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实施 《番禺区化龙镇化龙大道西侧储备地块(番禺区BB0503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化优化》规划成果的通告
根据《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区实施的决定》(穗府[2019]8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88号),《番禺区化龙镇化龙大道西侧储备地块(番禺区BB0503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化优化》规划成果已完成规划技术审查、批前公示等程序,并经番禺区土地和规划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后获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自批准之日(2023年7月3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的规定,现由我局公布实施。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询我局官方网站。
特此通告。
附件:1.《番禺区化龙镇化龙大道西侧储备地块(番禺区BB0503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化优化》通告附图
2.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番禺区化龙镇化龙道西侧储备地块(番禺区BB0503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化优化》规划成果的批复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10日

近日,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司法局、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共同制定了《鼓励社会组织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简称《通知》),并以广州市全面依法治市办的名义印发实施。《通知》对社会组织如何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定工作指引,进一步引导社会组织规范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作为一种制度化、经常化和专门化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人民调解法》赋予人民调解以明确的法律地位与法律效力,是基层协商的有力抓手,也是社会组织参与基层协商的有效路径。《通知》明确指出,社会组织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是发扬基层民主,推动民主协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有力举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拓宽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协商渠道”,首次将社会组织协商明确纳入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2015年,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首次提出“逐步探索社会组织协商”。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要求“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从“逐步探索”到“统筹推进”,社会组织协商不仅被赋予了更高的期待,而且已经发展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基本渠道之一。
近年来,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不断探索新时代社会组织协商的发展路径,充分发挥社会组织非行政性、非营利性、志愿性、公益性等独特属性和活动范围覆盖广的独特优势及了解及反映民生需求、调解矛盾纠纷等方面的专业优势,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基层协商、行业内部协商等。据了解,截至目前,广州市设有204家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其中由社会组织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有85家,这些社会组织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助力社会矛盾化解,最大限度把各类风险防范在源头、化解在萌芽状态,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项目、2024年市级外贸稳增长资金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做好企业申报组织工作。
专此通知。
广州市商务局
2023年7月28日
(联系人:姚先生,88902682;刘先生,88902322;邓小姐,87563381)
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项目、2024年市级外贸稳增长资金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对象及内容
对在广州市内注册经营、且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企业,参加境外展会、经广东省商务厅比选并公布的“粤贸全球”线上展览平台参展项目以及参加广州市重点境外展会目录内项目给予支持。
二、支持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三、支持标准
(一)线下展会
1.省“粤贸全球”重点线下展会。对参加经广东省商务厅比选确定的“粤贸全球”境外展会(附件3),每家企业每个境外展会最多可申请1个标准展位(每个标准展位按9平方米计),展位费按不超过80%且最高不超过30,000元的标准予以支持;具体支持标准根据国家及地区划分(附件5),由省资金支持。
2.一般性线下展会。对参加重点展会以外的其他境外展会,每家企业每个境外展会项目最多可申请1个标准展位(每个标准展位按9平方米计),展位费按不超过50%且最高不超过18,000元的标准予以支持,由省资金支持。
3.对参加经广州市商务局公开发布的2023年重点境外展会(附件6),按每家企业每个展会省市支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展位费的80%、合计不超过5万元给予支持(单个展会市级资金支持金额不超过3万元),每个境外展会项目最多可申请1个标准展位(按9平方米计)。对参加目录外展会的企业,按省有关政策予以支持。
原则上每家企业全年申报线下展会不得超过5个。相同线下展位可同时申请省、市资金。
(二)线上展会。对经广东省商务厅比选确定的“粤贸全球”广东商品线上境外展览平台参展(附件4),每家企业每个线上展会按不超过80%且最高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予以支持。
原则上每家企业全年申报线上展会不得超过5个。
四、申报材料
(一)线下展会
1.填写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申请表(附件1)。申请市资金的需填写2024年市级稳外贸资金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申请表(附件2)。省、市资金可叠加申报。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各栏目资料查询结果(https://gd.gsxt.gov.cn/index.html下载打印)。
