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西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监理
- 项目名称:康西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监理
- 项目编号:JG2023-3844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7月15日 0时0分~2023年8月7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1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26.373192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 1.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 号)执行]。 31.2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1.1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注明的竣工时间为准。 2、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有本科或以上的学历。 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登记信息中的在册人员。 6、投标人出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7、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名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 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 )公布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有本科或以上的学历。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8月7日 10时0分 - 2023年8月7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3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7月15日 0时0分 - 2023年8月7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8月7日 9时45分 - 2023年8月7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3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项目名称: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创业科技园项目施工图预算审核服务
- 项目编号:JG2023-3846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7月15日 0时0分~2023年8月8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2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38.7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2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则需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注: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投资额 4 亿元(含本数)人民币或以上的房屋建筑类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需同时提供造价咨询合同、经业主或委托方确认的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证明资料。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可以是经业主确认的咨询报告或定案表,时间、造价均以咨询成果为准。所提供资料内容须满足评审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5.2投标登记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25.html。 3.5.3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5.4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广州开发区不良记录名单并处于通报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上公布名单(处于通报有效期内)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 3.5.5投标人近五年未因违规招标投标行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3.5.6近五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3.2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则需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注: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8月8日 10时0分 - 2023年8月8日 12时0分
- 开标地点:第1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7月15日 0时0分 - 2023年8月8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8月8日 9时45分 - 2023年8月8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白云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一期工程)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和水稳产品生产线设备采购及相关配套服务
补充公告
白云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一期工程)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和水稳产品生产线设备采购及相关配套服务(项目编号:JG2023-3727),于2023年7月11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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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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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5.2招标内容(1) |
提供相关的方案设计、土建提资、初步设计提资、施工图设计提资、竣工图资料提资等,包括但不限于处理工艺设计、设备及管道安装工程设计、电气自控系统的设计、系统内高低压供配电系统设计、设备安装和运行等的设置等;配合设计单位完成设备优化、总图布置、结构的设计等工作,并复核设计单位设计的图纸。 |
提供相关的工艺设计、土建提资、初步设计提资、施工图设计提资、竣工图资料提资等,包括但不限于处理工艺设计、设备及管道安装工程设计、电气自控系统的设计、系统内高低压供配电系统设计、设备安装和运行等的设置等;配合设计单位完成设备优化、总图布置、结构的设计等工作,并复核设计单位设计的图纸。 |
本项目相同内容之处同步修改。 |
2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2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500万元的同类设备供货业绩。 注:需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文件或合同(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业绩金额和业绩时间以合同为准;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评审指标(业绩时间、业绩金额、设备),如不能体现上述指标的,可提供该业绩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资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500万元的商品混凝土生产线或水稳产品生产线供货业绩。 注:需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文件或合同(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业绩金额和业绩时间以合同为准;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评审指标(业绩时间、业绩金额、设备),如不能体现上述指标的,可提供该业绩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资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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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4 |
投标人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
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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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商务评分标准:类似项目业绩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500万元的同类设备供货业绩的,每项得1分,最多得6分。 注:需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文件或合同(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业绩金额和业绩时间以合同为准;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评审指标(业绩时间、业绩金额、设备),如不能体现上述指标的,可提供该业绩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资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500万元的商品混凝土生产线或水稳产品生产线供货业绩的,每项得1分,最多得6分。 注:需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文件或合同(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业绩金额和业绩时间以合同为准;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评审指标(业绩时间、业绩金额、设备),如不能体现上述指标的,可提供该业绩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资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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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商务评分标准:第三方评价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连续2次或以上获得过“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1分,只获得过“A级纳税人”称号1次的得0.5分,其他不得分。 注:纳税人等级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计算投标人的分公司和子公司和分支机构)。须提供国家税务总局(或地方税务部门)官网的纳税信用查询网页截图或税务机关颁发证书的扫描件为准,时间以国家税务总局(或地方税务部门)官网或税务机关颁发证书的评价年度为准(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上述材料不计分)。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须含2022年)获得“A级纳税人”称号情况: (1)获得2次或以上“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1分; (2)获得1次“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0.5分; (3)未获得过的或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注:纳税人等级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计算投标人的分公司和子公司和分支机构)。须提供国家税务总局(或地方税务部门)官网的纳税信用查询网页截图或税务机关颁发证书的扫描件为准,时间以国家税务总局(或地方税务部门)官网或税务机关颁发证书的评价年度为准(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上述材料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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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专栏中的“建设工程”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招标人:广州市城市建设资源再生技术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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