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声环境监测一线 为噪声污染防治提供有力支撑
2023-07-20 10:09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为准确掌握天河区区域声环境和道路交通声环境现状,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天河环境监测站统筹安排,有序开展区域声环境和道路交通声环境的昼、夜监测工作和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为“宁静”天河保驾护航。
提前谋划,积极准备。制定工作方案,成立5个监测工作小组,明确任务分工、监测点位、监测时间、工作要求等,确保监测工作有序开展。提前检定校准噪声统计分析仪、声校准器和风速风向仪等仪器,确保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符合工作要求,录得数据准确。
加强培训,提高水平。组织全站人员认真学习《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和《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等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进一步提高监测技术水平。开展“以老带新”“以干带学”活动,充分发挥技术骨干“传帮带”作用。
坚守岗位,规范监测。按照科学、实时、规范要求,监测人员严格执行监测方案,落实监测条件、监测点位、监测频次和监测时间等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及其他质控措施,面对烈日当空、蚊虫叮咬工作环境,长时间室外作业,始终坚守在监测点位上,顺利完成全区28个区域声环境监测点和29个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点昼间和夜间监测,共获得监测数据914个,全部数据准确、真实、有效。
严谨认真开展区域、道路交通声环境昼夜监测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天河分局)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政务服务水平,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能力,为广州、中山两地企业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不动产登记服务,我局联合中山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为企业群众提供不动产登记业务“跨城通办”服务。现将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业务模式
不动产登记打破属地限制,广州、中山两地企业群众可以申请办理位于另一城市的不动产登记业务。“跨城通办”服务运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模式,借助人脸识别、信息共享、电子签名、网上支付等技术手段,由异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协助(或指引)申请人发起不动产登记业务,属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线上接收办理,涉及税费、登记费由申请人线上缴纳,属地根据各自规则核发证书,实现线下“就近办理,只跑一次”或线上“不见面”服务。
二、业务范围
现阶段广州、中山两地“跨城通办”业务包括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转移登记(一手房)、换(补)证登记、注销登记。
三、办理渠道
(一)线上办理渠道
1.广州地区办理路径。企业群众通过身份认证后登录广州市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系统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1)登录网址:https://bdcws.gzlpc.gov.cn/gzwwsq/#/entry;
(2)“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ghzyj.gz.gov.cn/)-系统专区;
(3)“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特色创新-特色便民服务-不动产登记-对应城市(广州);
(4)“全国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办事’平台”(http://219.143.73.198/)-我要办理-广东-广州。
2.中山地区办理路径。
(1)“中山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zs.gov.cn/zrzyj/)-不动产登记专区-在线服务-业务申办;
(2)“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特色创新-特色便民服务-不动产登记-对应城市(中山);
(3)“中山市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办事’平台”:https://www.zsbdcdj.cn/zswwsq/#/home。
(二)线下办理渠道
广州、中山两地不动产登记大厅。相关办理机构的联系电话、材料邮寄地址等信息详见附件。
四、办理指引
企业群众可自行通过两地线上办理渠道提交业务申请,也可向异地登记大厅现场申请办理。异地登记机构工作人员按不动产属地登记机构的收件标准收取材料,核验申请人身份信息,通过不动产属地网申系统账号(或以“代办人”角色)协助申请人提交相关业务,并根据不动产属地登记机构需要,协助申请人邮寄原件申请材料、指引线上缴税缴费、补正申请材料、发放纸质不动产权证等。两地有关主要办理流程及信息查询如下:
(一)广州地区办理指引
1.办理指引。广州地区不动产登记“跨城通办”所需材料清单、文书格式及办理状态可在广州市不动产登记网上申办系统(文书格式、办事指南、业务查询等栏目)查看,也可通过“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等查看。
2.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流程。
(1)认证登录。企业群众(或异地登记机构“代办人”)可选择通过粤省事、账号密码、微警认证、政务服务APP、数字证书等其中一种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登录。
(2)网上申办。不动产登记业务申请、网签申请、核税申请、缴交税费均在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系统“一网”办理(有关案件办理进度、办理要求、线上缴税费、邮寄材料等事项注意通过网办系统或短信通知查看)。
(3)查看电子证照。对已核准登记的,可查看名下的电子证照。企业可通过广州市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系统“业务查询”、“穗好办”APP、“粤商通”APP;个人可通过广州市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系统“业务查询”、“穗好办”APP、“粤省事”小程序查看。
3.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企业群众可通过 “广州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或“广州市不动产登记资料利用”微信小程序)、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穗好办”APP及“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查询《广州市不动产登记查册表》(非产权人自然状况版、产权人版)及验证真伪、《广州市自然人不动产(土地、房屋类)信息查询结果》,还可以申请复制买卖合同、发票等不动产原始资料或授权他人查询本人名下的不动产登记信息。
(二)中山地区办理指引
1.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流程。
(1)线上申请。线上申请办理登记业务,在完成申请人身份核验后,除必须由申请人录入的信息外,其他不动产登记相关信息及材料可通过网办系统共享获取或者在线生成。
