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委副书记、区长到荔湾北片老旧物业调研考察
4月3日上午,荔湾区委副书记、区长谭明鹤带队到荔湾北片老旧物业调研考察,先后走访了1906科技园、奥宝汇科创园、荔湾路125号园区等老旧物业,听取了老旧物业改造项目的建设情况、产业布局和投资计划,了解项目单位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谭明鹤在调研中提出,希望项目单位继续扎根荔湾,加快推进项目改造,争取早日完成改造投入运营,引入符合荔湾区经济文化发展的优质企业。并强调各部门、属地街道要加强联系服务项目单位,及时了解项目改造中遇到的难题及诉求,积极协调解决,加快制定政策,为项目改造提供优质服务,推动改造项目顺利完成。
荔湾区副区长阮伟致,区政协办公室,区科工信局、住房建设园林局、商务投促局、文广旅体局、规划资源分局,金花街道、彩虹街道等单位参加调研。
根据我区政府雇员管理办法及区住建局政府雇员选录工作方案等相关规定,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谈、体检、考察等程序,现将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11日。
拟聘用人员信息:
姓 名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拟聘岗位 |
杨泽 | 研究生 | 硕士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工程管理岗 (四级雇员) |
王雪艳 | 研究生 | 硕士 | 新闻与传播 |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督办管理岗 (四级雇员) |
金燕美 | 本科 | 学士 | 公共事业管理(应急管理) |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行政管理岗 (四级雇员) |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人员有异议,请书面向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必须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公示结束后不再受理监督举报。
受理部门: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大道中87号萝岗广垦商务大厦A2栋903室
咨询电话:82165070(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7日
附件下载:
近日,中共广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法治建设创新项目评选结果的通报》,此次活动共评选出10个一等奖,20个二等奖与19个三等奖。黄埔区检察院申报的“‘检察监督+行政执法>2’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新路径”工作项目荣获“广州市法治建设创新项目”二等奖。
近年来,黄埔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保护的重要论述,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结合历史文化遗产资源丰富的区域特点,坚持守正创新、主动担当,有力推动辖区内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城市更新同步,所取得的工作成效既得到了上级检察机关的充分肯定,又取得了新闻媒体的积极关注及社会公众的广泛好评。
项目创新亮点
01
多部门“组团式保护”
黄埔区为认真贯彻落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传承的相关政策精神,黄埔区检察院与区文广旅局、区规自局积极发挥基层首创精神,敢于担当作为,于2020年8月签订了全省首份关于历史名城保护工作机制。上述工作机制试行期满后,于2022年1月正式出台了《关于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合作的工作机制》。
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和文物遗产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规划专业化优势,以“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名村、传统村落”共同构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实现“组团式保护”。
上述经验做法先后被人民日报、中国文化报、检察日报、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中央政法委长安剑、中国检察官、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等主流媒体进行报道宣传,赢得了社会广泛和好评。
02
城市更新“全流程体检”
黄埔区注重兼顾文化遗产保护与地方经济发展相协调,以“动态巡查+静态审查”监督模式,充分保障和促进新时期的文化遗产保护与活化利用协同,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同时,黄埔区检察院通过开展“守护乡愁记忆”“守护家门口的红色学堂”等一系列专项监督行动,进一步提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真正做到“有钱管、有人专管、有机制共管”。
03
首创设立“文化遗产检察官”
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上下两级院一体化办案”工作机制支撑下,黄埔区检察院设立“文化遗产检察官”加强对区内历史文化遗产的公益诉讼监督力度,并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法律支持。区文广旅局、区规自局指定专业技术人员作为“特邀检察官助理”为公益诉讼过程解决技术问题。“文化遗产检察官”和“特邀检察官助理”相互配合,以专业化办案组的方式积极为保护辖区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提供“检察智慧”和“检察方案”。
接下来,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以更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既让黄埔独有的文化遗产被嵌入城市肌理、融入文化语境,成为无法复制的“黄埔韵味”,又让文化遗产检察官在公益诉讼检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新领域”的探索实践道路上走得更扎实。
附件下载: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