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自然资源调查登记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自然资源监测登记与技术服务(佛山市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自然资源调查登记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6月14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1-2022-02384
项目名称:自然资源监测登记与技术服务(佛山市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自然资源调查登记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934,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自然资源监测登记与技术服务(佛山市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自然资源调查登记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934,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佛山市15个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当月起(投标当月不予计算,往前倒推计算)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任一材料:①经审计的2020或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要求: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加盖其公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若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近1个月的财务报告;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能够清晰反映投标人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按《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 号)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自然资源监测登记与技术服务(佛山市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自然资源调查登记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自然资源监测登记与技术服务(佛山市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自然资源调查登记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且专业范围含工程测量及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已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申领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5月24日 至 2022年05月3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6月1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2、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3、根据防疫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到开标现场参与开标的,需按相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玫瑰东路2号
联系方式:0757-832008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
联系方式:0757-82258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0757-82258808
项目概况
佛山市教育局佛山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评卷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6月0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601-2022-02334
项目编号:JYZB-FS-2022036
项目名称:佛山市教育局佛山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评卷服务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预算金额:1,47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市教育局佛山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评卷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475,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同年8月份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 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 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教育局佛山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评卷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5月24日 至 2022年05月3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6月0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6月0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注:相关公告在上述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在不同媒体发布的同一采购信息内容、时间不一致的,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注:相关公告在上述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在不同媒体发布的同一采购信息内容、时间不一致的,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教育局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同济西路9号
联系方式:0757-833227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金源街8号国贸大厦8楼
联系方式:0757-833887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冬红
电 话:0757-83388785
你知道吗?
这些增驾没有实习期了!
新部令对驾照实习期的规定
发生了不少变化
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实习期
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七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初次取得汽车类准驾车型,或者初次取得摩托车类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
汽车类驾驶证
包括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汽车、轻型牵引挂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
摩托车类驾驶证
包含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
答:增驾同类车型不再单设实习期
初次取得汽车类或者摩托车类驾驶证的12个月为实习期,增驾同类车型不再单设实习期。
简单点说,就是汽车类增驾汽车类后没有实习期,不再受实习期上路的限制。已经取得摩托车类驾驶证,后续再增驾其他摩托车类驾驶证,也没有实习期。
答:仍有12个月实习期
持汽车类驾驶证增驾摩托车类准驾车型,或者持摩托车类驾驶证增驾汽车类准驾车型,是有实习期的。
例如,驾驶人已经取得C1驾驶证,要增驾摩托车准驾车型,仍然有12个月的实习期。
为了方便大家理解
发布君给大家汇总了一下
初次申领驾照和增驾的具体实习期!
▶ 初次申领任一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有实习期
▶ C类增驾AB类、B类增驾A类、F或E类增驾D类同类型车辆增驾→无实习期
▶ A、B、C类增驾D、E、F类或D、E、F类增驾A、B、C类非同类车辆增驾→有实习期
答:增驾时对原驾驶证的持有年限和记分周期仍有要求
虽然增驾同类车型驾驶资格取消了实习期,但增驾时对原驾驶证的持有年限和记分周期仍有要求。
01、增驾B2准驾车型
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02、增驾B1准驾车型
需持A3、B2、C1、C2、C3、C4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二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03、增驾A2准驾车型
需持B1、B2二年以上,或持A1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二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04、增驾A1准驾车型
需持A3、B1二年以上、持B2三年以上,或持A2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05、增驾C6准驾车型的
已取得驾驶C1、C2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且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答:4月1日起实习期自动结束
对于之前完成同类车型增驾,但实习期还未结束的,4月1日起实习期自动结束。
而且,按照过去的规定,持有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也就是AB本的驾驶人,在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要延长一年,这条规定在新规中已被取消,也就是没有延长实习期的规定了。
答:实习期满无需参加实习期考试
答:新部令取消了实习期考试。新规实施前取得的驾驶证,实习期满无需参加实习期考试。
规范粘贴实习标志
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
以下都将被视为未粘贴标志:
★实习期驾驶人驾车时没有在车身后部粘贴、悬挂统一标志。
★粘贴、悬挂标志无法被正常识别。
★粘贴、悬挂标志不符合要求如“新手上路”、自行打印的标志等。
上高速行驶需老司机陪同
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包含其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
在增驾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时不受上述限制。
实习期记分规则需牢记
实习期内记满12分及以上,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会被注销。想要重新获得该驾驶资格,需要重新报名考取。
实习期无法参与“学法减分”
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受理“学法减分”。
“增驾”不影响记分周期
“增驾”不影响记分周期,驾驶人处理交通违法、接受满分教育与审验教育的时间,都以初次领取驾驶证之日为标准。
实习期不允许驾驶这些车型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温馨提醒
最后
发布君提醒广大司机
无论是否处于实习期内
都请守法驾驶!
以上这些
大家都get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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