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滘街道关于公布荔湾区2023年上半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的公告
根据《关于开展广州市荔湾区2023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的公告》,荔湾区2023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上半年面试工作已结束,现将考生总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以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考生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总成绩高低顺序、招考职位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考生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请见附件。
二、体检有关事项
(一)时间:2023年4月3日
(二)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广州市荔湾区明心路3号)。
(三)体检项目:内科、外科、五官科、血压、身高体重、胸部正位片、血常规、肝功能。
(四)注意事项:1、体检时间:上午8:00—10:30,需空腹,带上身份证直接到体检中心前台开单。体检当天下午4:30可以到体检中心领取纸质报告,体检费用需考生个人自理;2、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请入围体检的考生务必保持通讯联络畅通,以便联系。
联系电话:81579124
广州市荔湾区茶滘街道办事处
2023年3月30日
一、涉及执法事项
对某工地水土设施未验先投行为的行政处罚(基本编码:440216138000;职权部门:水务部门)。
二、基本案情
当事人XX市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XX市XX区X工地XX地块项目于2015年12月正式开工,2018年6月竣工验收。广州市水土保持监测站于2021年5月13日对当事人发出《整改建议书》要求其在2021年8月13日前完成水土保持验收工作,并补办报备手续。收到整改建议书后,当事人开始梳理资料,并沟通第三方验收单位开始进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荔湾区水务局于2021年9月23日出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后,当事人于2021年10月8日完成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手续,并于2021年10月12日将验收结果依法进行公示。2021年11月12日公示期满,当事人于2021年11月17日将验收报告报送市水务局备案,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流程。
三、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四条及《广州市水务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处罚清单》第一条第(一)项轻微违法经营行为的规定,最终决定对当事人不予处罚。
四、案件解析
(一)案情分析
当事人某工地水土设施未验先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鉴于其现场检查水土保持措施已落实完善,未发现有水土流失情况及隐患,且在收到执法人员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后一个月内完成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属于《广州市水务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处罚清单》第一条第(一)项所规定的轻微违法经营行为,最终决定对当事人不予处罚。
(二)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将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直至验收合格,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广州市水务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处罚清单》第一条第(一)项:“一、下列违法行为符合相应轻微情节,及时纠正,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一)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将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的行为。轻微情节: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经监督检查单位现场检查水土保持措施已落实完善,且未见明显水土流失情况及隐患,经责令改正后按要求在3个月内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三)执法示范点
荔湾区水务局在处理水务违法案件时,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实施包容监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立足于抓早抓小、宽严相济,注重惩罚与教育相结合,通过采用“包容审慎监管”机制,采用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告诫约谈等措施,及时教育整改和纠正管理对象的轻微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减少对管理对象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使执法效果最大化、最优化。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保护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热情。真正让企业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
根据《广州市荔湾区西村街道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公告》,西村街道第二次公开招聘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2月24日进行笔试考核,并于2023年3月10日进行面试考核,街道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招聘,现将综合成绩公布如下:
姓 名 | 性 别 | 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60%) | 综合成绩 (保留一位小数) | 排名 | 是否进入体检 |
章*媛 | 女 | 76 | 80.3 | 78.6 | 1 | 是 |
林*诗 | 女 | 68 | 75.3 | 72.4 | 2 | 否 |
张*森 | 男 | 免笔试 | 58.0 | 58.0 | 3 | 否 |
韦*旋 | 女 | 65.5 | 面试缺考 | 否 |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3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进入体检人员有异议,请书面向西村街道反映。受理地址:荔湾区协和路1号,受理电话:020-26282786。
西村街道办事处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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