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引领海绵城市建设,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引领,在规划编制、规划审批等方面落实海绵城市管控,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保障水安全,为高质量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提供有力支撑。
一、强化规划引领,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一是全力推进《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系统治理理念,全域系统性推进安全、韧性、生态水空间建设,因地制宜,因区施策,构建水资源丰沛、水安全可靠、水环境优良、水生态改善的城市水系统,促进城市良性水循环,承载广州城市发展需求,到2035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二是加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按照广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要求,各区相继开展编制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或详细规划(建设方案),系统推进全市域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黄埔区创业公园——人工湿地
二、印发控规编制模板,保障海绵设施落地
2020年6月,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控规编制及审查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工作模板的通知,2021年11月,印发控规编制海绵城市专章(含洪涝安全评估)模板,进一步完善并规范海绵城市和洪涝安全评估相关内容。在审核新编、修编、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均要求方案落实海绵城市和洪涝安全评估相关要求。2022年,编制及审查的302项控规成果共落实调蓄设施约7755个,调蓄总容积约713.9万立方米,调蓄总面积约1446.6万平方米。
控规落实调蓄设施数量(个)
三、加强规划管控,审批全流程落实海绵城市指标
一是规划条件载明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结合省市相关文件,对规划条件模板中海绵城市及防洪排涝等内容进行动态更新。2022年出具的491宗规划条件均已载明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二是规划许可阶段传导海绵城市建设要求。2022年核发的2872宗新建建筑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均已载明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三是用地清单环节提出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在土地出让前,由土地储备机构通过广州市“多规合一”管理平台征求水务部门意见,将水务部门提出的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纳入用地清单,交付土地受让单位进行落实。
广大附中南沙实验学校海绵调蓄设施
近日,广州市军供站开展为期一周的2023年春季综合应急演练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军供保障应急应战能力,提升了突发事件快速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为了做好此次演练,市军供站召开专题部署会议,研究制定了总体演练方案和分项演练方案,明确了演练目的、程序和要求,全站职工、服务外包单位人员积极参与,统一在市军供站(黄埔站)实施了军供应急保障、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三个项目的演练行动。
军供应急保障演练,分为应急保障和体能训练两部分。应急保障演练以大规模新兵转运保障任务为背景,受领任务后,应急指挥组根据任务情况统筹安排,明确综合协调组、餐饮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现场保障组等职责分工。各参演小组根据职责分工,互相配合,有序衔接,各项应急措施及时处置到位,确保了大规模保障任务的有效完成。体能训练由广州军代室派员组织全站职工进行体能训练和队列训练,强化了军供队伍的作风养成,提升了工作人员的精气神,增强了军供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消防安全演练以市军供站(黄埔站)办公区、军供厨房发生火灾为假想背景,演练了火场疏散逃生,灭火器、消防水带使用等科目。演练人员经培训后正确佩戴防毒面具,在疏散人员的指引下有序撤离至安全区域,并逐一接受灭火器操作训练。通过系统训练,工作人员切实提升了火场逃生自救及处置初期火灾能力。
食品安全演练以模拟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开展,通过现场演绎、情景问答等方式,全面展现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在站职工在食堂就餐后集体出现腹痛、恶心、呕吐等症状,经初步判定为食物中毒事件。事件发生后,站内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立即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现场情况,并迅速排查相关人员,进行紧急处理。
本次演练活动检验和提升了全站职工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达到了演练预期的效果和目的。下一步,市军供站将对演练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优化整改,进一步提升综合应急处置能力水平,筑牢安全防控屏障。
饮食保障演练
灭火器使用演练
食品安全演练
体能训练
项目概况
禅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维护项目(2023年-2024年)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4月1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HS-FS20230223
项目名称:禅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维护项目(2023年-2024年)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包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如本项目包括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或自然人参与投标的提供有效的二代身份证等证明文件。(1、如营业执照没有显示具体经营范围,则还须提供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公示平台查询打印结果。2、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或上级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3、如企业信息已办理变更的,应附上工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书)。(包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如本项目包括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或自然人参与投标的提供有效的二代身份证等证明文件。(1、如营业执照没有显示具体经营范围,则还须提供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公示平台查询打印结果。2、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或上级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3、如企业信息已办理变更的,应附上工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包1)投标(响应)时提交财务状况证明材料(须提供下列任一项): 1、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要求: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若供应商为采购项目当年注册的,提供成立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或任意一个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证明文件【要求:资信证明书内容应能够清晰准确反映供应商最近6个月内(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计算)的商业信誉情况和满足采购文件有关要求,且其符合性及有效性将以采购人审查结果为准。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包2)3)投标(响应)时提交财务状况证明材料(须提供下列任一项): 1、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要求: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若供应商为采购项目当年注册的,提供成立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或任意一个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证明文件【要求:资信证明书内容应能够清晰准确反映供应商最近6个月内(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计算)的商业信誉情况和满足采购文件有关要求,且其符合性及有效性将以采购人审查结果为准。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禅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维护项目(2023年-2024年)-季华路中间分隔带为中线以南01包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合同包2(禅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维护项目(2023年-2024年)-季华路中间分隔带为中线以北02包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禅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维护项目(2023年-2024年)-季华路中间分隔带为中线以南01包组)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合同包2(禅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维护项目(2023年-2024年)-季华路中间分隔带为中线以北02包组)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3月28日 至 2023年04月03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4月1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开标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5、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http://www.chancheng.gov.cn/ccggzy/),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6、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八楼开标三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道路养护中心
地 址:禅城区张槎华宝北路7号
联系方式:0757-827073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18号之一3楼
联系方式:0757-831391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工
电 话:0757-83139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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