设提升工程(石湾项目五)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禅城区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道建设提升工程(石湾项目五)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5月3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C22FSCS0402
项目名称:禅城区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道建设提升工程(石湾项目五)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54,666.5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禅城区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道建设提升工程(石湾项目五)):
合同包预算金额:1,954,666.5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6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任意一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响应供应商为新注册成立,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或缴纳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书面声明函,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禅城区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道建设提升工程(石湾项目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禅城区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道建设提升工程(石湾项目五))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供应商应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办理诚信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类别:建筑业企业),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没有被锁定;
(6)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5月20日 至 2022年05月26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5月3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5月3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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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3号
联系方式:0757-833584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季华东路天安中心3座1410
联系方式:0757-810194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雁容
电 话:0757-81019488
1.招标条件
兴业路(塱沙路至禅西大道)雨污水主干管网及道路工程二期(塱沙路至玉带路段)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禅发改投审〔2020〕2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通捷市政工程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张槎街道塱沙路至玉带路
2.2 建设规模:兴业路(塱沙路至禅西大道)雨污水主干管网及道路工程二期(塱沙路至玉带路段)建设范围为塱沙路至玉带路,沿线经过槎湾路、仙槎路、东鄱路及多条规划支路,最后接至塱沙路路口,路线全长约2.2km,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为40km/h,道路标准红线宽度25m,局部路段红线宽24.5m;本次招标的电力迁改工程建设范围为将受兴业路(塱沙路至禅西大道)雨污水主干管网及道路工程二期(塱沙路至玉带路段)施工影响的10kV电缆、配电房、0.4kV出线进行迁改。
2.3 计划工期:本项目需按主体工程施工情况分段实施,预计总体施工工期为62日历天,具体工期视主体工程施工情况确定。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6,692,146.94(元)
2.5 本招标工程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本招标工程将受兴业路(塱沙路至禅西大道)雨污水主干管网及道路工程二期(塱沙路至玉带路段)施工影响的10kV电缆、0.4kV架空线、光缆拆除,利用原有10kV电缆接至新建电房,新建0.4kV电缆接通原有负荷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招标图纸。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机电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注:一级建造师证书须提供电子证书,且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国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 。
4.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5 月 1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6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6月 9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 6月 9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7.3 投标人须密切关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发布疫情防控要求及通知,并按照要求做好相应防控工作,承担主体责任。进入交易场所须按照要求做好口罩佩戴等防护措施并配合进行防疫检查,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通捷市政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三路6号
邮 编: 528000
联 系 人: 曾工
电 话: 0757-82133362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季华五路金源街8号国贸大厦8楼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谭小姐
电 话:0757-83388785
传 真:0757-83388785
电子邮件:fsjuyou@163.com
项目概况
《佛山国家高新区云东海生物港概念规划》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0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CG-22002
项目名称:《佛山国家高新区云东海生物港概念规划》政府购买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国家高新区云东海生物港概念规划》政府购买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16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最终成果文件,如因成果审查过程或其他行政原因导致时间延后,征得采购人同意后另行协商约定完成时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之一即可: ①2020(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或2022)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 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磋商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的,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项目磋商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或季度的依法缴纳税收(属于免税企业的提交由税务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及本项目磋商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交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其中1个月或季度的依法缴纳税收(属于免税企业的提交由税务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及其中1个月缴交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及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国家高新区云东海生物港概念规划》政府购买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国家高新区云东海生物港概念规划》政府购买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必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丙级或以上资质。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20日至2022年05月2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01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中山中路60号20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6月01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中山中路60号20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本公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5.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6.根据防疫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到开标现场参与开标的,需按交易现场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50号
联系方式:0757-877811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中山中路60号201
联系方式:0757-877837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电 话:0757-87783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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