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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全区禁止!违者处罚→

时间:2023-03-27     人气:828     来源:杨和发布     作者:
概述:为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切实保护耕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近日,高明区发布通告


禁止在耕地和


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植草皮


否则将依法处罚乃至追究刑事责任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植草皮的通告


为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切实保护耕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禁止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植草皮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植草皮。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植草皮、铲草带土的行为,将会对耕地耕作层造成破坏,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对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将要求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以罚款,罚款额为耕地开垦费5倍以上10倍以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各镇(街道)应及时组织村(居)开展排查整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规定,对土地经营权人擅自改变土地农业用途,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植草皮,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的,要求解除土地合同,不得再承租、续租、转租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用于草皮种植。


三、凡在我区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草皮的单位(责任人)必须立即停止草皮种植行为,并限于2023年4月30日前整改到位,恢复耕种。逾期不整改的,我区有关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单位(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3日


请有关单位、责任人


立即停止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植草皮行为


并在4月30日前整改到位


否则将面临严肃查处


请杨和街坊转发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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