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管线办开展2023年第二季度加强建设工地管线保护工作联合检查
4月28日上午,市管线办组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地下管线建设事务中心、广州供电局、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开展对机场三期扩建工程110kv田白线(机场专线)迁改工程既有管线保护联合检查工作。
联合检查组重点检查项目在施工前的管线系统会签、保护协议签订、安全交底、管线详查等情况,针对发现的建设单位施工前未完成管线会签、管线专项保护方案需进一步完善、现场施工技术交底不规范等问题,要求相关责任单位按时整改到位。
(检查现场)
检查组强调,机场三期扩建工程项目作为高质量发展重大项目,在锚定高质量发展目标的同时要在确保城市生命线安全的基础上全力冲刺:一是安全监督机构要检查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前完成在广州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系统的会签工作。建设单位统筹周边既有管线权属单位对相应管线信息进一步现场交底,务必严格按照现场情况制定管线专项保护方案并贯彻实施,避免管线破坏事故的发生。二是建设单位要在施工前对重大危险源做好进一步的风险识别,对管线信息进一步确认后制定相应的保护方案和应急预案。对于国防光缆、燃气等重要管线施工前要做详查,在没有探测清楚前,不能顶管施工。三是待项目完成顶管施工后,要运用管线陀螺仪对顶管电力管线进行竣工测量,形成准确的地下管线资料报送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中心,录入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通过本次联合检查,进一步增强了建设单位重大项目地下管线保护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有助于市管线办加强统筹管理,贯彻落实国家高质量发展要求和地下管线保护相关要求,切实保障管线安全运行,以高水平安全保证高质量发展。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受增城区新塘镇新墩村第七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3年05月19日上午10:00在新塘镇人民政府对增城区新塘镇新墩村第七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新墩路100号厂房(一楼)出租项目(项目编号:新墩村第七LX20230004)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招标,欢迎有意参加的人士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厂房,资产占地面积380平方米,建筑面积1380平方米(实际出租面积380平方米);
2、标的物所在位置:新塘镇新墩村新墩路100号;
3、资产使用范围:工业(意向用途:厂房);
4、租赁期限:1年6个月(无免租期);
5、交易底价:10000元/月;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每月一次收取;
7、租金递增方式:无递增;
8、交易保证金为¥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以存款或转账形式在竞投会举办前缴纳至账户名: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新墩村第七股份经济合作社;账号:992198001000003005,开户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小迳圩支行。(不接受竟投人委托以其他主体的名义报名或缴款)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规定时间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为¥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在投标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合同签订后1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30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1‰计算违约金。
11、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增城区新塘镇新墩村第七股份经济合作社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交易底价为10000元/月,每次举牌增幅不少于1000元/月,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3年05月11日至2023年05月18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⑴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等);
⑵交易保证金凭证。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集中看现场时间:2023年05月11日至2023年05月18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集中地点:新塘镇新墩村委会,有意投标者请提前预约,按时到达。有意竞投者请亲自实地看现场,未看现场的投标者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投标者一旦中标,即视为对标的物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3年05月19日上午10: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⑴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⑵竞投资格确认书。
八、注意事项
1、承租者应依法依规取得合法手续,依法经营,不得改变资产使用性质,违者自负;
2、如遇政府征收或实施改造时,承租者必须服从安排,无条件退出,并不作补偿;
3、引入项目必须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好环保手续,做好配套治理设施,不得影响周边环境;
4、如需重建或改造必须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批,按政策依法依规完善手续,所申办的事项以主管审批部门审批为准;
5、竞投人资格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招标公告等文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诺合法使用标的物,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中心接受标的物权属人的委托,以本中心的名义发布竞投公告。有关交易的标的物信息均由标的物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标的物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标的物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解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产生任何纠纷,本中心概不负责。
九、本次投标活动细则的一切解释权归新塘镇新墩村第七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十、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增城区新塘镇新墩村第七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陈生 联系电话:13609090409
交易机构名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联系地址:新塘镇政府西楼一楼
联系电话:82702510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2023年05月11日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受增城区新塘镇群星村岗头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3年05月19日上午10:00在新塘镇政府对增城区新塘镇群星村岗头股份经济合作社群星北路20号厂房一间出租项目(交易编号:群星村岗头LX20230001)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人士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店铺,资产占地面积350平方米,建筑面积1350平方米;
2、标的物所在位置: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群星北路20号;
3、资产使用范围:商业(意向用途:商铺);
4、租赁期限:6年;
5、交易底价:7500元/月;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月为一期收取;
7、租金递增方式:每3年递增20%;
8、交易保证金为¥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以存款或转账形式于竞投会举办前规定时间内缴纳至账号名: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群星村岗头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行:广发银行增城新塘支行;账号:129009516010000121(不接受竞投人委托以其他主体的名义报名或缴款)。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规定时间日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按中标价的前三个月租金计算,在投标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合同签订后当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30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10‰计算违约金。
11、交易所需的税费由 (承租方)承担。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增城区新塘镇群星村岗头股份经济合作社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无。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交易底价为7500元/月,每次举牌增幅不少于100元/月,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3年05月11至2023年05月18日 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等);
(2)交易保证金凭证。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集中看现场时间: 2023年05月11至2023年05月18日上午 9 : 00 分至下午 16 : 30 分(节假日除外),集中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群星村村委,有意投标者请提前预约,按时到达。有意竞投者请亲自实地看现场,未看现场的投标者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投标者一旦中标,即视为对标的物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3年05月19日上午10: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资格确认书。
八、注意事项
1、承租者应依法依规取得合法手续,依法经营,不得改变资产使用性质,违者自负;
2、如遇政府征收或实施旧改造时,承租者必须服从安排,无条件退出,并不作补偿;
3、引入项目必须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好环保手续,并做好配套治理设施,不得影响周边环境;
4、如需重建或改造必须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批,按政策依法依规完善手续,所申办的事项以主管审批部门审批为准。
5、竞投人资格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招标公告等文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诺合法使用标的物,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交易中心接受标的物权属人的委托,以本交易中心的名义发布竞投公告。有关交易的标的物信息均由标的物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标的物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标的物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产生任何纠纷,本交易中心概不负责。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租金不含税费如承租人需要开具租金发票的,相关税费由承租人承担。另中标人需按每月租金比例交纳环境卫生赞助金,全年租金少于1万元以下免收,每月租金1万元(含1万元)以下按每月50元收取,每月租金超过1万元至2万(含2万元)以下按每月100元收取,每月租金超过2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以下按每月200元收取,每月租金超过5万元至10万(含10万元)以下按每月300元收取,每月租金超过10万元以上的按每月500元收取。
十、本次投标活动细则的一切解释权归新塘镇群星村岗头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十一、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增城区新塘镇群星村岗头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伍先生 联系电话:13809288336
林先生 联系电话:13808899976
交易机构名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联系地址:新塘镇政府西楼一楼 联系电话:82702510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2023年05月11日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