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物局关于广州航空配套产业园建国电机厂国有地块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的复函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营科技园管理委员会:
报来《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营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关于申请对广州航空配套产业园建国电机厂国有地块进行文物调查的函》(20230421005)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所报广州航空配套产业园建国电机厂国有地块位于我市白云区,总用地面积未达1万平方米,且不在我市已划定的文物埋藏区范围内,在出让、建设前可不先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在建设过程中,如发现有文物埋藏,须立即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并报文物部门处理。
此复。
广州市文物局
2023年5月5日
(联系人:罗翀,联系电话:3892544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珠江(东方)电力有限公司:
报来《广州珠江(东方)电力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南沙区珠江电厂原址地块范围内进行考古调查勘探的函》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意见函复如下:
一、所报南沙区珠江电厂原址地块用地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九条、《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在建设前应当进行文物考古调查、勘探。
二、请及时与具有考古发掘团体资质的单位联系,提供相关资料和必要的考古工作条件,尽快协助进行工程地块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如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发现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还须进行考古发掘。根据《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前考古调查勘探程序规定》,该项考古工作可委托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开展。
三、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如发现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石刻等不可移动文物,须在文物部门指导下制定保护措施,并将保护措施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报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四、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如发现具有特别重大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必须实施原址保护的,应由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制定勘察设计方案,相应的文物部门批准后实施。
此复。
广州市文物局
2023年5月5日
(联系人:罗翀,联系电话:3892544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根据用地报批相关要求,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拟对增城区荔湖街三联村范围内下列1宗未登记发证地块确认国家土地所有权:
序号 | 地块 | 现状 | 宗地坐落 | 宗地面积 | 宗地四至 | |||
东至 | 西至 | 南至 | 北至 | |||||
1 | 地块一 | 城市用地 | 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三联村 | 7467.8889 | 逸翠庄园 | 广州市执信中学增城实验学校 | 逸翠庄园 | 国贸学原 |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6月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及权属证明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认定下列地块为未登记发证国有土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光明西路108号
联系方式:020-82629929
附件:公告图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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