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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2023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方案出炉

时间:2023-04-07     人气:1003     来源:高明发布     作者:
概述:●小学新生入学对象: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且未接受过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初中新生入学对象:受完规定年限小学教育并正常毕业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高明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新生报名即将开始


请各位家长认真阅读以下信息


一、招生对象


●小学新生入学对象:


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且未接受过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


●初中新生入学对象:


受完规定年限小学教育并正常毕业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网上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


小学:4月10日9:00至4月17日16:00


初中:4月14日9:00至4月21日16:00


报名期间每日23:00至次日上午8:00系统维护


●报名方式: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可通过“高明教育”微信公众号菜单栏进入“高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普通借读生无需在系统报名,请留意“高明政法”“高明发布”“高明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的积分入学方案,按规定时间办理积分。


●报名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通过“高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时,务必认真、准确、真实填写报名信息,并选择报名的唯一身份,具体分为户籍生(含优待生)、政策性借读生、对口直升生三类,并按照报名身份上传有关资料。


三、生源分类


1、户籍生(含优待生)


户籍生为高明区户籍的新生。户籍生分成三类:户籍生(按学区)、户籍生(按房产)和户籍生(按居住),新生根据自身入学需求仅能选择一种类型申请入读,不得兼报,一经系统审核则无法变更入学类型。


(1)户籍生(按学区)


高明区户籍新生以户籍所属学校学区为条件审核的适龄入学儿童少年。具体分为荷城街道按学区户籍生、杨和镇按学区户籍生、明城镇按学区户籍生和更合镇按学区户籍生。学区划分见下文。


(2)户籍生(按房产)


高明区户籍新生其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报读学校学区范围内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但户籍不在学校所属学区的户籍生。具体分为荷城街道按房产户籍生、杨和镇按房产户籍生、明城镇按房产户籍生和更合镇按房产户籍生。


(3)户籍生(按居住)


高明区户籍新生其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报读学校所在镇(街道)有固定住所的户籍生。具体分为荷城街道按居住户籍生、杨和镇按居住户籍生、明城镇按居住户籍生和更合镇按居住户籍生。


特别提醒:所有生源户籍迁入确认时间截至报名结束之前。


优待生为落实优待政策、享受户籍生待遇的新生。包括军人子女和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明区企事业高层次人才子女、见义勇为牺牲或致残人员子女和其他教育优待人员子女。详细分类点击“阅读原文”查看方案原文。


2、政策性借读生


政策性借读生为非高明区户籍的新生。政策性借读生按属地管理,具体分为荷城街道政策性借读生、杨和镇政策性借读生、明城镇政策性借读生和更合镇政策性借读生。政策性借读条件和需要准备的报名资料请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对照《高明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进行申请和提交。


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详见下文。


3、普通借读生


普通借读生为非佛山市户籍的新生。符合《佛山市高明区新市民积分入学办法》的适龄入学对象,向其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所在镇(街道)流管部门申请积分入学。积分入学按属地管理原则,具体分为荷城街道普借生、杨和镇普借生、明城镇普借生和更合镇普借生。


普通借读生(积分生)的招收名额视学位情况而定,建议家长做好回户籍地就读或到民办学校报名的准备。


4、对口直升生


区沧中附小、广二师高明附校(小学部)2023年应届小学毕业生可以自愿报读对口直升所属初中。


四、关键材料准备


1、户籍生


(一)户籍生(按学区):户口簿。


(二)户籍生(按房产):户口簿、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不动产证)或备案购房合同+契税完税证明、亲子关系证明。


(三)户籍生(按居住):户口簿、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所在镇街居住证明(房产证(不动产证)/备案购房合同+契税完税证明/已备案的租房合同)、亲子关系证明。


2、政策性借读生


政策性借读生证明材料(具体以《高明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进行申请和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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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



3、普通借读生


高明区有效居住证、积分入学计分项证明材料。申请人可到所属镇(街道)就近的流管服务站申请积分入学。积分入学申请条件和流程等请咨询居住证各属镇(街道)的流管服务站。


五、报名资格审核


●小学:


报名资格审核时间:4月10日至4月20日


报名资料修改截止时间:4月19日16:00前


●初中:


报名资格审核时间:4月14日至4月28日


报名资料修改截止时间:4月27日16:00前


区教育局联合有关职能部门、招生学校等对申请入学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报名资格一经核定,不得更改。报名资格审核通过,正式报名才能成功。建议家长慎重选择报名身份,以确保子女入学机会。


网上报名资格审核期间,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提交申请材料不足的,审核人员将通过系统推送等方式退回材料,让申请人修改、补充及完善资料,再次提交后台审核。再次提交时间不能超过报名资料修改截止时间,否则视为放弃报名。


六、招生计划及学区划分


全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


公办学校招生计划为12555人


其中


小学7155人,初中5400人


可长按识别二维码查看


《高明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


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及学区范围》文件



七、志愿填报和录取


2023年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招生将开展分批次分阶段招生录取。其中


提前批次招生学校包括高明区华英学校小学部和中学部、区沧江中学和区沧中附小,其余公办中小学在普通批次招生。根据录取顺序先完成提前批次招生再开展普通批次招生。各批次录取按阶段层次先后录取。


在各招生环节,凡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的,实行直接录取;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人数的,进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电脑随机摇号实施方案另行通知。


公办初中招录流程


公办初中在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录取顺序分为提前批次及普通批次,具体如下:


1.提前批次:按照顺序分两轮录取。


第一轮:高明区华英学校(初中部)普通生招生


●第一类招生计划先招录高明区华英学校户籍生(按学区),剩余学位同步招录区沧江中学和区第一中学实验学校户籍生(按学区);


