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人 清明祭扫预约系统明日上线!这份操作指引请收好→
今年清明祭扫高峰日(4月5日、8 日、9 日)
佛山市各大殡葬服务单位将采取
预约、错峰、限流等措施
有意于清明期间祭扫的市民
需提前做好预约等相关准备工作
3月29日上午9:00
备受佛山市民关注的
清明祭扫预约平台将正式上线
市民们可通过
“佛山民政”“佛山教育帮”微信公众号
“佛山+”和“佛山通”APP等渠道进行预约
如何进行预约?
预约流程都有哪些步骤?
小编已为您整理好操作指引↓↓↓
一、提前预约,错峰祭扫
佛山清明期间的祭扫具有“大流量、小空间、高密度”的特点,随着疫情防控政策的调整,我市预计今年群众现场祭扫意愿更强、人员流动高峰更大,结合以往清明现场祭扫情况分析,预计全市各大殡葬服务单位将在清明期间累计接待祭扫群众500万人次。为避免出现祭扫人群扎堆、拥挤情况,今年清明祭扫高峰日(4月5日、8 日、9日)全市各殡葬服务单位将继续采取预约、错峰、限流等措施,非祭扫高峰日,我市各殡葬服务单位将照常提供祭扫服务,无须预约。
二、清明祭扫预约攻略
(1)关注“佛山民政”或“佛山教育帮”微信公众号
(2)“佛山民政”点击后台菜单栏“服务窗”→“清明预约”即可进入清明预约平台。
“佛山教育帮”点击后台菜单栏“精彩活动”→“清明预约”即可进入清明预约平台;
市民还可以通过进入“佛山+”和“佛山通”APP等渠道进行预约。
(3)进入预约系统,点击首页选择对应祭扫区域入口
(4)选择祭扫殡葬服务机构、日期、时间段
(5)输入个人信息,点击“确认提交”
(6)获取预约二维码,到达预约地点后向工作人员出示预约码即可
温馨提示(小字部分)
(1)预约系统一次预约最多不得超过15人,清明节祭扫高峰期具有“短时间、大流量、小空间、高密度”的特点,建议市民主动避开周末和清明假日等高峰期,错时错峰进行现场祭扫或者进入“云”祭祀平台缅怀先人。
(2)网上预约的市民,需在预约后,点击清明预约系统中“查看我的预约”查询是否预约成功。祭扫当天,凭码验证进入。
(3)现场预约和电话预约的市民,请根据现场预约或电话预约时殡葬服务机构提出的要求进场。
(4)前往祭扫人员需佩戴口罩、做好流感春季高发期的个人防护,积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实施分流和管控措施,安全祭扫、文明祭扫。
(5)由于清明期间,市内各殡葬服务机构人流、车流拥挤,为避免交通堵塞和长时间等候,建议市民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6)全市禁止在山林、道路、殡仪服务场所、社区等公共区域燃烧鞭炮、焚烧纸钱。请广大市民积极响应无烟祭扫号召,多采用鲜花祭扫等绿色文明方式。
三、特殊人群预约方式
今年清明将设立特殊群体绿色便捷通道。不便使用智能设备且无法通过亲友协助上网预约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祭扫现场进行预约或拨打市内各殡葬服务单位预约电话进行预约。
四、网络云祭祀同步开启
为响应绿色低碳的祭祀方式,践行文明健康祭祀新风,3月29日上午9:00,佛山市民政局同步开启网络“云”祭扫平台。市民可在“佛山民政”“佛山教育帮”微信公众号、“佛山+”和“佛山通”APP等渠道进入“云”祭扫平台,通过献花、供礼以及写下寄语等绿色文明的祭祀方式缅怀先人,寄托哀思。
“佛山民政”入口
“佛山教育帮”入口
五、清明祭扫热点问答Q&A
Q1:预约祭祀有分时段吗?每个时段有没有限定人数?有没有限定祭祀时长?
答:佛山市各大殡葬服务单位根据自身承载能力,划定了不同的预约时段,市民可自由选择合适时段进行预约。由于清明期间各大殡葬服务单位人员密集,为减少等候时间避免人员聚集,做好流感春季高发期的个人防护,建议广大市民群众尽量选择非高峰日期和非高峰时段前往祭扫。
Q2:如果家族祭祀人员众多,超过单次预约人数上限,可否分开两次预约,然后一同前往祭祀?
答:可以由家族内两名不同的成员分开预约,不便前往祭祀的市民可以选择通过网络“云”祭祀平台在家祭祀、远程祭祀寄托哀思。
Q3:对于没有智能手机的老人和小孩,佛山市是否有开通祭扫预约绿色通道?
答:佛山市各大殡葬服务单位已开通祭扫预约绿色通道,特殊群体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祭扫现场进行预约或拨打市内各殡葬服务单位预约电话进行预约。
Q4:预约人同一天要去市内多个殡葬服务机构祭扫应该如何预约呢?
答:预约人同一天要去市内多个殡葬服务机构祭扫,可以由不同的主预约人在不同的手机上进行预约。
Q5:如何在预约系统中查询我的预约信息?
答:预约人可在预约系统点击“查看我的预约”中查询预约信息(含预约人姓名、电话号码、预约地址、预约日期、预约时间)。由于预约系统启动首日预约人数较多,相关市民可稍等片刻后,可重新进入预约系统进行查询。
Q6:预约成功后,预约人若发现填写的资料有误应如何修改?
答:预约人须取消当前预约再进行重新提交。具体操作:点击“查看我的预约”——“取消预约”,再点击“返回首页”进入预约主界面重新填写信息进行预约。取消已预约的订单不会影响再次预约。
Q7:网上预约的市民祭扫当天进入殡葬服务机构应出示哪些信息?
