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前,禅城区非居民用水户一定要做这件事
禅城区非居民用水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和累进加价收费的报送工作,一年一申报,年报送时间为当年的2月底前。疫情期间,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今年的申报时间延长1个月,延长至3月底之前。相关企业要留意!
哪些非居民用户需要进行报送?
本市范围内的非居民用水户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纳入计划用水管理,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
(一)年实际用水量6万立方米以上的;
(二)纺织、造纸、石油石化、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的生产企业。
非居民用水户指在生产、经营、科研、教学、公共服务等过程中,通过公共管网使用自来水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长按识别以下二维码,查看《2020年度禅城区纳入计划用水管理非居民用水户名录》及《佛山市非居民用水计划建议表》
报送方式
2020年3月31日前,下载并填写《佛山市非居民用水计划建议表》盖章后扫描发邮箱:swwsk1@163.com或将纸质版邮寄到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北路68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小姐,83990350;潘小姐,83990032)
非居民用水累进加价的征收
(一)征收周期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供水企业的抄表计费水量,定期对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非居民用水户用水情况进行核查,原则上以两个月为1个核查征收周期。
(二)征收标准
1.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非居民用水户超计划(超定额)用水不足10%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其发出《佛山市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警示通知书》,提示其需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工作;下一个核查周期仍超计划(超定额)用水不足10%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其发出缴费通知书,提示其需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工作,该周期超计划(超定额)用水部分按照对应用水类别供水价格的1倍加价计收水费。
2.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非居民用水户超计划(超定额)用水10%以上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其发出缴费通知书,提示其需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工作,并按照以下标准累进加价计收水费:
(1)超计划(超定额)用水不足20%的部分,按照对应用水类别供水价格的1倍计收水费;
(2)超计划(超定额)用水20%以上不足40%的部分,按照对应用水类别供水价格的2倍计收水费;
(3)超计划(超定额)用水40%以上的部分,按照对应用水类别供水价格的3倍计收水费。
未超出计划(超定额)用水的部分仍由供水企业按照基本水价计收水费。
(三)征收方式
禅城区范围内的非居民用水户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由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负责征收,并委托禅城区供水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收费。
为了不影响你的正常用水,需要进行报送的小伙伴们,记得及时进行报送哦~
相关资讯知多D:2018年7月起,佛山市实施非居民用水累进加价政策。
为加强计划用水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节约用水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有关意见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推行和完善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的指导意见》(粤发改价格〔2015〕80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佛山市制定出台《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非居民用水累进加价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18〕25号)。
从3月23日起
顺德区各镇街预防接种门诊
逐步恢复预防接种服务
但前提必须是要提前预约
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健康局关于逐步有序恢复预防接种服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全面有序开展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0〕235号)《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做好预防接种服务的通知》(粤卫办疾控函〔2020〕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现阶段顺德区分区分级防控阶段性风险评估情况,从3月23日开展逐步有序恢复全区预防接种工作,开放预防接种门诊、产科预防接种门诊和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
温馨提示
在新冠疫情期间,原则上按照“免疫规划疫苗优先、基础免疫疫苗优先、有接种时限要求疫苗优先”,预防接种门诊采取主动通知和全预约方式开展服务,符合接种条件的对象由接种门诊电话或短信通知,具体接种时间由各门诊安排分时段接种,接种门诊开放电话或微信预约,暂不提供现场预约及取号,未接到接种门诊电话或短信通知或未成功电话/微信预约的市民朋友们不要到接种门诊现场,耐心等候下次预约安排。
具体预防接种门诊信息及预约接种方式
请看下方内容
虽然预防接种服务将逐步恢复但为防止接种现场人员大量聚集,确保预防接种安全,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受种者/陪同人员要注意以下事项。
所有进入预防接种单位的受种者/陪同人员须配合测量体温。
所有进入预防接种单位的受种者原则上只允许1名陪同人员,且必需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不能佩戴口罩的婴幼儿尽量减少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应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
受种者/陪同人员前往预防接种单位前,建议其先自行测量体温,评估自身健康状况,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不得前往预防接种单位,如隐瞒相关健康状况,前来接种疫苗导致发生疫情传播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湖北抵返佛山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认真做好湖北抵返佛山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加快恢复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行健康通行码互认
欢迎湖北低风险地区人员有组织、点对点、集中安全有序抵返佛山,返回前应主动申领“湖北健康码”绿码作为通行凭证,无需开具其他健康证明材料。“湖北健康码”绿码与“粤康码”蓝码具有同等效力,持“湖北健康码”绿码的人员与本市社区(村居)、企业、单位人员一视同仁。
湖北低风险地区持“湖北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执行湖北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暂缓返回;已经抵返佛山的,应及时接受核酸检测,并严格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措施,出现发热症状或核酸检测呈阳性的,立即转定点医院救治。
未取得“湖北健康码”人员,应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4天,经两次核酸检测呈阴性的,再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0天,纳入社区(村居)管理。
上述两类人员的集中隔离不收取费用。
二、集中组织“点对点、一站式”返岗务工
各区各部门要全面了解用人单位的需求,对接协商湖北抵返人员计划和方案,有针对性地以“点对点、一站式”直达运输方式,集中组织湖北低风险地区人员返岗务工,并详细做好抵达佛山后的交通接驳,实现闭环管控。
在交通运输过程中,严格实施实名登记、实名售检票以及“湖北健康码”绿码乘车登记制度,落实交通工具和场站测温、消毒、通风以及离散选座、分散候车等防控措施,配足配齐防护消毒物品,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加强运输途中健康监测和管理,随车配备防疫人员,做好旅客体温检测,对运输中及到站后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旅客,及时转送定点医疗机构排查诊治。
三、加强湖北抵返人员健康管理
各区各部门要加强对湖北抵返人员登记排查和健康管理,实现人员信息与管控闭环管理。对排查中发现未持“湖北健康码”、持“湖北健康码”红码和黄码的,严格落实相关防疫措施。
持“湖北健康码”绿码人员抵返佛山后,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和用人单位申报个人健康信息,自觉接受健康监测。从事一般职业的人员,体温检测正常即可返岗;对在公安司法监管场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会福利养老机构、母婴服务类机构等重点场所工作的人员,经核酸检测呈阴性的方可返岗。
3月21日前已从湖北抵返佛山的人员,仍按原防控措施执行,直至隔离医学观察满14天。
四、严格落实防控责任
用人单位要加强湖北抵返员工岗前安全教育和心理辅导,使其尽快调整状态,投入正常工作;要做好员工的每日健康状况监测和登记,督促员工做好个人卫生防护,保持工作场所通风和环境清洁卫生;要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疾控部门和所在社区(村居)做好信息共享和疫情防控工作。
各区各部门要加强防疫宣传,督促相关人员依法配合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健康管理义务。要加强人文关怀、文明服务、柔性管理,不得歧视湖北抵返人员,营造众志成城、同舟共济、共克时艰的良好氛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相关防控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告。
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请拨打以下电话:
佛山市:0757—8335 0579
禅城区:0757—8888 1200
南海区:0757—8639 9852
顺德区:0757—2283 8180
高明区:0757—8866 0209
三水区:0757—8773 2384
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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