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州拟上市企业“领头羊”评选活动正式启动
2023年广州拟上市企业“领头羊”评选活动正式启动
为继续加快拟上市“领头羊”企业登陆资本市场的步伐,助力广州产业领跑,7月20日,2023年广州拟上市企业“领头羊”评选正式启动。广州市副市长赖志鸿、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倪全宏、广东证监局副局长王文哲出席启动仪式并致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邱亿通局长、徐秀彬副局长,市发展改革委韩涛副主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叶华东二级巡视员,市国资委陈江正二级巡视员,市工商联李洁明副局级干部等相关部门以及各区金融工作部门的负责同志,沪深北交易所驻穗机构、拟上市企业、金融机构代表等120余人参加。
近年来,广州拟上市企业“领头羊”评选活动已连续举办两届,遴选了一批优质拟上市后备企业,影响力不断增强。2023年广州拟上市企业“领头羊”评选活动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和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由广州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工商银行广州分行、广发证券、广东股权交易中心联合主办,沪深北交易所驻穗机构支持,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广州创钰投资协办。评选活动汇聚政府、银行、券商、创投机构等多方资源,旨在遴选广州优质、活跃的“领头羊”拟上市企业,为企业提供涵盖上市培育、中介服务、投融资渠道对接等一体化、一站式的专属综合服务,推动广州拟上市企业加快上市步伐,促进产业与资本市场的协同联动、资源共建共享,持续扩大资本市场“广州板块”影响力。
启动仪式当天,沪深北三大证券交易所通过祝福视频和寄语为本次活动送上祝福。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对近日印发的《广州市加快推进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领头羊”助力产业领跑行动计划(2023-2025年)》进行了政策介绍,下一步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会同各产业部门、各区紧紧围绕“产业第一、制造业立市”战略,持续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质效,做细做实企业上市培育工作,做强做优战略性支柱产业,为广州在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领头羊和火车头作用贡献力量。
活动现场,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分行作为主办方代表发言。2022年广州拟上市企业“领头羊”评选活动获奖企业代表广州中科宇航探索技术有限公司就公司上市规划做分享发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提升产业“含科量”进行专题介绍,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创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进行了业务专题介绍。
2023年广州拟上市企业“领头羊”评选活动将广泛邀请注册地在广州的拟上市企业参与,活动为期6个月,包含活动报名、量化初评、集中路演复评、企业走访复核、专家评审终评等多个阶段,由来自券商、专业投资机构,银行等专业进入机构从科技创新力、资本关注度、企业成长力等维度对参选机构进行分类评选。榜单企业将获得由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专业媒体提供的专项服务权益,线上线下双渠道推动资本与企业的高效对接,助力企业加快上市步伐,早日登陆资本市场。
2023年广州拟上市企业“领头羊”评选活动
活动时间:2023年7月-2023年12月。
评选奖项:“2023年广州领头羊TOP50榜单”“2023年广州最受资本关注领头羊TOP10”、“2023年广州最强科创领头羊TOP10”、“2023年广州最具成长领头羊TOP10”。
参评资格:
符合以下项目其中一项即视为企业具有参评资格
1.企业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1000万元;
2.企业近一年营收不低于1亿元;
3.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2000万元以上且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国家级发明专利2项以上;
4.企业曾被评为任意一级的专精特新企业;
5.企业属于高新技术企业;
6.企业曾获得“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奖项、企业曾被评为广州市拟上市高新企业百强、企业曾入选羊城“科创杯”创新创业大赛的获奖企业名单,企业曾入围广州开发区重点拟上市企业“上市苗圃企业”名单,或企业在由广州市区级以上政府部门举办的企业类竞赛或评选等活动中获奖;
7.企业由广州市各级政府或相关工作部门推荐。
1.获得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广州拟上市后备企业库的资格,由市级相关部门跟进企业上市过程中的事宜;
2.获得市工信局下属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促进会专家团队一对一辅导,义务指导申报各级专精特新资质、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等称号;
3.科创领头羊获奖企业将获得市科技局“一区一机构”贴身服务,提供专业科技服务支持,协助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等政策;
4.获得市工商联优先纳入广州市工商业联合会重点联系企业库的资格,帮助入选企业培养政企联络员,支持入选企业优先参加工商联举办的政策解读、惠企和产业链对接等活动;
5.获得沪深北交易所组织的培训机会;
6.获得广州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和中山大学合办的“领头羊”拟上市企业高级研修班名额;
7.获得工商银行的信贷授信资源及专属服务;
8.获得广发证券提供一对一专属服务;
9.获得投资机构的股权投资资源;
10.获得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和广州科融通V—next提供的线下+线上免费路演服务;
11.获得省/市级专业媒体采访报道并在财经栏目黄金时段播出的机会。
报名时间:7月18日―8月18日。
有意愿参选的企业请扫以下二维码进行报名:
从广州市增城区获悉,该区日前制定出台《增城区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事项实施细则(修订)》(以下简称《细则》),明确支持商业网点建设升级、支持消费载体创优评级、支持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推动消费集聚发展、支持新业态创新发展、支持商贸流通加快发展,并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或补助。
《细则》明确,对新运营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年主营收入达到20亿元以上的,每年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奖励。支持大型超市、生鲜市集、专业市场新建和改造,对已竣工运营且投资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项目投资额的2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的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在支持消费载体创优评级方面,明确对新获评省级示范特色步行街(商圈)的,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获评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获评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市级羊城夜市先行区的,分别给予30万元和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天河院区装修改造项目拆除工程
- 项目编号:JG2023-3960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7月21日 0时0分~2023年8月10日 15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4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05.201007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号),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字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字或与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注:1、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及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和采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 2、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8月10日 15时0分 - 2023年8月10日 17时0分
- 开标地点:第10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7月21日 0时0分 - 2023年8月10日 15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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