答:网上预约的市民(预约申请人、同行人)祭扫当天进入殡葬服务机构前仅需出示预约码即可。
Q8:如果预约人错过预约时段,当天还能进入殡葬服务机构祭扫吗?
答:建议市民在预约时段进入相关殡葬服务机构,可提前半小时入场,若因交通堵塞等客观原因造成延误,预约人仍可持预约码进入殡葬服务机构。
Q9:除了4月5日、8日、9日以外的时间,祭扫还需预约吗?
答:全市各殡仪馆、公墓、公益性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于4月5日、4月8日、4月9日高峰日期间实施预约祭扫,市民在前往祭扫前必须预约,并在进入殡葬服务机构时出示预约码方才准予进入。非祭扫高峰日,我市各殡葬服务单位将照常提供祭扫服务,无须预约。
Q10:如果想参与骨灰植树,应该如何参与?
答:为倡导节地生态殡葬理念,弘扬文明绿色殡葬新风,今年清明期间(4月22日、23日),我市将开展第二十次全市骨灰植树活动,有意参与的市民可于4月14日前通过佛山市殡仪馆、各区殡仪馆、各经营性公墓设立“骨灰植树”报名点进行咨询和报名。
Q11:请问佛山市哪个殡仪馆是否能燃烧鞭炮、焚烧纸钱?
答:佛山市民政局提醒,全市禁止在山林、道路、殡仪服务场所、社区等公共区域使用明火、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质祭品。清明期间我市各殡葬服务单位将结合实际情况提供鞭炮、香烛和纸钱兑换鲜花等一系列便民服务,如若市民不愿兑换或舍弃,各殡葬服务单位也将在祭祀区域外提供临时放置区域。请广大市民积极响应无烟祭扫号召,多采用鲜花祭扫等绿色文明方式。
首届佛山市职业教育
系列优秀典型认定活动开始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法》,树立佛山职业教育的优秀典型,进一步增强职业院校广大师生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和学生投身职业教育事业,营造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社会氛围,我市决定在2023年职业教育活动周前组织开展首届佛山市职业教育系列优秀典型认定活动,全市将表彰50个职业教育系列优秀典型,包括:
1、“十大技能之星”(面向职业院校在校生)
2、“十大双师型教师之星”(面向职业院校教师)
3、“十大创新创业之星”(面向2015年及以后职业院校毕业生)
4、“十大优秀企业实训基地”(面向职业院校校企合作企业)
5、“十大优秀现代学徒制企业”(面向职业院校校企合作企业)
认定基本条件
(一)“十大技能之星”认定条件
1.具有佛山市学籍的正式注册全日制在校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在校期间,道德风尚、学习成绩、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优秀。
5.在校期间,专业技能成绩特别突出,在职业技能竞赛或专业技能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获得省级及以上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及以上荣誉。
(二)“十大双师型教师之星”认定条件
1.在佛山市任教10年及以上的在职一线教师,积极参与企业实践。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师德师风高尚。思想政治过硬,获得师生较好评价。
4.在教育教学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担任省级及以上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教学创新团队带头人、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负责人、优秀教师等,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实践教学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指导和培养其他教师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5.参加教学能力大赛、班主任能力大赛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或指导学生参加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得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一等奖及以上,或排名第一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类、科技发明类等奖励。
(三)“十大创新创业之星”认定条件
1.毕业年限在7年内的佛山学籍职业院校毕业生,思想政治过硬,在各行业各领域各岗位得到较好的评价。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诚实守信。
4.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具备较强的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
5.具有市级以上认定的创新成果,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或者成立企业的法人代表或股东,且营业额度达1000万以上。
(四)“十大优秀企业实训基地”认定条件
1.深化与学校、区域行业、工业园区的合作,建立健全合作机制并有效运作。
2.与学校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社会服务、就业创业、文化传承等方面深度合作,形成校企命运共同体。
3.实训基地有科学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
4.实训基地每年有稳定的资金投入,每年能稳定接纳实习学生,开展学生培养项目,有科学完整实训教学体系,各教学环节有标准并质量监控体系运转良好,对学生实习实训有考核,有记录并详实、完整、全面。
5.建立校企共同参与的多主体质量评价机制。
6.实训基地运作至少3年(含3年)以上,拥有毕业生,并且当前处于良好合作状态,方可参与认定。
(五)“十大优秀现代学徒制企业”认定条件
1.深化与学校、区域行业、工业园区的合作,建立健全合作机制并有效运作。
2.与学校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社会服务、就业创业、文化传承等方面深度合作,形成校企命运共同体。
3.把握产业升级的新机遇,主动参与供需对接和流程再造,推动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相适应,实质推进协同育人。
4.现代学徒制项目以培育具有专业技能与工匠精神的高素质人才为根本任务,形成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长效机制。
5.与学校合作开展订单班或现代学徒培养且培养数量稳定。企业岗位实训教学对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能提供重要支持。校企双方签订现代学徒制合作协议,共同制订的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发课程,共同参与教学与考核。
6.校企合作项目合作期至少3年(含3年)以上,拥有毕业生,并且当前处于良好合作状态,方可参与认定。
届时,市教育局官网媒体
将公布候选人先进事迹
诚挚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和
广大市民朋友
对本次活动进行宣传推广
并积极参与投票助力
3月20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广州召开对口合作座谈会,双方就推进党建引领、城市建设、建筑业发展、绿色建材、技术人才等方面合作进行深入交流,并签订《广州市与龙岩市住建领域对口合作协议》,为推进对口合作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
双方一致认为,签订《广州市与龙岩市住建领域对口合作协议》,是两市住建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的切实举措,必将掀开两地住建领域合作新篇章。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行还前往广州市永庆坊、泮塘五约、太古仓等进行现场调研。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