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芳村大道中即将恢复双向六车道通车!最新交通指南→
好消息!
此前为配合十一号线芳村站建设,芳村大道部分路段实施围蔽。随着工程推进,施工围蔽的芳村大道中的花地大道北至明心路段,将于3月31日起恢复双向6车道通行,请广大车主留意!
届时,芳村大道中路(花地大道北至明心路路段)西往东方向将局部占用3车道实施围蔽,围蔽长度约290米。
围蔽期间,明心路口维持现状,该路段东往西方向将恢复交通,实现双向6车道通行,车行道两侧均设置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芳村大道驶往花地大道北方向车辆需绕行。请过往行人、车辆留意,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具体施工区域交通组织示意图
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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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号线
十一号线是广州备受瞩目的第一条地铁大环线。根据计划,围绕越秀、天河、海珠、荔湾、白云五区地带行进。全长44.2公里,均为地下线,全线共设32座车站,其中包括彩虹桥、中山八、如意坊、石围塘、芳村、芳村大道东、沙涌、鹤洞东等荔湾站点,大环线开通后,荔湾街坊出行选择将更多!
近日,广州地铁
还有这些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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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号线
广州地铁十二号线大学城南停车场出入场线右线隧道顺利贯通,标志着该区间隧道双线贯通。
截至目前,十二号线土建工程累计完成64%。25座车站中,12座主体结构封顶,13座正在进行土建施工;24个区间中,7个区间贯通,13个进行土建施工,其余4个进行施工前准备。
根据计划,广州地铁十二号线与一号线在烈士陵园站交汇,与地铁六号线在东湖站交汇,未来荔湾街坊乘坐地铁出行增加了换乘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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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号线
十号线中大南门至五凤盾构区间双线盾构也完成掘进任务,为后续隧道铺轨施工创造了有利条件。
十号线土建工程累计完成70%。14座车站中,1座进行前期准备,7座已封顶,6座进行土建施工;14个区间中,8个已贯通,4个进行土建施工,其余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出入段线进行土建施工。4座车站进行机电施工。广钢新城车辆段进行土建施工。
按照计划,地铁十号线上途径西塱、广钢新城、东沙三个荔湾区辖内站点,线路开通后,将为芳村街坊出行提供极大的便利。
注:以上车站名称仅为工程暂定名称,标准站名应以市政府批准公布为准。
【来源 广州荔湾发布编辑部 李元源 综合自羊城交通广播电台、广州地铁】
【图片 荔湾区融媒体中心 钟璟、广州地铁】
【视频 荔湾区融媒体中心 江河水、张朝竣】
【编辑 黄文浩】
【审核 何不菲、丘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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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2023-2025年南海区市政燃气工程项目(大沥、里水)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1-440605-04-01-798198)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里水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为2023-2025年大沥镇、里水镇埋地燃气管道新建及附属燃气设施安装,建设里程约52.54公里,建安费约4019.55万元,监理费约172.84万元。
2.3 监理服务期: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开始计算,共计730日历天;在合同期内派发任务单。后续服务期:合同期满后1年止,以满足合同期内未完成任务单的监理服务。后续服务期满后,如合同期内项目仍需监理人提供服务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说明:后续服务期内视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可减少监理人数,须经招标人同意。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728400.00(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2.5.1监理范围:南海区大沥、里水镇管辖区域2023-2025年南海区市政燃气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及1年的保修服务期监理。
2.6 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2.7 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甲级或化工石油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企业类型:监理类企业)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拟派人员的要求
4.5.1项目总监:1名,具有城市燃气或市政工程或石油天然气专业或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同时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化工石油工程的。投标人的项目总监应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否则不通过资格审查。
4.5.1.1项目总监锁定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一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且未被锁定二次或以上(适用于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二个标段投标,且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为同一人的情况或同时参与二个或以上标段投标,但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不为同一人的情况)。
(2)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两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且未被锁定三次(适用于投标人只参与本项目一个标段投标(或同时参与二个或以上标段投标,但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不为同一人)的情况)。
4.5.2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具有城市燃气或市政工程或石油天然气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同时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工程建设监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
4.5.3监理员:3人,具有城市燃气或市政工程或石油天然气专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监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证书》或《监理员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注:在同一标段中,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如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标段投标,其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可为同一人,但其他监理人员不能为相同人员。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以上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 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规定,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被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扣分,或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且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对投标人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完成过的类似监理业绩要求
4.7.1近三年内类似工程业绩(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中压或以上市政燃气管道累计工程规模达到40km的监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监理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证明(或交工验收或完工证明),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可另再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7.2项目总监业绩要求:近三年内类似工程业绩(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时间为准),拟投入的项目总监完成过中压或以上市政燃气管道累计工程规模达到20km的监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监理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证明(或交工验收或完工证明),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可另再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8对投标人拟用于本工程项目车辆机械设备的要求
主要车辆机械基本要求:监理工作用汽车2辆、全站仪1台、焊缝尺3把、数字兆欧表(摇表)3台、电火花检漏仪1台、测力计(弹簧秤)3把。投标人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他设备需提供有效发票和产品合格证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3月2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4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4月19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4月19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二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二楼)。
注:(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2)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站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9.5各投标单位可同时对“2023-2025年南海区市政燃气工程项目(桂城、狮山)监理 ”(以下简称为“Ⅰ标段”),“2023-2025年南海区市政燃气工程项目(大沥、里水)监理”(以下简称为“Ⅱ标段”)及“2023-2025年南海区市政燃气工程项目(丹灶、西樵、九江)监理”(以下简称为“Ⅲ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个单位最多只能成为其中两个标的中标候选人。定标时,按照Ⅰ标段、Ⅱ标段、Ⅲ标段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投标单位在Ⅰ标段及Ⅱ标段被推荐成为中标候选人,则此投标单位在Ⅲ标段定标时将不再参与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六路8号联达大厦605室
联 系 人:何华丽
电 话:0757-86292636
招标代理: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城智大厦1栋10楼
联 系 人:蓝水玲、孔繁聪
电 话:0757-86319790
传 真:0757-86368680
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
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国际分拨集拼项目入库申报指引的通知》(粤商务创函〔2022〕31号)等文件要求,经会同南沙区商务局组织申报、审核、社会公示等程序,现将2023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国际分拨集拼项目资金下达给你们。
各企业收到资金后,按现行财务会计制度作账务处理,专款专用,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做好专项检查、绩效评价和审计等资金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国际分拨集拼项目资金安排表
广州市商务局
2023年3月28日
(联系人:简兆云,电话:020-81096041)
附件
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国际分拨集拼项目资金安排表
序号 | 重点企业名称 | 安排扶持金额 |
1 | 广东合捷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 | 100万元 |
2 | 广东卓志跨境电商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 100万元 |
3 | 广州南沙国际物流园开发有限公司 | 100万元 |
4 | 广州市品成物流有限公司 | 60万元 |
5 | 广州金港汽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60万元 |
6 | 广州市天宁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 40万元 |
7 | 广州保畅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4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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