●第二类招生计划面向除第一类招生计划外的高明区户籍生及优待生招生。


以上两类招生计划实行同步录取。


第二轮:区沧江中学普通生招生


●第一类招生计划面向区沧江中学户籍生(按学区)和对口直升生招生;


●第二类招生计划面向除高明区华英学校户籍生(按学区)和第一类招生计划外的高明区户籍生及优待生招生。


以上两类招生计划实行依次录取。


符合条件的生源对象通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拟录学位,由区教育局招生部门将拟录学位推送给学生及家长。已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与提前批次下一轮或普通批次的录取。如不填报本批次志愿,将自动调至普通批次录取。


2.普通批次第一阶段:直升生、户籍生(按学区)及优待生和户籍生(按房产)。


第一轮招生


●直升生录取初审名单经区教育局教育一股审核盖章后,由区教育局招生部门将拟录学位推送给学生及家长;


●户籍生(按学区)根据生源对象户籍所属学区划分,自动分配拟录学位;


●优待生根据生源对象相应的优待条件选择学校报名录取,由区教育局招生部门将拟录学位推送给学生及家长。


此阶段结束后,如有未被录取的户籍生(按学区)及优待生,将由家长自主选择由区教育局招生部门统筹拟派学位或参加下一阶段录取。


第二轮招生


户籍生(按房产)根据第一轮剩余学位数,依据其房产条件对应学区划分,通过招生系统填报志愿拟录学位,由区教育局招生部门将拟录学位推送给学生及家长。


3.普通批次第二阶段:户籍生及政策性借读生。


区教育局招生部门统一公布上一阶段剩余学位数后,未被录取的户籍生(按房产)和户籍生(按居住)可在户籍所在镇(街道)或者居住所在镇(街道)申请入学,四个镇(街道)的政策性借读生仅在本镇(街道)内申请入学,统一由区教育局招生部门按生源对象意愿通过系统拟录学位。


区教育局招生部门在本阶段录取期间,根据剩余学位的学校数量、学位数量的情况开展一次或多次志愿填报及录取,请家长密切关注“高明教育”微信公众号或高明教育信息网公布的具体安排。


以上阶段结束后,仍未被录取的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将由区教育局招生部门通过直接拟派的方式安排剩余学位。


4.普通批次第三阶段:普通借读生。


区教育局招生部门在以上录取阶段完成后,将公布可提供给新市民积分入学的学位数,经过区流管部门审核的四个镇(街道)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由区教育局招生部门在本镇(街道)内统筹安排积分入学学位。拟录完成之后,区教育局招生部门将拟录学位推送给学生及家长。


如仍有学位剩余,未被录取的普通借读生可到各镇(街道)教育服务部申请入读。区教育局及各镇(街道)教育服务部按照镇街优先原则,先录取本镇(街道)普借生,再录取其它镇(街道)普借生,额满为止。


公办小学招录流程


公办小学在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录取顺序分为提前批次及普通批次,具体如下:


1.提前批次:按照顺序分两轮录取。


第一轮:高明区华英学校(小学部)普通生招生


●第一类招生计划先招录高明区华英学校户籍生(按学区),剩余学位同步招录西江新城第一小学和区第一中学实验学校户籍生(按学区);


●第二类招生计划面向除第一类招生计划外的高明区户籍生及优待生招生。


以上两类招生计划实行同步录取。


第二轮:区沧中附小普通生招生


●第一类招生计划面向区沧江中学附属小学户籍生(按学区)招生;


●第二类招生计划面向除高明区华英学校户籍生(按学区)和第一类招生计划外的荷城街道户籍生、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在荷城街道范围内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的高明区户籍生及优待生招生。


以上两类招生计划实行依次录取。


符合条件生源对象通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拟录学位,由区教育局招生部门将拟录学位推送给学生及家长。已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与提前批次下一轮和普通批次的录取。如不填报该批次志愿,将自动调至普通批次录取。


2.普通批次第一阶段:户籍生(按学区)及优待生和户籍生(按房产)。


第一轮招生


●户籍生(按学区)根据生源对象户籍所属学区划分,自动分配拟录学位;


●优待生根据生源对象相应的优待条件选择学校报名录取,区教育局招生部门将拟录学位推送给学生及家长。


此阶段结束后,如有未被录取的户籍生(按学区)及优待生,将由家长自主选择由区教育局招生部门统筹拟派学位或参加下一阶段录取。


第二轮招生


户籍生(按房产)根据第一轮剩余学位数,依据其房产条件对应学区划分,通过招生系统填报志愿拟录学位,区教育局招生部门将拟录学位推送给学生及家长。


3.普通批次第二阶段:户籍生及政策性借读生。


同公办初中本阶段录取办法,详见上文。


4.普通批次第三阶段:普通借读生。


同公办初中本阶段录取办法,详见上文。


八、入学注册


被公办学校录取的学生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注册入学。对已注册入读公办学校的新生,公办学校下阶段招生将不再开放志愿填报,逾期未注册入学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学校将不保留学位。


九、咨询电话


招生热线:88886685(报名期间15条专线答疑)


各镇(街道)教育服务部招生咨询电话:


荷城教育服务部:88889548、88883048


杨和教育服务部:88803683


明城教育服务部:88831501


更合教育服务部:88843828


区教育局招生监督电话:88282386


招生计划及学区划分咨询电话:88282383


区教育局投诉举报电话:88282336


温馨提醒


招生相关通知、信息


将在“高明发布”“高明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请各家长关注公众号并密切留意相关推送


点击“阅读原文”可查看《佛山市高明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录取办法》及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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