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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龙围科创区园区管理及形象提升(安保服务)询价比选公告

时间:2023-05-12     人气:285     来源:区协作办     作者:
概述:......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荔湾区海龙围科创区园区2023年度安保服务公司,现广州市荔湾区协作办公室进行公开询价比选,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单位中选取一家实施,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单位作为报价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海龙围科创区园区管理及形象提升(安保服务)。

    2.项目范围:荔湾区海龙围科创区起步区白鹤沙地块(具体以广州市荔湾区协作办公室实际要求为准)。

    3.服务期限: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4.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治安秩序管理工作

    ①按值班岗点设置实行24小时值班和巡逻岗位,保安人员服务形象佳,业务能力强,具备应急处理能力和消防救灾技能,服从有关部门的指挥和领导,保安人员持证上岗。

    ②责任区域没有重大的刑事案件和交通事故。恶性案件发生率为0,一般性治安案件有效控制。案发现场得到有效管制并能及时报警和协助破案。

    ③维持秩序,有效制止不法行为和违章行为。对公共设施的巡逻、防盗及时,没有因保安员疏于职责造成的案件,没有监守自盗现象。保证公共基础设施和消防设施、生活设施的安全。

    ④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时排除,权限以外的除及时采取措施外,应及时保护现场并向主管部门汇报并提出整改方案。坚决同违法犯罪行为和不良倾向作斗争,积极揭发、检举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不包庇坏人。

    ⑤做好出入口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物品、工作人员、外来人员、施工人员、外卖车辆、快递车辆、机动车辆)。

    (2)交通管理工作

    协助交通秩序、车辆管理(车辆含机动车、共享单车、自行车、送外卖车辆、快递车辆、施工车辆的管理)。

    做好出入车辆管理。对进出车辆实施管理,做好来访车辆、人员的登记、验证放行等手续。

    对车辆进行控制,指挥车辆按规定车道行驶、停放,保证进出车辆停放有序,道路畅通,交通指挥及引导正确、规范;遇特殊情况时,要做好车辆的交通疏导、指挥等工作。

    (3)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妥善处置项目场地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消防事件、治安事件、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建筑垃圾投诉等)。

    ①具有上述突发事件范围相应的应急方案。

    ②具有调度应急机动人员的机制。

    ③及时到位、妥善控制现场,准确地为相关职能部门提供详细的安全信息。

    ④具备有处理一般事故的能力,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出现事故或应急事件应快速到达现场处理。

    (4)其他项目所需的合理工作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具备与本项目相符合的资质。

    3.报价人应有良好的信誉,本次询比活动不接受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被列为不良行为的企业参与询比。

    4.保安公司拥有省公安厅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承诺保安员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员证》上岗,不得无证上岗。

    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若有)。

    三、报价及结算方式

    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72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报价无效。结算方式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四、报名资料

    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报价书、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主要项目负责人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主要业绩情况(应提供合同复印件等服务凭证)、初步服务方案和工作计划等。上述资料均应加盖公章并密封提交,信封上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人电话等,一式两份。所有提交的资料须真实有效,若发现有虚假或失效情况,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8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8:00时),逾期恕不受理。

    2.报名地点:荔湾区芳村大道东88号新年鸿大厦805;联系人:唐先生,联系电话:81532112。

    3.本次项目询比的修订权、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市荔湾区协作办公室所有。

    六、询价比选结果的确认方式

    1.本次项目询比须三家以上(包含三家)竞投单位参加竞投,才可作出询比结果及公示。

    2.报名材料统一开启时间:2023年5月19日。

    3.根据资格条件、报价、相关的服务经验及其他因素进行综合评定,经集体研究确定1家单位。



广州市荔湾区协作办公室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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