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村镇永兴股份社镇北新村西面1号地块等一批资产公开竞投项目中标公示
根据《顺德区农村集体资产公开交易试点管理办法》及陈村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有关规定,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永兴股份合作经济社镇北新村西面1号地块等一批资产公开竞投项目租赁于2023年4月11日在陈村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所公开竞投,竞投会议结束,招标人评定以下个人为预中标人:
编号 | 地块名称 | 面积(亩) | 交易底价 (元/年) | 租赁年期 | 中标价 (元/年) | 中标人 |
1 | 镇北新村西面1号地块 | 2.31亩 | 23000 | 6年 | 23000 | 周铨楷 |
2 | 镇北新村西面2号地块 | 2.31亩 | / | / | / | 流拍 |
3 | 镇北兴隆西五路2号地块 | 1.15亩 | 8000 | 6年 | 8500 | 卢锦添 |
4 | 镇北八亩塘塘头地 | 0.204亩 | 12000 | 6年 | 12000 | 梁树来 |
5 | 镇北广隆工业区旁地块 | 0.108亩 | 8640 | 6年 | 8680 | 周伟杰 |
本公示自 2023年4月11日至 2023年4月18日止。特此公示!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永兴股份合作经济社
联系人:周兆铭 联系电话:0757—23354626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永兴股份合作经济社
投诉受理单位: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所
联系人:区先生 联系电话:0757—23833391
地址:陈村镇建设大厦三楼陈村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所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永兴股份合作经济社
2023年4月11日
根据《顺德区农村集体资产公开交易试点管理办法》及陈村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有关规定,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永兴股份合作经济社充美充南球场停车场1号车位等一批资产公开竞投项目租赁于2023年4月11日在陈村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所公开竞投,竞投会议结束,招标人评定以下个人为预中标人:
编号 | 地块名称 | 面积(亩) | 交易底价 (元/年) | 租赁年期 | 中标价 (元/年) | 中标人 |
1 | 充美充南球场停车场1号车位 | 0.0307亩 | 1800 | 2年 | 1800 | 彭伟森 |
2 | 充美充南球场停车场2号车位 | 0.0307亩 | / | 2年 | / | 流拍 |
3 | 充美充南球场停车场3号车位 | 0.0307亩 | / | 2年 | / | 流拍 |
4 | 充美充南球场停车场3A号车位 | 0.0307亩 | / | 2年 | / | 流拍 |
5 | 充美充南球场停车场5号车位 | 0.0307亩 | 1800 | 2年 | 1800 | 欧树波 |
6 | 充美充南球场停车场6号车位 | 0.0307亩 | / | 2年 | / | 流拍 |
7 | 充美充南球场停车场7号车位 | 0.0307亩 | 1800 | 2年 | 1800 | 潘铭江 |
8 | 充美充南球场停车场8号车位 | 0.0307亩 | 1800 | 2年 | 1800 | 李荣光 |
9 | 充美充南球场停车场9号车位 | 0.0307亩 | 1800 | 2年 | 1800 | 欧健勇 |
10 | 充美充南球场停车场10号车位 | 0.0307亩 | / | 2年 | / | 流拍 |
11 | 充美充南球场停车场11号车位 | 0.0307亩 | 1800 | 2年 | 1800 | 梁铁聪 |
12 | 充美充南球场停车场12号车位 | 0.0307亩 | 1800 | 2年 | 1800 | 欧燕芳 |
13 | 充美充南球场停车场13号车位 | 0.0307亩 | 1800 | 2年 | 1800 | 蔡锦烽 |
14 | 充美充南球场停车场13A号车位 | 0.0307亩 | / | 2年 | / | 流拍 |
15 | 充美充南球场停车场15号车位 | 0.0307亩 | 1800 | 2年 | 1800 | 欧燕芳 |
16 | 充美充南球场停车场16号车位 | 0.0307亩 | 1800 | 2年 | 1800 | 欧燕芳 |
17 | 充美充南球场停车场17号车位 | 0.0307亩 | 1800 | 2年 | 1800 | 冯丽仪 |
18 | 充美充南球场停车场18号车位 | 0.0307亩 | 1800 | 2年 | 1800 | 沈京辉 |
19 | 充美充南球场停车场19号车位 | 0.0307亩 | / | 2年 | / | 流拍 |
20 | 充美充南球场停车场20号车位 | 0.0307亩 | 1800 | 2年 | 1800 | 彭伟森 |
本公示自 2023年 4 月 11 日至 2023年 4 月 18 日止。特此公示!
招标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永兴股份合作经济社
联系人:欧泽强 联系电话:0757—23355539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永兴股份合作经济社
投诉受理单位: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所
联系人:区先生 联系电话:0757—23833391
地址:陈村镇建设大厦三楼陈村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永兴股份合作经济社
2023年 4月11日
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和佛山市教育局工作安排,现将禅城区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审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审核对象
(一)佛山市禅城区户籍人员(须持有毕业证);
(二)持有佛山市禅城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须持有毕业证);
(三)佛山市禅城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学校所在地不在禅城区的在校学生不能参加禅城区的网上审核,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所有校区的学生参加南海区教育局网上审核); (四)佛山市禅城区内居住或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地为佛山考区,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以上人员须已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各科笔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方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五)佛山市禅城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或学生证)报考相应的教师资格(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所有校区的学生统一参加南海区教育局审核)。
(六)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成绩在有效期内,方可报名参加面试。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从撤销教师资格之日起,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14日—4月17日。
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准确填写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和 面试考区等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名。
四、网上审核
2023年上半年禅城区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材料审核为线上审核,不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考生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完成网上报名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扫描上传面试审核材料到指定平台(禁止上传拍照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一)上传材料时间
考生于4月14日至4月17日下午17:00前将本人面试审核材料扫描后以“面试审核层次+姓名”(如:小学+陈红)为文件名上传到佛山市教师资格面试材料申报信息平台(网址https://bm.gd-pa.cn/wsbm/index/notice/sysList?fcode=fsjs)。
(二)上传材料要求
考生将面试审核材料扫描后上传到指定平台进行线上审核,上传的面试审核材料只接受PDF格式扫描文件,不按规定写文件名的PDF文件、不按要求上传的面试审核材料、模糊不清的材料、拍照上传的材料、逾期上传的材料一概不予审核。
考生须按照户籍所在区或居住证所在区或就读高校所在区选择对应的区级教育局扫描材料上传。
1.禅城区户籍的考生
(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需在有效期内);
(2)户口簿户主页和考生本人户口信息页;
(3)毕业证书。
2.非禅城区户籍的考生
(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需在有效期内);
(2)禅城区居住证正反面(需在有效期内);
(3)毕业证书。
3.在禅城区高校就读的考生
(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需在有效期内);
(2)学生证的封面和内页信息(需有当年注册信息,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所有校区的学生参加南海区教育局网上审核);
(3)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样例见附件)。
4.港澳台考生
(1)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
不属以上4种情况的非禅城区户籍人员须回户籍所在地审核,考生务必仔细研读通知要求,选择符合面试审核条件的区教育局提交上传审核材料。
网上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经网上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报考信息和网上报送的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考生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面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通过面试审核的人员,须于2023年4月19日24:00前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网上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完成报名的人员,请于2023年5月8日至5月14日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打印准考证,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考点和场次参加面试。
(三)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的功能,考生只有在所报面试类别和科目对应的笔试各科目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才能在“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上进行面试报名。
(四)考生注册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按规定上传照片,如因照片上传不合格而影响本人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五)参加2023年上半年之前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时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2023年上半年笔试考试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禅城区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审核咨询电话:0757-82341110
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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