(2)属地审核。中山市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对拟登记事项进行审查,同时按照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工作要求,将相关信息推送给交易、税务部门进行审核,税务部门收到推送信息后应及时核税计税,并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申请人完成税费网上缴纳。申请人缴税完成后,税务部门应实时将完税信息共享给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待申请人缴交税费后将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通过短信通知申请人在统一支付平台缴交不动产登记费。
(3)发证。登簿完成后,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实时生成不动产权证书电子证照、制作不动产权证书,并按照申请人填写的邮寄地址通过中国邮政 EMS 邮寄不动产权证书,同时将运单号通过短信发送至申请人,以便查询。
2.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企业群众可通过“中山市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中山市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办事”平台(https://www.zsbdcdj.cn/zswwsq/#/home),实时获取登记人在中山市范围内的不动产信息,包括出具“中山市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住房证明》;可通过中山市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办事”平台在线验证登记资料查询结果、住房证明真伪。
特此通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17日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受增城区新塘镇塘边村田心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3年07月28日上午10:00在新塘镇人民政府对增城区新塘镇塘边村田心股份经济合作社的中心埔地磅空地一块出租项目(项目编号:塘边村田心LX20230004)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的人士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建设用地,资产交易面积3.2亩;
2、标的物所在位置:塘边村田心社中心埔;
3、资产使用范围:商业(意向用途:停车);
4、租赁/承包期限:3年;
5、交易底价:8000元/月;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每月收取一次;
7、租金递增方式:无;
8、交易保证金为¥16000.00元(大写:壹万陆元整),以存款或转账形式在竞投会前缴纳至账户名: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塘边村田心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沙埔支行;账号:360488001000010967; (不接受竞投人委托以其他主体的名义报名或缴款)。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规定时间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为¥16000.00元(大写:壹万陆元整),在投标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合同签订后当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30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1‰计算违约金。
11、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增城区新塘镇塘边村田心股份经济合作社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无。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方式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3年07月20日至2023年07月27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镇政府西楼一楼)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⑴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等);
⑵交易保证金凭证。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集中看现场时间:2023年07月20日至2023年07月27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集中地点:新塘镇塘边村委会,有意投标者请提前预约,按时到达。有意竞投者请亲自实地看现场,未看现场的投标者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投标者一旦中标,即视为对标的物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3年07月28日上午10: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⑴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⑵竞投资格确认书。
八、注意事项
1、承租者应依法依规取得合法手续,依法经营,不得改变资产使用性质,违者自负;
2、如遇政府征收或实施旧改造时,承租者必须服从安排,无条件退出,并不作补偿;
3、引入项目必须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好环保手续,做好配套治理设施,不得影响周边环境;
4、如需建设必须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批,按政策依法依规完善手续,所审办的事项以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竞投人资格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招标公告等文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诺合法使用标的物,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中心接受标的物权属人的委托,以本中心的名义发布竞投公告。有关交易的标的物信息均由标的物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标的物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标的物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产生任何纠纷,本中心概不负责。
九、本次投标活动细则的一切解释权归新塘镇塘边村田心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十、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增城区新塘镇塘边村田心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吴社长 联系电话:15920396227
交易机构名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联系地址:新塘镇政府西楼一楼
联系电话:82702510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2023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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