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物局关于黄埔区云埔工业区玉云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完成的函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由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承担的黄埔区云埔工业区玉云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已完成。根据该院提交的《云埔工业区玉云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在上述地块范围内未发现不可移动文物,以及具有重要历史文物价值、需要开展考古发掘或原址保护的古代文化遗存,你单位可以按规定继续完善工程建设的其他手续。
由于此次考古工作未能100%覆盖项目用地,地下堆积的形成、地面遗物的分布也存在一定的特殊性,今后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有古代文化遗存,应即刻保护现场,立即报请文物部门进行保护和抢救性发掘。
专此函达。
广州市文物局
2023年4月28日
(联系人:罗翀,联系电话:3892544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从化区土地储备开发中心:
由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承担的从化经济开发区明珠工业园储备地块考古调查工作已完成。根据该院提交的《从化经济开发区明珠工业园储备地块考古调查工作报告》,在地块范围内未发现不可移动文物,以及具有历史文化价值、需要开展考古勘探的古代文化遗存,你单位可以按规定办理土地出让的其他手续。
由于本次考古工作是以对地块全面踏查的方式进行,地下堆积的形成、地面遗物的分布存在一定的特殊性,今后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有文物,应即刻保护现场,立即报请文物部门进行保护和抢救性发掘。
专此函达。
广州市文物局
2023年4月28日
(联系人:罗翀,联系电话:3892544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开展花都区新民村保障性住房项目(一期)地块考古调查、勘探的函》(珠江租赁函〔2023〕139号)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意见函复如下:
一、所报花都区新民村保障性住房项目(一期)地块用地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九条、《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在建设前应当进行文物考古调查、勘探。
二、请及时与具有考古发掘团体资质的单位联系,提供相关资料和必要的考古工作条件,尽快协助进行工程地块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如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发现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还须进行考古发掘。根据《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前考古调查勘探程序规定》,该项考古工作可委托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开展。
三、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如发现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石刻等不可移动文物,须在文物部门指导下制定保护措施,并将保护措施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报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四、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如发现具有特别重大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必须实施原址保护的,应由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制定勘察设计方案,相应的文物部门批准后实施。
此复。
广州市文物局
2023年4月27日
(联系人:罗翀,联系电话:3892544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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