3.企业营业执照。
4.邀请函或展会主办方出具的展位确认函(须注明展位数量、面积)。
5.参展企业与境内(外)展会主办方或组展方签订的展位数量合同并注明展位编号。
6.支付参展费的银行付款凭证或支出外汇认购展位的银行付汇凭证,以及参展费发票。
7.展会主办方对组展企业的授权书或同等效力证明材料(如参展企业与展会主办方直接签订合同的则无需提供)。
8.展会主办方官方发布的参展企业名录及平面图。
9.参展人员的护照首页或通行证(正、反面)、境外展会举办地的出境和入境记录页、我国出境和入境记录页、签证页等;如电子通关无出入境盖章的情况,请自行打印出入境记录凭证提交。
10.展会现场拍摄的展位照片或视频,须包含参展企业名称和展位号信息。
11.涉外文材料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二)线上展会
1.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申请表(附件1)。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各栏目资料查询结果(https://gd.gsxt.gov.cn/index.html下载打印)。
3.企业营业执照。
4.展位网页截图(须含有网址信息和参展商品信息),以及磋商截图(须含有买家和参展商信息,磋商日期)。
5.企业与“粤贸全球”广东线上展览平台承办单位签订的参展合同(若展会时间变更,另需提供承办单位盖章情况说明)。
6.支付参展费的银行付款凭证或支出外汇认购展位的银行付汇凭证,以及参展费发票。
7.涉外文材料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五、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市商务局印发申报指南后,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广泛发动、组织符合要求的企业申报。项目申报主体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编制书面申报材料,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后,于2023年8月8日(星期二)至8月15日(星期二)前将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所在区政务中心。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政务中心联络方式详见附件8。
(二)各区初审。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对单位申报项目开展初审,于2023年8月21日(星期一)前汇总项目申报材料和初审意见,填写附件7-1、7-2报至市商务局。
(三)项目评审、资金安排及公示。市商务局按流程开展资金评审与资金公示、拨付等环节。
附件:1.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申请表
2.2024年市级外贸稳增长资金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申请表
3. “粤贸全球”广东商品境外展览平台列表(线下展)
4. “粤贸全球”广东商品境外展览平台列表(线上展)
5. 2023年“粤贸全球”广东商品境外展览平台(线下展)展位费补贴标准
6. 2023年广州市重点境外展会目录
7. 各区初审汇总表(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填报)
8.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及政务中心联络表
附件8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及政务中心联络表 | ||||||
序号 | 单位 | 商务部门 联系方式 | 政务中心 联系方式 | 政务中心地址 | ||
1 | 越秀区商务局 | 37625631 | 83609741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48号三楼314号窗口 | ||
2 | 海珠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 84230102 | 66662345 | 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480号五楼5号窗 | ||
3 | 荔湾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 81500418 | 81006355 | 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8号3楼3号窗口 | ||
4 | 天河区商务和金融工作局 | 38623005 | 37690396 | 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政务服务中心五楼523窗口 | ||
5 | 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 80736029 | 86055201(广州市白云区政务服务中心);66286690(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民科园分中心) | 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561号2楼222窗; 广州市白云区龙归街科泰二路13-19号白云高新区·产业创新园1号楼一层108窗 | ||
6 | 黄埔区商务局 | 82111596 | 82113329 | 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 | ||
7 | 花都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 86881707 | 32270731 | 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101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4楼企业服务区 | ||
8 | 番禺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 84641331 | 84614859 | 广州市番禺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63号政策兑现窗口 | ||
9 | 南沙区商务局 | 39053180 | 22210855 | 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 167 号 (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 园、国际人才港)二楼南沙人才 一站式政务服务大厅3-8号窗口 | ||
10 | 从化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 37903800 | 87956100 | 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河滨北路128号三楼309窗口 | ||
11 | 增城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 82752960 | 82628583 32163321 | 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A区37号窗口 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创新大道9号综合政务服务区A10号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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